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奈曼旗创建无结核社区试点
工作方案(2023-2028年)》的通知
旗疾控中心、大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现将《奈曼旗创建无结核社区试点工作方案(2023-2028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3年10月13日
奈曼旗创建无结核社区试点工作方案
(2023-2028年)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内卫疾控发〔2023〕27号文件《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创建无结核社区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我旗被定为自治区创建无结核社区试点单位。为保证该项工作得以有效实施,现结合上级提出的指标要求和我旗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背景与试点目的
结核病是一种严重危害人民群众健康的重大传染病。长期以来,我们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依法防治、科学防治”的工作方针,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严格落实结核病各项防治措施,防治工作取得显著进展。但由于结核病疫情波及面广,加之存在地区差异,经济社会发展欠均衡,结核病负担仍较重,实现全社会终止结核病流行的目标任重道远。为此,需要进一步加强结核病诊、防、治、管、宣等各方面新技术的推广和应用,并通过主动筛查等方式发现结核病患者和结核潜伏感染者,同时对新近感染者给予预防性治疗来降低结核病发病率,以促进全民健康。
社区是社会治理的基本单元。通过从社区层面出发,创建和实施无结核社区项目,围绕有效降低结核病发病率和死亡率,全面实施结核病预防与控制措施,提高患者早期发现水平,提升结核病防治综合质量,是探索终结结核病流行的科学途径,亦是实现无结核流行愿景的必由之路。
二、试点社区名称及基本情况
试点社区:奈曼旗大沁他拉街道新兴社区。
社区基本情况:新兴社区面积约2.75平方公里,辖有2个居民住宅小区和1个行政村,辖区内有中小学校3所、综合医院1所,现有常住人口16560人(其中中小学校在校师生8000人)。该社区基本公共卫生管理工作由大沁他拉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承担。
三、工作指标
(一)核心指标
试点社区常住人口的结核病发病率呈现逐年下降趋势,在试点工作实施的第三年和第五年分别下降50%和90%。
(二)关键指标
1、公众结核病防治核心信息知晓率达90%以上;
2、结核病患者规范管理率达到100%;
3、高危人群结核病和结核感染筛查比例达到85%以上;
4、结核病预防性治疗覆盖率达80%以上。
四、试点工作内容与措施
(一)广泛动员,创新形式,提高大众结核知晓率。
1、开展政府倡导活动
落实政府主体责任,明确部门职责,加强多部门合作,将结核病防治工作作为重要民生建设内容,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政府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建立多渠道筹资机制,提供必要的工作经费,并开发落实结核病医疗保障政策,降低结核病患者经济负担,保障创建无结核社区工作的顺利开展。
2、开展公众宣传教育
以结核病防治专业机构为主体,动员卫生、教育、社区及志愿者等,充分利用“3·24世界防治结核病日”、“世界卫生日” 、“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日”等宣传日的契机,利用多种媒体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结核病控制宣传教育,努力提高群众对结核病的认知和关注度,营造全社会参与结核病防控的良好氛围。
同时,在社区广泛招募“结核病防治知识传播活动”志愿者或志愿者团队,深入群众中间开展面对面的传播活动,强化公众“个人是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我的健康我做主”的意识,并就结核病防治相关问题进行有针对性的答疑解惑、科普防治知识,教育引导群众养成“不随地吐痰,咳嗽、打喷嚏掩口鼻,勤洗手,常通风,有效社交距离,出现咳嗽、咳痰两周以上等结核病可疑症状及时主动就诊,就诊时佩戴口罩”等良好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自觉提高健康素养水平和自我防护能力。
(二)早期筛查、关口前移,降低结核病传播风险。
1、主动发现结核病患者
依照《中国结核病预防控制工作技术规范(2020年版)》、《中国结核病防治工作技术指南(2021年版)》、《中国学校结核病防控指南(2020年版)》等的要求,开展主动筛查,及早发现结核病患者及潜在的传染源,筛查应采用各种有效方式和技术,如可疑症状筛查、结核菌素试验、X线胸透等。要特别注重针对重点人群(活动性结核病患者密切接触者、老年人、糖尿病患者等)、重点场所(学校、人口密集场所等)和重点时段(入职、入学)开展结核病主动发现工作。
2、加强耐药结核病筛查
对全部病原学阳性肺结核患者尽早进行耐药性筛查,应用分子生物学等新型实验室诊断技术,提升耐药结核病诊断能力,缩短耐药诊断时间,最大限度发现耐药结核病患者并给予规范治疗和管理。医疗机构和患者在诊疗过程中要采取必要的感染控制措施,以降低结核病传播风险。
3、开展高危人群结核感染检测
按照自治区卫生健康委下发的《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区重点人群结核分枝杆菌潜伏感染筛查和预防性治疗工作的通知》要求,积极开展针对活动性结核病患者密切接触者、HIV感染者以及AIDS患者、接受肿瘤坏死因子治疗、长期应用透析治疗、准备器官移植或骨髓移植者、矽肺患者以及长期应用糖皮质激素或其他免疫抑制剂等人群的结核分枝杆菌感染检测,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新方法,确保感染检测工作安全、结果准确。
(三)推广预防、规范治疗,提高治疗成功率。
1、规范结核病和耐药结核病治疗
按照《中国结核病防治工作技术指南(2021年版)》的要求,对确诊的结核病和耐药结核病患者给予规范治疗;对处于传染期的结核病患者进行规范隔离治疗,并制定和使用科学合理的治疗方案,缩短疗程,提高疗效。
2、推广结核病预防性治疗
加大宣传动员力度,提高新近结核潜伏感染者对预防性治疗、降低发病风险的认识,对排除活动性结核病和预防性治疗禁忌证的新近潜伏感染者积极开展预防性治疗,提高结核病预防性治疗的接受度、覆盖率和依从性。
(四)加强管理,关怀患者,提高治疗依从性。
1、加强结核病患者和感染者管理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通过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形式开展健康管理服务,因地制宜、因人而异地采用传统督导和“易督导管理系统”督导相结合的方式,为结核病患者和接受预防性治疗的潜伏感染者提供全方位、全流程的关怀服务,实现全程规范管理,保证管理质量。
2、规范结核病患者和感染者随访检查
按照《中国结核病防治工作技术指南》的要求,定期对结核病患者进行随访复查,及时识别不良反应,妥善处置并跟踪治疗效果。对接受预防性治疗的潜伏感染者,在治疗期间每月进行肝肾功能等医学检查,完成治疗后每年进行一次胸部影像学检查;对其他潜伏感染者进行感染筛查后的3、6、12和24月末医学随访。
3、提供心理咨询和营养支持
对结核病患者进行营养需求评估,提供营养咨询和膳食指导,并提供个体化营养支持服务,提升患者机体免疫力,提高患者治疗信心,疏导患者生活压力,促进患者康复。
五、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与部门协调。成立试点工作领导组织机构,主动争取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的重视、支持,通过整合重大传染病防控项目、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基本医疗保险等资源,为项目工作提供必要的保障条件。
(二)加强疫情监测和试点工作评估。要对结核病疫情进行主动监测与分析,落实好各项防控措施,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防止疫情扩散蔓延。同时,对试点工作定期进行分析和汇总,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创建无结核社区试点工作监控评估方案》的要求收集、整理相关数据和资料,查漏补缺,确保试点工作有序开展。在试点工作开展的第三年进行中期评估,第五年进行终期评估,总结和评估试点工作成效。
(三)明确责任,抓好落实。旗卫健委负责无结核社区试点工作方案的制订和组织实施;旗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该项工作的技术指导和评价考核,接受上级专业部门督导与质量评估;大沁他拉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辖区内卫生室按照相关要求落实相关责任和义务;大沁他拉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积极协调试点社区协助专业部门开展组织发动、宣传教育等工作,为项目工作提供必要的协作与配合。
奈曼旗创建无结核社区试点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于清华 旗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
副组长 :吕云飞 旗卫生健康委员会疾控股股长
刘永立 旗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
成 员 :安海志 旗疾控中心性病结核病防控股股长
王宏君 大沁他拉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
李玉良 旗疾控中心性病结核病防控股副股长
薛 华 旗疾控中心结核病防治门诊副主任
赵琳琳 旗疾控中心性病结核病防控股科员
胡晓丽 旗疾控中心性病结核病防控股科员
办公室设在旗疾控中心性病结核病防控股
主 任:安海志(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