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奈曼旗林业和草原系统 关于印发《民生领域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5-31 浏览次数:127

 

 

 

 

 

 

 

 

 

 

奈林草党字2019〕26号

 

中共奈曼旗林业和草原系统

关于印发《民生领域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国有林场(圃)、森林公安局、林草局机关党支部:

现将《林业和草原系统关于开展民生领域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奈曼旗林业和草原系统委员会

2019年5月10日

奈曼旗林业和草原系统

关于开展民生领域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开展民生领域整治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自治区十届纪委五次全会精神,自治区纪委监委决定在全区开展民生领域专项整治,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习近平总书记“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自治区十届纪委五次全会精神,坚持问题导向,聚焦群众痛点难点焦点,紧盯民生领域突出问题,持续整治民生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做到排查一批问题线索、治理一批重点难点、查处一批典型案件、完善一批规章制度。坚持精准监督,针对各地区、各行业不同情况,既在面上进行统一部署、统一要求,又鼓励因地制宜开展整治工作,确保措施对症、监督精准,以促进民生领域专项整治部署落实到位,让人民群众有更多更直接更实在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整治重点

(一)各二级单位、站办所履行主体责任不力,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有关保障民生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关于民生领域重大决策部署态度不坚决、工作不扎实、敷衍应付等问题;各职能部门履行监管职责不力,对涉及民生领域的政策、项目、资金等信息不公开、不透明,在民生工作中履责不力、监管不严、推诿扯皮,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驻纪检监查组履行监督责任不力,对存在的问题应发现而未发现,以及发现后不处置不报告,惩治腐败和作风问题“宽松软”等问题。

(二)民生领域存在的贪污侵占、行贿受贿、虚报冒领、截留挪用、挥霍浪费、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等突出问题;在涉及民生的项目分配、审批、招投标和验收等环节违规操作、滥用职权、以权谋私问题及在其他民生领域方面侵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

(三)在民生工作中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盲目决策、弄虚作假、脱离实际,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滥用职权、办事不公等问题;在处理涉及民生事项中执法不严、暗箱操作、权力寻租,为违纪违法人员充当“保护伞”等问题;服务群众的窗口和股室在审批和服务中冷硬横推,不按照权力清单和业务流程开展工作,随意设立条件、标准等问题。

三、工作措施和要求

(一)实施分级整治,明确工作要求。坚持系统党委统一领导,各二级单位、站办股室分级负责,各司其职的原则,分地区、分领域、分层级进行整治。系统党委负责牵头抓总民生领域专项整治工作。

(二)拓宽线索来源,规范线索处置。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发布专项整治重点和举报受理方式,全面畅通信访举报渠道,认真受理群众举报和投诉,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善于通过监督检查、自查等方式发现问题线索。

(三)实行以事立案,严肃追责问责。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重大典型责任事故、情节清晰具体的严重违纪违法事件等,及时上报旗纪委。

(四)抓好制度建设,强化日常监督。驻纪检监查组要及时总结专项整治工作经验,对发现的共性、突出问题和群众反映强烈的腐败和作风问题进行认真分析研究,全面深入剖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找准问题易发多发的重点部位、关键环节和廉政风险点,提出具体整改意见,推动系统党委健全完善相关制度。认真履行监督的再监督职责,做深做实做细日常监督工作,着力在日常监督、长期监督上探索创新、实现突破。

(五)严格报告制度,定期调度工作。各二级单位及站办所开展专项整治、问题线索受理和查处情况,每月25日前将开展整治情况及月报表(见附件)报局党建办公室汇总,然后上报至旗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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