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次招标文件技术参数变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一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变更后计划开标时间为2023年12月20日,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处发布的《关于做好2023年度政府采购项目年终处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的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交易系统关闭时间2023年12月18日20点起,因此我单位决定暂停此项目采购活动。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奈曼旗人民医院
地址:奈曼旗
联系方式:131908928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内蒙古同展企业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包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联系方式:1884751422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18847514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