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措并举促进就业困难人员、残疾人、零就业家庭成员就业帮扶政策宣传
什么是就业困难人员
就业困难人员能享受哪些政策
1
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就业困难人员实现灵活就业,并自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常住地社保最低缴费标准的2/3进行补贴。补贴年限为初次核定就业困难人员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除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累计最长不超过3年。
2
公益性岗位安置
对通过市场渠道确实难以实现就业的,通过公益性岗位予以托底安置。对开发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的用人单位,给予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标准参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执行;社会保险补贴包括用人单位为其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不包括就业困难人员个人应缴纳的部分。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除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
3
失业保险金
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第1至12个月按照统筹地区最低工资标准的90%发放,第13至24个月按照统筹地区最低工资标准的80%发放。
4
职业技能提升补贴
自治区行政区域内依法参加失业保险满一年并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企业在职职工。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可申请技能提升补贴。按照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1000元、1500元、2000元的标准进行补贴。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只能申请并享受一次技能提升补贴。
5
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就业困难人员在户籍地、常住地参加培训后取得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培训合格证书的,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及培训期间每人每天100元生活费(含交通费)补贴。
6
就业技能培训
就业困难人员在所在地区参加相关技能培训的,按照A类职业(工种)基本培训课时调整为不少于260课时,每人每次基准培训补贴1800元;B类职业(工种)基本培训课时不少于200课时,每人每次基准培训补贴1300元;C类职业(工种)基本培训课时不少于56课时,每人每次基准培训补贴600元的标准进行补贴。
7
创业培训
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等,可享受创业培训补贴。
8
个人创业担保贷款
在通辽市境内创业的,在法定劳动年龄以内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脱贫人口、农村自主创业农牧民,可在创业地申请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对有意愿自主创业、扩大经营、带动失业人员就业的个体经营者提供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对符合条件的个人发放的创业担保贷款单笔最高额度为30万元,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9
一次性创业补贴
对首次成功创业的就业困难人员、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含在校生)、返乡入乡创业农牧民工等,在相关部门登记注册正常经营1年以上,带动其他劳动者就业且正常申报纳税的,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
10
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企业招用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的,发放给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1500元/人。
11
企业(单位)吸纳社保补贴
对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按其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就业困难人员个人应缴纳的部分。
来源 / 通辽就业创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