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医疗卫生单位:
按照国家、自治区和通辽市高危孕产妇及新生儿死亡评审工作要求,做好我旗危重孕产妇及新生儿死亡评审工作,提出干预措施、切实降低孕产妇与新生儿死亡率,经我委研究决定于2023年12月27日下午召开奈曼旗危重孕产妇及新生儿死亡评审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地点
奈曼旗卫生健康委员会6楼会议室
二、会议时间
2023年12月27日下午14:30-17:00
三、会议内容
开展2023年度全旗危重孕产妇及新生儿死亡评审工作,抽取2023年度危重孕产妇及新生儿死亡典型病例,对孕期保健至出院整个过程进行回顾分析,充分交流,总结救治经验,同时指出诊疗过程中存在的不足。
四、评审专家
奈曼旗危重孕产妇及新生儿死亡评审专家组成员
五、参会人员
(一)旗卫健委分管领导、妇幼股股长;
(二)旗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主任、业务副主任、产科主任、儿保部主任;
(三)旗人民医院分管院长、医务科工作人员、旗人民医院妇产科医生;
(四)大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分管领导及妇幼保健科工作人员;
(五)各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妇幼工作人员。
六、会议要求
(一)评审专家及参会人员应遵守保密原则、少数服从多数原则以及回避原则。评审经过、结论不得对外公布,不公开高危孕产妇姓名及死亡新生儿父母的姓名,评审结束参会人员须将评审材料交回会务组。
(二)请各单位通知专家组成员及参会人员按时参加评审会议,并于12月26日下午下班前将参会回执报送至旗卫健委妇幼股邮箱(nmjfg2008@163.com)请合理安排工作时间,会议原则上不允许请假,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需向旗卫生健康委履行书面请假手续。
(三)奈曼旗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按要求做好评审准备工作、做好记录,评审结束后,及时完成整理、汇总工作,并按要求及时上报。
附件:1.奈曼旗危重孕产妇及新生儿死亡评审专家组成员名单
2.奈曼旗危重孕产妇及新生儿死亡评审会议回执
2023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