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级文件解读——《明仁苏木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明仁苏木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的解读

发布日期:2023-12-27 浏览次数:88

 

 

 

 

 

 

 

 

 

明政发〔2023115

 

 

各嘎查村,办、中心、局,驻苏木机关单位,生产经营单位:

为深刻汲取山西吕梁永聚煤矿“11·16”重大火灾事故教训,认真贯彻落实各级领导重要批示指示精神,进一步做好冬春火灾防控,确保我苏木冬春季火灾形势稳定,苏木政府制定了《明仁苏木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明仁苏木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27日

明仁苏木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为深刻汲取山西吕梁永聚煤矿“11·16”重大火灾事故教训,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做好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坚决防范和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按照通辽市安委会和奈曼旗安委会工作部署,决定在全苏木范围内集中开展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以及考察内蒙古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紧盯全国“两会”“十四冬”等重大活动和元旦、春节、元宵节等重要节点,聚焦重点领域、重要场所和薄弱环节,有效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全力减少“基层末端火灾亡人”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切实维护全苏木辖区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二、工作任务

(一)坚决攻坚整治重大火灾隐患

全国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及全市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大培训大演练专项工作正在处于深入攻坚阶段,各嘎查村、驻苏木机关单位、生产经营单位要严格按照部署要求对前期排查出的消防安全隐患问题进行认真梳理、分类施策、强力整改。

1.要紧盯人员密集、混合生产经营等高风险场所,围绕电源,火源,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占堵疏散通道、消防车通道,锁闭安全出口等方面,落实严格执法、政府挂牌、舆论监督等措施。(治安市场监管理所、明仁公安派出所、明仁苏木消防站等部门依照职责开展工作)

2.对医院、学校敏感特殊场所,要督促严格落实夜间值班值守,防止电源、火源管理缺失,加强巡查检查,严禁违规施工装修改造。(清河卫生院、明仁卫生院、清河中心校、明仁学区中心校、明仁中学、明仁苏木消防站等部门依照职责开展工作)

3.针对物流仓储建筑消防设施配置不符合标准、耐火等级不足、电气线路乱拉乱接、生产仓储违规合建等隐患,各行业内部要深入开展排查整治。特别是分拣场所,要重点排查违规混存货物、违规充电用电、违规装卸操作、违规留宿人员等突出问题。对于违规占用防火间距、采用易燃夹芯彩钢板建筑要立行立改消除隐患。(明仁苏木综合行政执法局、明仁公安派出所、明仁邮政所、明仁消防站等部门依照职责开展工作)

4.开展非煤矿山联合建筑及相关附属建筑专项整治工作,重点摸排违规使用大功率用电设施、电气线路私拉乱接、建筑消防设施配置不符合标准、违规设置员工宿舍、堵塞和占用安全出口、未按要求进行防火封堵等风险隐患。要督促企业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度,明确重点岗位消防工作人员,建立防火巡查、检查制度,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建立专兼职消防队伍,加强员工岗前培训,消除消防管理盲区和重点风险隐患,切实降低消防安全风险,坚决预防火灾事故。(综合行政执法局、自然资源所、明仁苏木公安派出所、明仁苏木消防站等部门依职责开展工作)

(二)持续推进农村燃气消防安全专项整治

各嘎查要充分发挥工作专班平台作用,及时协调解决整治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积极协调公安、住建、商务、市场监管、应急管理、消防等部门加强沟通协作,建立信息共享工作机制,强化源头治理、联合治理、靶向治理,形成监管合力。采取部门联查、基层排查、专家检查、“双随机”抽查等形式,深化开展燃气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严厉惩治燃气经营站点不遵守消防法规和技术标准等违法行为,重点整治餐饮企业堵塞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违规用火用电用气、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等突出问题。督促相关企业开展风险隐患“自查、自改”,建立问题清单,落实闭环管理,努力消除风险隐患。

(三)加大安全监督执法力度

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明晰行业部门、监管部门、综合部门、保障部门的工作职责和工作任务,加大全过程监管力度,强化重点行业火灾安全风险管控。苏木综合行政执法局配合各相关部门要依法履行监管职责,针对近年来火灾事故暴露出的突出问题和执法薄弱环节,采取联合执法、异地执法、专家辅助执法方式,提升执法质效,对问题隐患综合治理、系统治理。依法从严、从重、从快处理,杜绝执法“宽松软虚”,坚决惩治各类违法行为和火灾隐患。严格执行“一案双罚”,对存在严重违法行为的,不仅要依法查处违法企业,还要严格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督促落实消防安全法定职责。加强行刑衔接,强化部门协作,加强事前、事中、事后涉嫌消防安全犯罪案件移送,严格刑事责任追究,强化问责效果,通过刑事手段依法惩治消防安全领域违法犯罪行为。加强信用监管,对拒不改正重大火灾隐患或严重违法行为、拒不执行停产停业或停止使用决定的,纳入消防安全领域严重失信行为,并移交检察机关,建议提起公益诉讼,实施部门联合惩戒。

(四)加强全链条安全监管

聚焦重点行业领域和关键环节,按照“三管三必须”和“谁主管谁牵头、谁为主谁牵头、谁靠近谁牵头”原则,围绕“一件事”全链条,明确、分解、落实安全生产相关责任,管住各个环节,斩断致灾链条,从源头上防止事故发生。针对电气焊作业,苏木政府联系旗住建、市场监管、应急管理、消防等部门协同发力,强化发证监管、现场监管和信用监管,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管理,严格落实动火审批和现场安全看护措施。针对保温材料,要将高层建筑外墙、冷库等场所保温材料纳入全链条监管视线,市场监管、住建、商务、文旅、消防等部门要明确监管职责和任务分工,有效解决生产、销售、建设、使用、改造和拆除等环节问题。

(五)提升公众消防安全素质和自防自救能力

组织苏木宣传部门赴基层采访报道,健全消防宣传公益使者聘请机制,以拍摄海报、短视频等形式参与消防文化公益活动,着重发挥微博、微信、抖音、快手等新媒体平台的消防文化传播作用。指导社会单位组织观看消防安全专题宣传片,普及安全防范常识自救逃生技能,曝光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精心组织消防宣传月活动,深化消防宣传五进工作,部署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寒假专项行动,举办冬春季中小学消防公开课。

(六)做好重大活动重要节点消防安全工作

针对元旦、春节、元宵节前后人员流动聚集特点,要提高火灾防范等级,研判重要活动、商业促销、祭祀祈福等安全风险,提前发出预警提示,加强针对性管控,要加大对商贸服务行业(含餐饮业、住宿业)、大型商贸(会展)活动场所(商场、超市、批发市场)的消防安全检查力度重点整治违规使用塑料仿真绿植等易燃装饰、夹芯彩钢板房违规住人、违规动火动焊、私拉乱接电线、油烟管道清洗不及时等问题,严格依法予以查封、停业整顿,督促落实安全防范措施,严防火灾事故。相关行业部门依照职责对大型群众性活动提前开展检查,督促指导主办、承办单位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制定应急疏散预案,规范临时布展区域安全管理,落实现场看护措 防施。

(七)切实加强冬春季节灾害事故应急处置

针对本地区灾害事故特点和高风险区域场所情况,建立健全公安、应急、消防等部门联勤联动工作机制,组织多部门开展综合演练,强化应急联动,提高处置能力。组织消防部门对本地区消防水源开展普查,落实维护保养和防冻措施;对大型商业综合体、医院等高风险场所消防设施设备进行检查测试,确保完整好用。加强接警员培训,规范执勤备战秩序,第一时间准确掌握现场灾情,第一时间调集充足力量装备。贯彻“以快制快”原则,快速出动、快速到场、快速展开,有效实施强攻近战,打开救援通道,想方设法救出被困人员。

(八)降低农牧区火灾风险

针对我苏木冬春季节农牧区火灾风险隐患较大,容易造成亡人、火烧连营火灾事故的经验教训,嘎查村要深入村组农户,督促开展消防安全自查,切实整改火灾隐患。强化基础消防设施建设,全力推进基层消防力量建设,实现消防安全检查指导服务中心实体化运行,乡镇专兼职消防队发挥“一队三员”作用,深入农村牧区开展隐患排查整治、火灾扑救、消防安全宣传工作。要突出抓好部门协作,继续实行“七户联防”、“十户联保”和治安消防联防巡查等行之有效的做法。要加大消防常识性和提示性宣传力度,广泛普及冬春季安全用火用电、燃放烟花爆竹等防火知识和逃生自救技能。

三、时间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3年12月12日前)。各嘎查村要结合本地实际,认真研究制定方案,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细化工作措施,广泛动员、部署到位。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3年12月12日至2024年全国“两会”结束)。各嘎查村,驻苏木机关单位对照工作方案,组织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加大消防安全检查和宣传教育力度,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各项责任措施落实。

(三)总结验收阶段(2024年全国“两会”结束至3月底)。

各嘎查村认真总结工作,固化经验做法,进一步完善消防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双重预防机制。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嘎查村、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深刻认识做好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风险意识,坚持底线思维,切实担负起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的责任,层层抓好组织实施。要定期调度指挥,组织会商研判,协调解决重大消防安全问题,确保各项工作落实落细、取得实效。

(二)强化综合治理。各地要专题研判一次当前消防安全形势,找准火灾风险,提出对策措施,及时发布预警提示。组织行业部门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对照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大培训大演练中列出的问题隐患清单和整改责任清单,逐一对号销账,形成工作闭环。督促社会单位持续开展“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活动,落实火灾防范措施,严防火灾发生。要发挥防火委议事协调作用,健全完善部门会商研判、信息共享、联合检查、移交查办等机制,形成工作合力。

(三)严格监管执法。重点针对高风险领域和单位场所,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对发现的违法行为和火灾隐患,要用足执法手段,依法从严查处;对屡禁不止、久拖不改的,纳入消防安全严重失信行为实施联合惩戒。

(四)严肃督导问责。加强对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跟踪问效,要“多通报、多发督促函、多暗访”,统筹纳入苏木政府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内容。对工作落实不力、进度缓慢、成效不明显的,要及时下发督办通知,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对发生较大及以上亡人火灾事故的,要依法从严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各嘎查村,驻苏木机关单位请将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动员部署及推进情况于每月9日前报送至综合行政执法局406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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