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级文件——明政发〔2023〕85号 关于印发《明仁苏木2023年中秋、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9-12 浏览次数:62

 

 

 

 

 

 

 

 

 

 

明政发〔2023〕85

 

关于印发《明仁苏木2023年中秋、国庆期间

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嘎查村,办、中心、局,驻苏木机关单位,生产经营单位:

为贯彻落实奈曼旗关于开展中秋、国庆期间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部署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和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预防和减少生产事故的发生,确保中秋、国庆期间全苏木祥和稳定,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苏木实际特制订明仁苏木中秋、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现将此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奈曼旗明仁苏木人民政府

2023  9  12日

明仁苏木2023年中秋、国庆期间安全生产

大检查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中秋、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突出预防为主,扎实推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部门监管责任的落实,及时排查发现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隐患和突出问题,督促相关单位和生产经营单位积极采取针对性措施,落实责任,认真整改,坚决预防和遏制安全生产特重大事故的发生,营造安全和谐的社会环境。

二、检查时间和内容

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时间为2023年9月13日至2023年10月12日,各部门、企业、生产经营单位、各嘎查村组织人员进行自查,苏木分管领导组织对分管领域进一步进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确保各项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检查重点领域和行业:加油站、学校、商超等人员密集场所。

三、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各嘎查村、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树立安全发展的思想观念和“以人为本”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进一步加强领导,各嘎查村要建立安全生产检查机制。各部门、各企业主要负责人要认真组织、亲自参与,确保此次大检查深入细致、全面彻底,消除事故隐患和管理漏洞。

(二)严格落实检查工作责任。各嘎查村、各有关单位、各企业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检查中发现的各类事故隐患,要落实整改责任人,限期整改到位;各嘎查村、各单位要建立节假日期间信息沟通和事故响应联动机制,加强节假日期间值班工作。

四、检查安排

本次检查根据苏木实际生产经营情况,成立明仁苏木2023年中秋、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

 长:王    明仁苏木党委副书记、政府苏木达

副组长:杨献波  明仁苏木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员:王晓峰  明仁苏木综合行政执法局工作人员

   明仁苏木综合行政执法局工作人员

李金超  明仁公安派出所所长

孙亚军  明仁公安派出所辅警

吴术华  治安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治安市场监督管理所副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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