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医疗卫生单位:
冬春季是呼吸道等传染病高发季节,据专家研判,今冬明春可能面临新冠、流感、肺炎支原体感染等多种呼吸道疾病叠加流行的局面。为进一步落实国家、自治区关于新冠等传染病防控决策部署,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传染病防控工作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重要意义,坚持底线思维,克服麻痹思想和懈怠情绪,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领导小组,完善工作方案,明确岗位职责。要统筹做好新冠和其他重点传染病防控,扎实推进各项措施落实,坚决巩固住来之不易的重大成果,筑牢守好夯实我旗传染病防控防线。
二、积极开展监测预警
各医疗卫生单位要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制”,执行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加强发热门诊(诊室)管理,做到“应开尽开”。要统筹做好新冠、流感等重点传染病监测,不断加强对传染病网报、发热门诊(诊室)、监测哨点、实验室检测等重点环节的规范和管理,坚决杜绝传染病迟报、漏报、瞒报。旗疾控中心要密切跟踪疫情形势变化,动态掌握流行趋势、积极开展风险评估和分析研判,发现异常情况及时预警并做好应对准备。各相关医疗单位要依托新冠监测等项目工作,不断提高传染病发现和应急处置能力。
三、全力做好医疗救治准备
各医疗卫生单位要针对冬春季传染病流行形势及呼吸道感染性疾病发病态势合理储备医疗药品、器械,要统筹医疗资源,适当增加儿科、呼吸科医疗力量,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培训,提高对各类呼吸道疾病的临床诊治能力,避免误诊漏诊。
四、不断提升疫苗接种服务
各预防接种单位要积极宣传引导老年人、基础性疾病患者、儿童等重点人群新冠、流感、肺炎球菌疫苗接种,不断优化接种服务,保障接种安全,不断提高重点人群免疫水平。
五、持续强化科普宣传
各医疗卫生单位要持续做好健康教育和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健康讲堂”“孕妈妈课堂”、“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等各种方式开展新冠及其他冬春季重点传染病防控知识宣传和政策解读,引导公众保持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咳嗽礼仪、清洁消毒等良好卫生习惯,当好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
2023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