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
(一)公共预算收支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61,966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32%,同比增收4,135万元,增长7%。其中:税收收入完成27,687万元,同比增收24,004万元;非税收入完成34,279万元,同比减收19,869万元,主要是一次性收入减少所致。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555,000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同比增支136,547万元,增长32.63%。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70,951万元,其中:地方政府性基金收入缴库15,783万元,政府性基金上年结余4,320万元。
2023年,政府性基金支出累计完成38,824万元。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全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完成57,386万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完成48,118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完成9,268万元,上年基金结余23,921万元,基金可用财力81,307万元。
2023年,全旗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完成59,608万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支出46,220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支出13,388万元,社会保险基金结余21,699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合计71万元。其中:上级专项补助收入23万元,上年结余48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支出51万元,年终滚存结余20万元。
二、2023年全旗财政主要工作
坚持统筹测算全年财力,合理安排支出,优化结构、保障重点的管理原则,积极组织预算收支。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61,966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32%,同比增收4,135万元,增长7%。 一是狠抓收入。加强收入目标动态管理,深化税收分析预测,提高收入质量,建立财政收入台账,确保税收收入、非税收入及时足额、均衡入库。二是严控支出。强化“节支就是增收”观念,压减“三公”经费和一般性支出。非急需非刚性支出以及工作经费性质的项目应压尽压,确保“三公经费”只减不增,努力降低行政运行成本。三是保障重点。优化支出结构,重点保障“三保”和地方政府债务还本付息支出。2023年做到了职工工资和离退休工资按时发放,养老金缺口及时弥补,到期地方政府债务按时偿还。“三保”底线兜牢兜实,农业、教育、医疗等重点支出保障有力,财政收支运行平稳。
(二)乡村振兴加快步伐。一是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投向乡村产业、农村小型公益设施、社会公共服务、人才技能培训、村庄规划、环境整治等方面。二是夯实农业基础。建设高标准农田16万亩,耕地轮作16.08万亩,保护性耕作3.7万亩。三是强化农牧业科技和装备支撑。主要用于农牧业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奖励,农机购置补贴,农业技术推广,种业振兴补助。四是加快宜居宜业和美丽乡村建设。投入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资金,建设村内道路,村庄美化、亮化、绿化,文体活动室及文体广场,环境整治及垃圾处理等方面。五是加快农牧业产业高质量发展。扶持财鑫农牧业科技有限公司甜糯玉米、布瑞特农牧业有限公司肉牛、获得扶贫开发公司肉牛肉羊屠宰加工等涉农企业、新型经营主体发展优势特色农牧产业,扩大规模,发挥辐射带动作用,加快形成全产业链条,推动农牧业高质量发展。
(二)城镇化建设不断完善。实施中心城区市政绿化和道路建设、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和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水务一体化青龙山污水处理、实施污染防治和节能减排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实施农村公路建设。
(三)生态环境有效治理。实施公益林、退耕还林、人工造林、森林植被恢复、重点区域绿化。实施生态环境整治和湿地保护。
(五)文旅事业发展加速。实施文化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文化旅游产业项目。
(六)教育设施提档升级。新建第五小学教学综合楼、新建第三幼儿园教学综合楼。新建和改扩建特殊教育学校宿舍楼、新建第二小学、第四小学教学楼。
(七)医疗卫生补齐短板。新建蒙医院综合楼及附属房和购置医疗设备。
(八)社会民生保障有力。落实社会保障政策,发放民生补助资金72995万元。其中:困难群众救助22033.6万元,高龄津贴1000.3万元,残疾人两项补助1836.1万元,城乡医疗救助1801万元,城乡养老保险12881.8万元,机关事业养老保险23826万元,企业职工养老保险1162万元,优抚对象抚恤生活补助1183.2万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3253.3万元,基本药物制度1172.86万元,计划生育家庭补助1552.3万元,城乡医疗保险补助1832.8万元。不断增强城乡居民的获得感、安全感和幸福感。
(九)国资管理提质增效。一是加强国有企业年度经营业绩考核,年度财务审计,完成国有企业运营监管系统上线运营。二是开展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大起底,摸清行政事业资产底数,强化管理。三是调拨林场资产充实国有企业扩大经营资本72854万元。四是处置涉黑涉案罚没资产(土地等),实现增值收入2113万元。
(十)争资立项取得突破。加强沟通联系,拓宽信息渠道,协调配合行业部门积极申报项目,争取上级资金支持。截止目前我旗已完成争取上级项目资金到位金额约9.01亿元,已完成全年立项争资目标任务的105%。
(十一)财政管理有序推进。一是健全投资评审管理制度,优化评审流程,提高评审质量和效率。规范评审流程,强化评审结果运用,客观公正审核建设资金,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全年评审完成评审金额169,180万元,审定金额156,607万元,为财政节约资金12,573万元。二是完善政府采购管理制度,发挥政府采购云平台预警作用,加大监管力度。推进落实“政采贷”、“预付款”中小企业优惠政策,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为中小企业减负,激发发展动力。完成“政采贷”业务3笔。三是推进绩效管理改革创新。强化绩效目标的引导约束作用和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注重绩效评价真实性、有效性、可操性,创新绩效管理方式。四是加强一体化管理。积极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建设,将各部门的收入、资产、绩效、政府采购等融入预算管理主体流程,强化过程监督和闭环管理,提高预算管理和执行的效率。
(十二)防范财政运行风险。一是压实“三保”保障责任。严格执行国家和自治区的“三保”保障标准,足额编制“三保”预算,强化资金调度和执行管理。二是稳妥化解债务风险。统筹推进化存量和防风险,紧盯债务到期节点,制定方案、消化存量,推进高息债务展期降息,全面降低债务风险。
三、2024年工作安排
针对财政工作面临的困难、风险和挑战,2024年我们将努力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加强财政收支管理。一是推动财政平稳增收。深化重点税源监控和结构分析,强化部门协同和动态监管,支持已有税源稳定增长,挖掘新的税收增长点,依法组织非税收入,不断优化收入结构、提高收入质量。二是积极争取上级支持。加强信息沟通和部门协调,全力争取上三级财政项目资金支持,增强重点项目保障能力。三是严格预算执行管理。树牢过紧日子思想,加强“三公”经费管理,严控一般性支出。强化预算刚性约束,规范调剂行为,严禁无预算超预算列支。深入推进预算支出进度与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双监控”,及时纠偏、督慢。
(二)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一是加强财政风险监测。积极跟踪研判经济财政运行趋势,围绕收入质量、收支矛盾、暂付款规模、库款保障水平、“三保”保障系数、债务率等重点指标,加大分析评估和监测力度,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处置。二是守牢债务风险底线。强化政府债务风险管理,将到期本息足额列入预算,确保按时偿还。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妥善化解隐性债务存量,积极优化债务结构,缓解债务压力。加强专项债券“借、用、管、还、效”全过程监管,发挥债券资金使用效益。三是防范风险传导转化。重点关注区域性经济政策、房地产市场形势、就业社保压力、企业债券违约、中小银行风险等对地方财政运行的影响,加强风险预警预见预判,建立健全应对预案、处置机制,实行联防联控,防止债务风险、金融风险等各类风险外溢,坚决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三)深化预算管理改革。一是加强协同监管。坚持依法理财,坚决杜绝“以拨作支”,严禁收入虚增空转、收取“过头税”,严禁擅自提高津贴补贴标准,管好用好各项财政资金。 依法接受人大的监督,坚决执行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各项决议决定,严格落实审议意见,积极向人大报告预算决算、债务管理和政策落实情况。二是提升管理能力。加强预算指标管理和控制,健全支出标准体系,实施全流程监控,提升管理效率。
(四)继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健全完善乡村振兴多元化投入机制。根据全旗乡村振兴规划和产业发展实际需求,继续整合财政衔接资金、涉农资金,通过财政整合资金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投入,形成多元化资金投入渠道,为乡村振兴提供有力保障。加快推进重点项目实施,强化财政资金支付保障。按照旗委政府安排部署,积极筹措调度资金,重点保证大项目和财政衔接资金项目的资金需求,及时拨付资金,加快推进项目如期建成达效。
(五)积极推动立项争资工作实现新突破。财政局将积极加强与部门单位对接,结合实际高效、精准、强力推动立项争资工作实现新的突破。一是找准上级政策结合点,及时分解下达争取资金任务,为做好立项争资工作奠定良好基础。二是用好财政积极政策,充分调动各部门立项争资工作积极性,抓好上级重点支持政策措施落地见效,推动旗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切实压紧压实各部门立项争资责任,定期对各部门、单位争取资金情况进行考核、统计汇总。三是加强对接,强化统筹协调和研判,密切与各部门的沟通联系,确保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