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1月11日我局拟对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河油田奈曼旗分公司《辽河油田辽兴公司固废暂存间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现将拟作出批复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月11日-2024年1月1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75-4455197(奈曼旗政务服务中心30号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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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028300
本项目拆除现有油泥池暂存库,在原址上新建1座296m2危险废物暂存库,危险废物暂存库内各危险废物之间进行分区存放,每个区域均设有1m高间隔墙体隔断,并配套泄漏应急集液池、导流槽、防渗等环保设施。年周转废油泥500t、废滤料20t、含油沾染物5t、甲醇桶10个、废油漆桶50个、废机油桶10t、废电瓶20块、废导热油桶20个。总投资243.16万元,环保投资243.16万元。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 1、落实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控制施工扬尘,防止因施工、运输而产生污染,合理安排作业时间。 2、废气。运营期主要产生的废气为非甲烷总烃、硫酸雾,采用“微负压收集+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4.5m高房顶排放;危废库内安装钢制防爆轴流风机加强通风。 3、噪声。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活性炭吸附装置采取基础减震、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 4、固废。产生的含油抹布、劳保用品、废活性炭分类收集后暂存在危废暂存间内其它危险废物暂存区,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破损废电瓶泄露电解液经过密闭塑料桶收集后暂存在废电瓶暂存区,定期交由资质单位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