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镇森林资源的保护和管理工作,根据《奈曼旗2024年生态护林员选(续)聘实施方案》的精神要求,结合全镇生态建设和森林资源管护的实际情况,决定在全镇列入当地建档立卡户范围,其中包括正常脱贫户(脱贫享受政策户)、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中选聘生态护林员 33 名。
一、选聘资格条件和名额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责任心强。
2.列入当地建档立卡户范围,其中包括正常脱贫户(脱贫享受政策户)、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并且居住在当地。
3.身体条件能胜任野外巡护工作。
4.能够长期稳定从事野外巡护工作。
5.各村选聘生态护林员指标安排。 大东沟 村 1名、 北偏坡营子 村 2 名、 义隆永 村 2 名、 张家洼子村 1 名、三合村3名、东湾子村2名、南梁村3名、朱家杖子村2名、大营子村2名、西梁村1名、方家营子村3名、五家村1名、、三道古街村1名、谢举营子村1名、太和德村1名、团山洼村1名、二八地村1名、小东沟村1名、西地村1名、四合村1名、方家营子村3名 、南偏坡营子村2名
选聘程序及方式
1.申报。(1月9日-1月10日)
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员根据自身条件和意愿,向当地村委会申报,提交相关资料(身份证复印件1张、一寸照片5张、村两委关于选聘生态护林员会议记录复印件)。
2.审核、考察。(1月11日)
根据申报材料和选聘条件,镇政府组织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由林业站及相关人员采取谈话、查阅材料及实地调查走访方式进行。
2、评定。
镇政府组成评审组,结合当地森林资源情况,对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打分排序。本着“脱贫、择优、公开”的原则,研究确定拟聘的生态护林员。
3. 公示。(1月12日-1月18日)
对拟聘的生态护林员名单在嘎查村的醒目位置进行张榜公示,征求意见。公示期不少于5天。
4. 聘用。(1月19日-1月20日)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林业和草原局会同财政局、扶贫办汇总后,由苏木乡镇政府与其签订管护协议,并报林业和草原局备案,上级林草主管部门可对聘用生态护林员情况进行抽查。
三、管护任务及报酬
1、管护任务:由村和林业站指定管护范围。
2、补助标准:人均管护面积不低于500亩,村屯绿化、公路绿化不低于1处。每年安排管护薪酬10000元,不享受社会、工伤及其他社会福利。
四、生态护林员的主要职责
1、对管护区森林资源进行巡护,掌握责任区林地、林木数量、位置等情况,发现问题及报告。
2、对管护责任区内发生的乱建、滥占林地、乱砍滥伐林木、乱捕野生动物,林地取土及放牧等破坏植被等违法行为,及时制止和上报。
3、对管护责任区发现的森林火情火灾、林业的有害生物要及时上报并采取有效措施。
4、对管护责任区内发生的破坏林业宣传碑、界桩、围栏等管护设施的行为要予以制止,并及时上报。
5、对管护责任人区近年来新造林的生态建设工程要时常巡护,发现旱情、抚育不合格及人为或牲畜毁坏的有要及上报或者制止。
6、做好管护聘用合同规定的其他工作和临时交办的任务。
五、报名地点及报名时间
报名地点:本地村委会,联系人:村支部书记。
报名时间:2024年1月6日-1月9日。
义隆永镇 人民政府
2024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