奈曼旗2023年消费帮扶物流补贴项目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3-11-03 浏览次数:110

 

奈曼旗消费帮扶物流补贴项目实施方案

第一章 总 论

1.1项目概况

1.1.1项目名称

奈曼旗消费帮扶物流补贴项目

1.1.2项目实施单位

奈曼旗区域经济合作与金融服务局

1.1.3项目建设地点

通辽市奈曼旗

1.1.4项目性质

新建

1.1.5项目建设期

2023年05月—2023年11月

1.2编制依据

(1)《财政部一揽子措施支持打通物流瓶颈》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消费扶贫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29号)

(3)《关于继续大力实施消费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指导意见》(发改振兴〔2021〕640号)

(4)《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消费扶贫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意见》

(5)《内蒙古自治区冷链物流发展实施方案》

(6)《奈曼旗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

(7)建设单位提供的相关基础资料及委托书

(8)国家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1.3建设内容及规模

本项目针对奈曼旗地区农畜产品附加值相对低,物流成本高的实际,对奈曼旗在北京地区及国家832平台销售的奈曼旗农畜特产品的企业、合作社给予一定的物流补贴,降低销售成本,带动农户、脱贫户增产增收,提高市场竞争力、占有率。补贴标准为物流成本的20%,单笔不得高于1万元,每个企业全年补贴上限为10万元,预计投入资金100万元。

1.4项目投资规模与资金来源

项目建设总投资100.00万元,资金来源为京蒙协作资金。

第二章 项目建设的背景及必要性

2.1项目建设背景

习近平总书记所作的党的二十大报告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战略全局出发,对推进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现代化作出了战略部署,对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着力推进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现代化,把维护国家安全贯穿党和国家工作各方面全过程,确保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作出新的更大贡献。近年来,奈曼旗积极寻求与北京市农产品批发市场、商贸流通企业、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建立特色农畜产品、特色手工艺品长期稳定供销合作关系。立足脱贫地区实际,借助北京市帮扶,大力引进和培育农牧业加工企业,推动农畜产品就地加工转化。加强基层群众与旗内农畜产品加工企业合作对接,完善农企利益联结机制,通过基地带动、产业拉动、农企联动,将稻谷、荞麦、甘薯、肉牛、鲜奶等生态农产品原材料进行订单式收购,由企业进行加工包装后集中销售,并由企业提供生产经营指导和技术支持。既解决群众农畜作物销售问题,同时为企业提供了优质原材料,延伸产业发展链条,提高农产品附加值,提升农牧业发展质量,实现农企互利共赢。

消费帮扶是奈曼旗探索高质量实现乡村振兴的有力举措,通过项目实施和平台打造,有效带动脱贫群众脱贫产业长期有序发展,同时推动奈曼旗优质农畜产品链条延伸,打通了市场销售渠道。随着消费帮扶成果不断扩大,不仅在脱贫攻坚期内有效带动脱贫群众产业增收,同时也为奈曼旗农牧业质量提升,实施乡村振兴营造了良好的产业发展环境,对奈曼旗加快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步伐意义深远。

 

2.2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交通物流是市场经济的经脉,也是民生保障的重要支撑。目前奈曼旗乡村振兴工作开展与现实群众高质量巩固脱贫奔小康的目标依然存在差距,特别是地方农畜特产品产出能力弱、市场竞争力不强、社会认识度低等问题比较突出。奈曼旗企业以中小企业为主,市场化程度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不足,在产品结构、经营管理、资金库存周转、抵御市场风险等方面能力较弱,尤其是“一家一户”小生产者的组织化、集约化、市场化、有效供应能力非常弱,农畜特产品附加值相对低。因此对在北京地区及国家832平台销售的农畜特产品企业、合作社进行物流补贴,对推动农畜特产品销售,促进消费帮扶,起到较好的推动作用。故此,项目的实施是十分必要和可行的。

第三章 项目区概况

3.1地理位置

3.1.1地理位置

通辽市位于内蒙古自治区东部、松辽平原西端,东与吉林省接壤,南与辽宁省毗邻,西与赤峰市、锡林郭勒盟交界,北与兴安盟相连,总面积达到了59535平方公里,南北长约418公里,东西宽约370公里。地理坐标是119°14′E-123°43′E, 42°15′N -45°59′N,详见图3-1。通辽市境内主要包括科尔沁区、科尔沁左翼后旗、科尔沁左翼中旗、库伦旗、奈曼旗、开鲁县、扎鲁特旗和霍林格勒市等一区、一市、六旗县,其中各旗县共辖78个乡镇。

奈曼旗位于通辽市的西南部,属于东北与内蒙古结合部,是“一带一路”对外开放战略“经济带”中“中蒙俄经济走廊”的关键节点,处于环渤海经济圈和东北亚三角经济区,是内蒙古自治区推进向北开放的重要战略区域。160公里以内有通辽、阜新、朝阳、赤峰4个地级城市,300公里可达沈阳、长春2个省级城市,580公里到达北京、天津、大连。距离锦州港260公里,是内蒙古高原通往大海最便利的地方。

3.1.2气候条件

奈曼旗属温带大陆性气候,四季分明、冬寒夏热、春秋温和、冬春干燥、夏秋湿润、雨热同步,冬春风多风速大,夏秋风速稍弱。1999~2008年,一些具体气候要素发生明显变化,主要为温度升高,降水偏少,空气湿度降低,蒸发量增大,干燥度加重,形成有气象资料以来最严重枯雨期(2000~2004年,连续5年降水特少或偏少)。同1959~1990年,气候相比出现高温干燥变异。

3.1.3地形、地貌

奈曼旗位于辽西山地北部和西辽河平原南端,地势由西南向东北逐渐倾斜,西南高,东北低,一般海拔高度为250~570米。最高点老道山西南峰794.5米,最低点在六叼村东南孤树附近为226.6米。南部缓慢上升,以构造剥蚀为主,中间地带以剥蚀堆积为主,北部为缓慢下降带,以堆积为主。地貌形成表现为由南向北从构造山地—剥蚀风积倾斜平原—风积冲积波状平原与风积冲积河谷平原的变化规律。从整个地貌及所占面积,一般称之为“南山中沙北河川,两山六沙二平原”。而南部低山丘陵区地形起伏较大,沟谷较多,有大于1000米长沟667条,相对大中山头186座。

3.1.4水文特征

奈曼水源充足,河网密布。全旗共有七条河流。北有老哈河西辽河,中部有叫来河、孟可河,南部有牤牛河、杜贵河及柳河的支流。

3.1.5工程地质

奈曼旗横跨两个大地构造单元。宫家杖子至青龙山一线以南属天山一阴山纬向构造带的东端,其以北属松辽凹陷坡带,为扭动构造挤压中的开鲁盆地。东西向构造在赤峰至开源深大断裂以南,西从旗境恒沟子,东到库伦旗。主要地层为太古界小塔子组和大营子组。除八户至格尔林外,其余地区岩石走向均为东西向,为天山至阴山纬向带主体。在赤峰至开源深大断裂和养畜牧河断裂之间,由古生代地层组成断褶带,褶皱紧密,局部倒转,伴有压性断裂和仰冲断层。侵入岩发育主要有旗境青龙山至库伦旗白音花复向斜,褶皱紧密,多呈梳状;龙斯营子至奈林稿背斜,褶皱强烈,局部倒转,并伴有仰冲断层;下石碑至喇嘛稿冲断层,两侧岩层牵引弯曲、倒转甚剧;养畜牧河断裂为南部山区和中部平原界限,东段位置被养畜牧河占据,西段由于受新华夏系干扰,移到旗境双山子一带。中生带东西向盆地,较大者有洞子沟至杨树沟盆地、沙力脑盆地、水泉盆地和库伦镇盆地。盆地内主要地层为上侏罗统建昌组和九佛堂组,仅局部地段有下侏罗统北票组。

新华夏系表现在下述两地区:扣河子至水泉断裂带和兴隆洼至沙日浩来断陷盆地。其后者位于奈曼旗西南缘,向北延入松辽平原。旋扭构造位于奈曼旗青龙山一带,由生成先后和性质不同的两个帚状带交织在一起构成。在同一旋扭方式作用下,还形成一组近东西向扭裂面。地处纳尔塔尔大断裂、胡虎尔河断裂、西辽河东西向断裂和赤峰开源大断裂包围圈内。养畜牧河断裂由旗中部东西穿过。衙门营子(青龙山)帚状构造又辐射南部山区。义隆永、黄花塔拉、新镇以南地区断裂纵横交错,互相穿插而地震较频繁。

3.1.6自然资源

奈曼旗冬季休眠动物有:蛇、青蛙、蟾蜍、黄鼠、跳鼠、刺猬、蝙蝠。候鸟有:家燕、大雁、鸿雁、野鸭。

温度是植物芽膨胀、展叶、开花、结果、落叶重要因素,山区春天草木较平原返青早近半个月,3月上旬气温开始回升。

3.2社会经济条件

根据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结果,2022年奈曼旗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43.6亿元,按不变价格计算,同比增长3.6%,增速位居全市第二位。分产业看,第一产业增加值49.1亿元,同比增长3.1%;第二产业增加值30.8亿元,增长9.3%;第三产业增加值63.7亿元,增长1.7%。

3.3交通运输条件

奈曼旗海陆空交通网络纵横交错,是华北连接东北、蒙东通往辽宁的交通枢纽。200公里内有通辽、赤峰、朝阳3座机场。大广高速横贯东西,设有奈曼、奈曼东、八仙筒3个出口;盘奈高速纵穿南北,设有奈曼、新镇2个出口。国道111线贯穿全境,大阜线、开八线、大库线等多条县级公路纵横交错。京通铁路客货运输、巴新铁路货物运输运力十足,200公里内有通辽、赤峰、阜新3个高铁站。奈曼旗通用机场已经投用。

第四章 实施方案

4.1实施目标

本项目针对奈曼旗地区农畜产品附加值相对低,物流成本高的实际,对奈曼旗在北京地区及国家832平台销售的奈曼旗农畜特产品的企业、合作社给予一定的物流补贴,降低销售成本,带动农户、脱贫户增产增收,提高市场竞争力、占有率。补贴标准为物流成本的20%,单笔不得高于1万元,每个企业全年补贴上限为10万元,预计投入资金100万元。

4.2效益分析

本项目计划资金100.00万元,按物流成本的20%进行补贴测算,可用于补贴金额100.00万元。可为广大种植、养殖户和销售企业降低销售成本,带动脱贫户增产增收,提高市场竞争力、占有率。所以通过本项目的实施,使脱贫户稳步增收,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有效推进乡村振兴。

4.3实施方案

(1)补贴标准:物流成本的20%,单笔不得高于1万元,每个企业、合作社全年补贴上限为10万元;

(2)本次物流补贴分两次进行,2023年8月5日前企业、合作社提供2023年1月1日-7月30日在北京地区及832平台销售数据及凭证以及每月物流费用凭证,按每月实际物流费用的20%给予补贴,单笔不高于1万元,8月30日前发放补贴资金;2023年11月5日前企业、合作社提供2023年8月1日-10月30日在北京地区及832平台销售数据及凭证以及每月物流费用凭证,按每月实际物流费用的20%给予补贴,单笔不高于1万元,11月30日前发放补贴资金。

(3)认定销售额时销售企业、合作社需提供相应的销售凭证;

(4)被补贴企业、合作社需提供带贫固贫名单;

(5)每家企业原则上补贴额不超过销售额的3%,不超过上限。

4.4资金管理

京蒙协作资金全部下放到奈曼旗区域经济合作与金融服务局,提出项目资金使用的具体办法。

项目实施主体要及时组织开展实施项目相关工作,严格遵守京蒙协作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规定,加强对实施项目服务的监督检查,确保项目资金规范管理和使用,不得截留、挪用和滞留资金。加强资金拨付使用情况的监控,加强财务审计,确保资金安全拨付、高效使用。

4.5风险防控

健全补贴企业、合作社商业经营模式,由合作企业、合作社自行承担市场风险。

第五章 结论

该项目的实施是深刻把握“两个确立”,自觉践行“两个维护”,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中央、自治区和市委的决策布署,保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持续提升脱贫产业成效,强化防返贫致贫动态监测,切实做到“三保障”常态化排查,加大金融、就业帮扶力度,强化驻村帮扶工作,深化京蒙协作和中央机关定点帮扶,壮大嘎查村集体经济,防止规模性返贫。

该项目实施可有效的深化京蒙协作和对口帮扶,对接对口帮扶区、帮扶企业,为企业补贴物流成本,降低企业销售成本,带动脱贫户增产增收,提高市场竞争力、占有率,加大对脱贫地区农畜特产品采购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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