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 额 信 贷 汇 报 提 纲

发布日期:2023-12-25 浏览次数:110

奈曼旗乡村振兴局

202312月

 

按照考核评估工作安排,现将奈曼旗2023年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工作开展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认真落实小额信贷政策按照“四个不摘”要求,过渡期内继续落实小额信贷金融帮扶政策,与农业银农村合作银行签订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合作协议,对所有信用良好、具备贷款条件且有贷款意愿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发放小额信贷发展产业。根据市局全面摸底排查活动月要求,对全旗脱贫户和监测户金融需求进行全面摸排,实施全面“尽调”工作,确保准确摸清底数发放告之书,建立金融帮扶档案,确保符合条件的、有发展生产意愿的贷款对象“应贷尽贷”。目前,我旗现有脱贫户9749户(享受政策)、边缘易致贫户209户、突发严重困难户331户、脱贫不稳定户158户,其中符合贷款条件已获得贷款的5469户,无贷款意愿1225户,不符合贷款条件的3753户,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获贷率达到81.92%(按符合贷款条件占比)2023年新增小额信贷1718户、7726.6万元,小额信贷余额3176户14605.8万元,2023年小额信贷新增贷款量及贷款余额量均列全市首位、全区前列,同时,风险补偿金无一分损失、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无一笔逾期。

(二)强化小额信贷风险补偿金管理和使用根据上级风险补偿金等相关文件要求,我旗在合作金融机构设立风险补偿资金账户,将自治区拨付5000万元风险补偿金,按照银行贷款余额及放大比例分别存入两家银行,其中农合行2920万元,农业银行2080万元

(三)深入开展小额信贷贴息工作。积极申请小额信贷财政贴息资金742万元,2023年小额信贷到期户进行贴息,根据合作金融机构放贷金额比例,将贴息资金分别存入农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通过运用信息化手段,提前30天提醒贷款户及时关注贷款到期信息,按期还清贷款本金或进行无还本续贷贷款利息由金融机构系统自动完成贴息。截至目前,2023年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贴息2398笔,283.52万元(其中农业银行贴息97.01万元,农村合作银行贴息186.51万元),2023年贴息工作正有序进行中,预计12月底按贷款余额还将贴息460万左右。

二、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工作转交对接情况

按照《农业农村部计划财务司、国家乡村振兴局开发指导司关于有效衔接做好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工作的通知》自治区、通辽市乡村振兴局工作安排部署,计划将旗乡村振兴局负责的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工作移交旗农科局,旗农科局第一时间组织专人到乡村振兴局进行对接学习,乡村振兴局已将脱贫户、边缘户基本情况数据进行共享,农科局已掌握了每月小额信贷、风险补偿金信息录入及信息审核工作,同时也在积极与合作金融机构沟通,做好小额信贷防范预警及贷前、贷中、贷后的管理等工作。目前,此项工作还未正式交接(包括旗农科局与金融机构签订合作协议、贴息账户及风险补偿金账户的建立)。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加强信贷政策宣传。继续印发脱贫人口小额信贷知识宣传手册800份小额信贷政策问答宣传单12000份由旗农科局、金融办旗内相关金融机构、各苏木乡镇场,通过多种宣传方式对小额信贷文件精神和政策要点进行宣传进一步提高小额信贷政策知晓,拓宽小额信贷政策覆盖面,实现“能贷尽贷”,同时对已办理小额信贷的,仍有贷款需求且具备还款能力的,按照内银保监发[2021]4号文件要求,协调合作金融机构给予追加贷款额度。

(二)加强风险预警和防控。由于2024年还款高峰期,为防止出现破窗效应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户建立台帐管理、实行日常监测,提前1个月发出还款预警,对还款有困难的及时办理无还本续贷、展期业务等。同时,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对乡、村、户三级开展评级授信,切实提高脱贫人口贷款信誉度

(三)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研究解决工作开展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和困难,加强对各苏木乡镇(场)、各有关部门、各金融机构关于小额信贷工作的指导、监督和评估,确保小额信贷工作取得实效。

 

 

                     

 

                     奈曼旗乡村振兴局

                         2023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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