奈曼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03 浏览次数:88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部分内容。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11日至20231231日。本报告电子版可从奈曼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下载查阅。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奈曼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联系地址:奈曼旗大沁他拉镇青龙山路北段;联系电话:0475-4212258)。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奈曼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紧紧围绕老旧小区改造、危房改造、燃气、供热、水源地建设等领域各项重点工作,不断推进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切实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政务公开各项工作部署安排,聚焦中心工作,围绕老旧小区改造、危房改造、燃气、供热、水源地建设等重点项目推进,狠抓主动公开落实,全年发布主动公开信息75条。其中党务公开24条,工作计划及总结12条,工作动态16条,转载通知公告12条等信息,扩大行政决策的公众参与度,依法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制定了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机制等制度文件,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基本工作制度,促进政府信息公开法治化、规范化。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我局规范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答复工作,并及时对我局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进行分析汇总并公开。2023年共受理依申请公开6件,予以公开2件,均在规定时限内答复申请人,未产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未产生收费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按照关于政府信息管理工作相关文件要求,我局积极履职尽责,全面梳理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完善信息发布“三审”机制,由各股室提供稿件,分管领导进行审核,党委书记进行终审。杜绝出现文字严重表述错误,内容更新不及时等问题。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大力推进网站安全健康优质发展,按照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有关要求,对我局三务公开服务平台栏目进行规范设置,并主动更新了我办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积极推进政务新媒体有序健康发展,着力维护好我微信公众号奈曼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正常运营,持续加强平台监管,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办事服务工作,提升网站信息管理的精细化水平。

(五)监督保障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考核工作,把政务公开纳入年度目标工作考核,建立监督评议制度,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主动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2023年度我局及个人未因政务公开被责任追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

行政强制

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248191.2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

0

0

0

0

0

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4

0

0

0

0

0

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6

0

0

0

0

0

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一是对于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信息资料收集发布不及时,未达到每个月都有公开事项。二是我局关于农村危房改造对象申请条件、标准和认定结果公示情况公开信息较少

(二)改进情况:一是我局将加大政务公开投入力度,强化组织机构,宣传引导科室提升主动公开意识,养成主动公开习惯,确保做到政务信息应公开的全部公开、及时公布。提升网站建设水平。二是聚焦主动公开内容,分类有序发布信息,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提高公开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其他需要通过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一是聚焦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老旧小区改造、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等领域,依法依规做好相关信息发布,吸引社会资本参与相关建设投资。二是及时公布建筑市场和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执法联合检查情况,实时更新工作动态、集中展示工作成果、积极做好相关政策宣讲,以有力有效的信息公开,主动回应社会关切。三是积极主动发布审计信息,找准审计工作切入点、着力点等重点领域加强审计监督,及时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信息,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202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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