各苏木乡镇、林场、水库公益林管护责任单位:
现将《通辽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在全市开展违规使用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补助资金聘用公益林护林员排查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苏木乡镇、林场、水库等公益林管护责任单位,依据市林草局文件要求,开展公益林护林员履职尽责情况的自查工作,将自查报告于2024年1月15日之前复函我局资源站。自查工作主要有以下几项:
1、吃空饷现象(即未履行公益林护林员职责享受补贴);
2、存在公益林护林员兼职或超龄的现象;
3、管护责任区划分不合格的现象(管护面积过大,超出管护能力);
4、公益林护林员未签订管护责任书或未落实管护责任的现象;
5、公益林护林员工资是否兑现;
6、公益林护林员巡护情况及巡护日志填写情况。
附件:通辽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在全市开展违规使用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补助资金聘用公益林护林员排查工作的通知》
2024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