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奈曼旗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 和2023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发布日期:2023-01-11 浏览次数:60

——202319日在奈曼旗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上

奈曼旗财政局局长  邢永明

各位代表:

受旗人民政府委托,现将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23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提请本次人民代表大会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

(一)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57,831万元,同比增收4,726万元,增长8.9%。其中:税收收入完成3,683万元同比减收22,734万元,下降86.06%(税收收入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兑现国家留抵退税政策,市县两级当年减收26,776万元)。非税收入完成54,148万元,同比增收27,460万元,增长102.89%主要是公安一次性罚没收入和耕地开垦费增收所致。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418,453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同比增支13,453万元,增长3.32%。一般债务还本支出49,985万元,上解支出997万元,滚存结余43,390万元,全部结转下年继续使用。

一般公共预算按政府收支分类划分: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0,596万元,同比增支675万元,增长1.69%

公共安全支出17,831万元,同比增支2,906万元,增长19.47%

教育支出84,354万元,同比增支18,455万元,增长28%

科学技术支出497万元,同比增支55万元,增长12.44%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6,084万元,同比增支2,322万元,增长61.7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6,893万元,同比增支3,631万元,增长4.96%

医疗卫生支出29,228万元,同比1,479万元,增长5.33%

节能环保支出4,150万元,同比减支4,245万元,下降50.57%

城乡社区事务支出9,237万元,同比增支1,815万元,增长24.45%

农林水事务支出98,477万元,同比增支1,562万元,增长1.61%

通运输支出16,794万元,同比增支13,747万元,增长451%

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3,506万元,同比减支12,115万元,下降77.56%

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1,507万元,同比821万元,下降35.27%

金融支出15万元,同比238万元,下降94.07%

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支出2,480万元,同比减支3,789万元,下降60.44%

房保障支出10,208万元,同比增支433万元,增长4.43%

粮油物资储备支出2,287万元,同比515万元,下降18.38%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569万元,同比750万元,增长41.23%

其他支出244万元,同比减支5,032万元,下降95.38%

务付息支出11,448万元,同比减支7,558万元,下降39.77%

发行费用支出48万元,同比减支64万元,下降57.14%(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政府性基金收入累计完成35,498万元,其中:地方政府性基金收入缴库12,290万元; 上级专项补助收入1,596万元;专项债券收入18,700万元;专项再融资债券收入2,912万元。政府性基金上年结余8,086万元2022年政府性基金支出累计完成39,264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支出36,352万元;再融资债券安排的还本支出2,912万元。政府性基金年终滚存结余4,320万元。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全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完成56,934万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完成40,227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完成16,707万元。上年基金结余5,910万元,基金可用财力62,844万元。

全旗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完成52,800万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支出40,300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支出12,500万元。社会保险基金结余10,044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年初预算100万元,当年实际缴库收入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2%,年末全部调入一般公共预算。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上级专项补助收入58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支出10万元,年终滚存结余48万元。

二、2022年全旗财政主要工作

2022年全旗财政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和旗委十三届暨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把财政工作高质量发展贯穿整个财政工作始终。积极争取增加可统筹的财力,全力挖掘可持续运行的潜力,不断增强防控风险的能力,促进了全旗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

(一)全力挖掘政策潜力,激活市场主体活力。全面落实国家留抵退税工作要求,全年完成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额地方留成部分13,388万元,占全市应退额的33%。尽管旗财政因落实退税政策直接减收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3,388万元,却增加了企业现金流,提升了企业发展信心,激发了市场主体活力。

(二)全力挖掘增收潜力,确保财政可持续发展。一是全力加强财政收入预算目标管理,精准推动财政政策与产业、投资、消费等政策协同发力,圆满完成财政收入任务。二是积极争取上级财力性转移支付资金。全年争取5.34亿元,其中:进入基数2.46亿元,是2018年以来争取上级财力性转移性资金最多、进入基数最多的一年。三是挖掘存量国有资产价值潜力,顺利实施了TOT(转让—经营—移交)项目,增加可用财力3.5亿元,极大地缓解了“三保”支出和化解债务的压力。

(三)全力挖掘节支潜力,确保财政平稳持续运行。一是强化预算源头管理,严格一般性支出预算总量控制和“三公经费”零增长。二是强化预算执行管理,坚持“以收定支”,坚决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优化调整支出结构,大力挖掘内部潜力,从严从紧管好财政支出。第一,在偿还了欠拨2021年嘎查村全年运转经费2,900万元的情况上,首次实现了嘎查村运转经费和嘎查村干部工资同步发放;第二,筹集9,600万元资金把2014年10月至2016年8月代扣职工个人的职业年金一次性缴入上级专户,解决了困扰多年的民生问题;第三,筹集资金2亿元,解决了2021年下半年和2022年全年个人政策性增资部分,切实优先保障了工资的足额发放。三是盘活使用结余资金。结合全区“五个大起底”工作要求,对全旗各预算单位结余资金进行核查,盘活财政存量资金488万元。

(四)全力挖掘增效潜力,促进财政资源有效配置。一是全力推进财源建设。全年争取并筹集上级资金和本级资金2.12亿元,其中:申请专项债券资金1.86亿元,用于镍铬锰新材料项目的铁路专用线建设和兴固纳米微晶石项目用地征拆等支出,为全旗工业固定资产投资始终名列全市第一名做出了积极的贡献。二是申请1.14亿元专项债券资金建设的大镇新水源地项目已开工建设,届时大镇城区居民饮水安全得到切实保障。三是扎实推进乡村振兴。全年支付衔接资金17,469万元,支付率达到92.66%;京蒙协作资金支付5,310万元,支付率达到91.53%,做到了应付尽付。四是重点支出保障有利。全旗民生支出完成58,970.5万元,同比增加8,083.92万元,增长15.9%,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3.3%。切实保障了民生改善。其中:教育支出完成13,193.52万元,同比增加2,098.01万元,增长18.9%;社会保障支出完成27,566.13万元,同比增加1458.13万元,增长5.6 %;卫生健康支出完成12,731.35万元,同比增加3,692.28万元,增长40.8%,其中防疫支出5,144万元,有利保证了全旗人民的防疫需求;城乡公共服务支出完成5,479.5万元,同比增加835.5万元,增长18%;惠民“一卡通”资金支付80,440万元,同比增加722万元,增长0.91%。

(五)全力挖掘偿债潜力,防范化解债务风险。全年通过向上级争取财力性转移支付资金、化解政府隐性债务贴息资金及实施“TOT”项目增加财力资金等方式筹资偿还政府债务80,249万元,偿债支出占全旗可用财力的38.2%,圆满完成年度政府债务化解任务,守住了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六)全力挖掘提质潜力,持续深化财政管理改革。一是全力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工作,实现了对财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核算全流程监管,做到财政资金监管“有源可溯、有迹可查”。二是强化绩效管理。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格局已形成显效,完成了教育等项目的绩效评价效果良好,并连续三年获市财政局表彰。三是加强法治财政建设,紧紧围绕法治财政建设目标,完善工作机制,创新工作形式,提高了执行财政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的能力和水平,连续四年获市财政局表彰。四是多措并举抓好政府采购管理工作。通过创新监管方式、完善制度机制、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简化采购审批程序、优化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等举措,进一步完善了政府采购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全年政府采购完成19,337万元。五是强化评审,建立健全财政评审责任机制,优化工作流程。构建了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开展全旗招标控制价评审及对国企、民企工程咨询机构出具的工程竣工项目结算评审报告复核的工作机制,提升了政府投资项目评审管理水平。六是提升会计信息质量,全面履行会计监督职能,有效地督促全旗各行政事业单位严格落实财政政策、规范会计行为,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财政资金安全高效使用。

(七)全力挖掘改革潜力,提高国有企业市场竞争力。一是企业发展稳中求进。监管企业实现营业收入2.99亿元,与去年同期基本持平;实现利润177万元,同比增长108%;上缴税金1,831.23万元,资产负债率78.57%。二是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迈出新步伐,肉牛养殖、食品加工项目已成为奈曼农业产业化领域的亮丽名片。三是市场化经营机制进一步健全,全面实施工资总额制,进一步完善薪酬管理办法,大力推进企业减少经营层级,推进全员经营目标责任制。四是国有资本布局结构进一步优化,新成立的农投公司和转制的给排水公司、旗宾馆生产经营良好。五是国资监管效能持续提高,制定了《国有企业领导人管理办法》;加大了对监管企业财务监督,聘请第三方完成了对国有企业经营状况的审计;严把企业用人关,坚决实施逢进必考的用人机制,严格对企业领导人及其业绩考核,严格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依法监管的效能不断显现。

总体看,2022年全旗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较好。在过去的一年里,全旗财政工作坚决贯彻旗委、政府的决策部署,狠抓规范管理,奋力争取财政增量,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今年的“三保”保障水平和能力大大超过以往。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财政工作还面临一些问题和挑战,主要是:工业经济的立旗项目正在建设中,财政收入总量依然偏低,大幅度增收的基础还没有形成;财政收支矛盾非常突出,资金调度空间持续收窄;防范化解债务风险压力持续加大,化解保“三保”、政府债务与保障财政运行的可持续性风险的压力非常大,仍然是今年财政工作的难点和挑战;部分预算执行的严肃性还有待于进一步增强,资金使用效率还有待提高,财经纪律和财会监督需进一步强化;有的地方和部门过“紧日子”的相关措施还没有完全落实到位。我们要高度重视这些问题,积极采取措施予以解决。

三、2023年财政预算安排

2023年,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旗委扩大会议精神,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加力提质的工作总基调,严格遵循“以收定支”的原则,加大财政资金统筹力度,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坚持有保有压,优化支出结构,压减一般性支出,集中财力、突出重点、优化先保“三保”、保化债、保重点支出,强化资金监管和绩效约束,把钱用在刀刃上。推进严肃财经纪律,提高财政资金的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保持财政平稳运行,全力服务全旗经济和社会发展。

(一)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计划完成47,120万元(含市级9,031万元),上年税收收入含留抵退税的金额是30,459万元,剔除非税收入一次性收入41,000万元,同比增加3,513万元,增长8%。其中:税收收入计划完成32,420万元(含市级6,031万元),同比增加1,961万元,增长6%;非税收入计划完成14,700万元(含市级3,000万元),剔除一次性收入41,000万元,同比增收1,552万元,增长12%。

全旗总财力378,281万元,其中:公共预算收入财力38,09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23,173万元,从政府性基金预算调入资金76,028万元,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资金100万元,上年滚存结余43,390万元,上解支出2,500万元,全旗可用财力261,263万元。年初预算财力缺口达117,018万元。

根据上级财政部门要求,2023年收支预算必须与预算一体化系统数据保持一致。2023年,全旗本级拟安排公共预算支出378,281万元(系统里数据),具体如下: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9,144万元,同比增加4,075万元,增长12%;

公共安全支出12,299万元,同比增加2,319万元,增长23%,主要是公安部门工资性支出增加;

教育支出58,993万元,同比增加7,167万元,增长14%,主要是教育系统工资性支出增加;

科学技术支出293万元,同比增加132万元,增长82%,主要是工资性支出及奈曼旗与青岛农业大学科技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合作经费增加;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875万元,同比增加651万元,增长29%,主要是工资性支出及奈曼旗乌兰牧骑附属设施建设支出等增加;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7,464万元,同比增加12,657万元,增长23%,主要是工资性支出及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旗县资金配套补贴等支出增加;

卫生健康支出24,883万元,同比增加5,688万元,增长30%,主要是工资性支出及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增加;

节能环保支出5,824万元,同比增加4,884万元,增长520%,主要是工资性支出及水资源税增加;

城乡社区支出16,928万元,同比增加10,353万元,增长157%,主要是工资性支出及人防指挥所工程建设专项等增加;

农林水支出19,664万元,同比增加5,630万元,增长40%,主要是工资性支出及种公羊布病扑杀经费等增加;

交通资源勘探商业自然资源等事务支出20,350万元,同比增加6,708万元,增长49%,主要是工资性支出及省道503(大阜线)旧路技术改造项目等支出增加;

预备费安排 4,000万元,同比增加1,000万元,增长33%(根据预算法规定,预备费按照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额的1%–3%设置),主要是用于当年预算执行中的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处理及其他难以预见的开支增加;

其他支出25,000万元,同比增加17,000万元,增长213%,主要是预留工资、乡镇和工业园区拆迁补偿征地费、修路、平整土地费用增加;

债务还本付息支出80,564万元,同比增加14,256万元,增长21%,主要是还本付息支出增加。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情况

2023年,全旗基金预算收入94,166万元,其中:国有土地出让收入93,436万元,污水处理费收入130万元,城市基础配套收入600万元。全旗基金预算支出94,166万元,其中:国有土地出让支出15,870万元,污水处理费支出130万元,债务付息支出1,22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调出资金76,028万元。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安排情况

2023年,全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安排61,458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安排57,078万元,社会保险基金结余4,380万元。其中:一是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收入安排44,073万元,支出安排44,073万元。二是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安排17,385万元,支出安排13,005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结余4,380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情况

2023年,我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100万元,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调入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0万元。

(五)旗级“三保”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2023年,我旗按照《财政部关于严格地方预算管理筑牢兜实“三保”底线的通知》(财预〔2022〕130号)文件要求,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强化预算管理,优化支出结构,坚持“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筑牢兜实三保底线。健全厉行节约机制,完善支出定额标准,细化项目预算编制,强化绩效预算管理,加强政府采购管理,推进预算信息公开,不断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规范性和有效性。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加强财政预算收支管理做好县级“三保”工作的通知》(内财预(2019)1151号)文件要求,我局在严格落实国家保障范围和标准的基础上结合我旗财力情况和实际需求认真编制和核实了“三保”预算,确保“三保”预算足额安排,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1.“三保”预计可用财力情况

2023年,经测算,我旗“三保”初步预计可用财力226,08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8,09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90,491万元,上解支出2,500万元。

2.“三保”支出实际安排情况

2023年, 我旗按照实际执行的地方保障范围和标准“三保”支出预计安排226,081万元,其中:保工资预算支出187,717万元,主要包括人员工资、保险及住房公积金;保运转预算支出16,431万元,主要包括公务费、业务费、取暖费、办公大楼运转经费等正常运转费用。保民生预算支出21,933万元,主要包括:教育部门的公用经费、学生营养餐等,社保部门的最低生活保障资金、高龄津贴、农村特困人员补助、城乡居民临时生活救助等,村级转移支付及离任嘎查村干部。

3.“三保”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1优化支出结构,突出保障“三保”支出根据中央、区市有关“三保”支出保障要求,我旗要调整支出结构,优先足额保障“三保”支出,特别是对国家出台的工资津补贴政策、发放到人的民生政策必须首先落实到位。严禁在“三保”应保未保的情况下,将可用财力用于其他方面的开支。

2加强预算执行管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要加快资金拨付进度,严格控制结转结余资金规模,对结转结余超过规定期限一律收回总预算优先用于“三保”支出需要。

3在预算管理上杜绝超预算安排。对未列入年初预算的项目,不予安排支出,同时严格控制暂付款,避免资金被非预算项目挤占从而影响“三保”支出需要。

(六)全旗城市绿化及养护资金预算安排情况

为深入贯彻落实“政府过紧日子”,全面提高资源集约、节约利用水平,确保城市绿化建设节俭务实,可持续健康发展,减少消耗和浪费。按照旗委、政府总体安排部署,认真贯彻新发展理念,因地制宜开展城市园林绿化、城市运维及基础设施建设,科学合理编制城市绿化及养护预算,对现有城市绿化项目,要保证做好定期维护,巩固城市绿化建设成果。2023年预算安排在2021年预算基数不增加的前提下,安排城市绿化及养护预算860.8万元,其中城市绿化资金156万元,养护资金704.8万元。

四、2023年全旗财政工作

(一)全力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持续增强市场主体活力;积极谋划项目,争取上级专项资金和债券资金支持;多渠道筹措资金,用足用好PPP模式等,拓展投资空间;加强政府性投资项目资金监管,做好资金安排与政府性投资项目建设进度衔接。

(二)全力确保财政运行高效平稳。加大财源建设力度,继续筹措本级资金和争取上级资金支持立旗项目顺利达产达效;大力支持招商引资,确保高质量项目早落地开工;依法组织收入,持续加强财政收入预期管理,科学精准调度,确保任务完成;强化对直达资金全过程、全链条和全方位的监控,充分发挥惠企利民实效;严格落实旗委、政府关于过“紧日子”的要求,严控非重点、非刚性支出;依法落实法定债务偿还责任,推进专项债券项目穿透式监测,强化专项债券项目基础库、储备库、发行库、存续库管理及合规性审核。

(三)全力支持重大战略推进。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支持老旧小区改造、生活垃圾发电等;全力支持乡村振兴,严格落实乡村振兴相关政策,确保财政衔接资金及时拨付到位;继续支持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支持深入推进美丽乡村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四)全力支持增进民生福祉。全力聚集养老、就业、托育、教育、社会保障等领域民生工程。支持义务教育学校和公办幼儿园建设,支持旗属高中、高职学校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强化社保基金管理,加强对基金运行的分析研判,确保收支可持续,聚焦特殊困难群众,完善社会救助制度,做好残疾人帮扶工作;促进提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强化医保基金管理,公平适度保障人民群众基本医疗权益;落实就业优先政策,统筹用好就业扶持资金,支持技能培训,推动重点群体就业创业;全力支持推进农业担保,保护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支持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继续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五)全力建立现代财政管理体制。全面推行零基预算,强化四本预算、债务化解、资金调度、资产资源统筹,建立健全集中财力办大事的预算安排机制,提高财力综合统筹水平;扎实推进预算编制、预算执行、会计核算等核心业务,实现预算管理全国统一的一体化、规范化和标准化;进一步提升绩效事前评估、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及绩效评价质量,强化各环节结果应用。

(六)全力提升依法理财水平。深入推进财政法规建设,持续完善内控机制,适时开展内控内审专项检查,强化财政国库管理,做好库款资金调度;自觉接受人大依法监督,依法依规向人大报告预算调整、政府债务限额批准、预决算执行情况、国有资产管理等有关财政事项;持续推进会计准则制度贯彻实施,加强会计人员信息管理;强化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做好低效闲置资产清查处理工作;持续推动政府采购一张网,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开展财经秩序专项整治行动。

(七)全力支持防范政府债务风险。2023年预计化解政府债务155,268万元,其中:计划申请再融资债券偿还55,953万元,需本级财政资金化解99,315万元,是历史上偿还债务任务最重的一年。积极采取通过预算资金安排、增加土地出让金收入、推进耕地储备库项目建设进度以及争取自治区“贴息一批”的政策支持来解决偿债资金来源。落实管理规范、责任清晰、公共透明、风险可控的政府债务管理机制。严格落实国家“谁举债、谁负责,谁增加隐性债务,对谁终身追责”的要求,严禁各苏木乡镇(包括嘎查村)、各旗直部门举债,一经发现坚决问责。

(八)全力推进国有企业提高市场竞争力。加强旗属企业董事会建设,全面落实董事会各项权利。推进经理层成员实行任期管理,与董事会签订经营业绩合同,以市场为导向,以经营业绩为考核依据,推进旗属国企业开展人事分配制度改革,打破平均主义大锅饭;深入实施旗属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使企业工资总额预算实现有实效,加大审核监管企业的工资总额,指导监管企业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全面开展监管企业业绩考核及领导人员综合考核;加强国有资本收益收缴管理。

各位代表,只争朝夕不负韶华。我们认真贯彻旗委政府的工作部署,攻坚克难,砥砺奋进,扎实做好财政各项工作以实际行动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大精神,为我旗经济社会跨越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信息来源:奈曼旗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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