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所反映的情况,属于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造中发生的纠纷,不属于我单位受理范围。特告知于你。
如对本答复意见不服,你可依据《信访条例》第34条之规定,可自收到本答复意见书之日起30日内向奈曼旗人民政府提出申请,逾期不申请复查,本意见即为此信访事项的终结性意见,各级政府及行政机关不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