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度第三季度对十类重点人群进行集中排查及整改情况“回头看”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8-11 浏览次数:95

各苏木乡镇场: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国家乡村振兴局《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工作指南》文件精神,按照《内蒙古自治区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帮扶操作规程》工作要求,在做好2023年度第三季度对十类重点人群进行集中排查工作的基础上,对上半年排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部署

各苏木乡镇场要严格把握重要环节和关键时间节点,统一工作要求,优化工作流程,压实工作责任。要求严格把握监测对象纳入标准,熟练掌握监测对象识别各项程序、标准、要求,准确计算农牧户各类收支,确保工作质量,统一思想认识和工作要求,对乡镇干部、驻村工作队、村两委以及网格员等集中排查工作人员做好全面培训工作。

二、工作任务

(一)识别认定监测对象。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2023年防止返贫监测范围及识别标准,对本季度“十类重点人群”开展集中排查,及时将有返贫致贫风险的农户全部识别为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确保应纳尽纳。要重点关注收入较低或下降明显、就业不稳、产业失败、以及受其他突发意外事故影响较大的农户。要对2023年以来有新识别农村低保对象或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的农户进行逐户排查,符合条件的按程序识别为监测对象。对有新申请农村低保对象或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的农户按照监测对象认定条件进行逐户排查.符合条件的按程序识别为监测对象,要坚决杜绝以落实低保为由不识别监测对象,坚决防止对有劳动能力的监测对象通过低保等政策“一兜了之”。

(二)排查帮扶措施落实情况。要按照坚持精准施策的工作要求,对未消除风险监测对象的帮扶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排查确保应扶尽扶。要重点排查是否根据家庭成员劳动能力和发展需求,因人因户制定切实可行的帮扶计划;是否坚持开发式帮扶方针。对有劳动能力、有意愿的监测户已落实开发式帮扶措施的,经乡村两级确认,在全国防止返贫监测系统中标识“已实施开发式帮扶”;对尚未落实的。要逐户制定针对性开发式帮扶计划,加快实施帮扶措施,确保尽快落地见效。

(三)排查风险消除稳定情况。要对已标注“风险消除”监测对象进行“回头看”,确保稳定消除风险。要重点关注家庭收入是否稳定超过监测范围、“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是否持续巩固、监测对象识别时返贫致贫风险是否稳定消除或自然消除,以及是否出现新增的返贫致贫风险等情况,对标注“风险消除”后又出现新增风险的,要按监测对象认定程序重新识别并及时给予针对性帮扶。

(四)核实核准监测对象档案、程序、及数据信息等。要对上半年防返贫监测工作程序执行情况进行核查,是否入户测算、签订授权书,明白卡是否上墙、会议记录、村级公示等程序是否规范,村级档案是否完善。在核查线下档案的基础上,要进一步提升线上数据质量,重点关注防返贫监测系统内信息录入不准确以及疑点数据等问题.做好监测对象信息更新和完善相关工作。

(五)对上半年发现问题进行“回头看”。

1、应纳未纳、体外循环问题。乡镇干部、驻村工作队、村两委及网格员等摸底排查工作人员,要准确掌握监测对象识别范围及标准,在针对低保、特困供养、大病户等十类重点人群进行摸底排查时,要将工作做细做实,对出现致返贫风险的农户及时纳入监测对象并落实帮扶措施,做到按需帮扶、一户一策、针对性强。对未发现致返贫风险的重点人群,做好收支测算,核查确认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等问题,同时要做好佐证档案,填写重点人群致返贫风险排查表,要求对其收支、财产、刚性支出及风险研判等情况进行详细说明,此表需在村级制作台账并上报至旗级留存。

2、监测档案材料归档情况。通过一、二季度旗级进行工作督导时发现,部分村在防返贫监测档案资料完善情况存在问题,例如帮扶台账不完善,重点人群致返贫风险台账未装订留存,户内明白卡信息与防返贫系统内数据不一致、更新不及时等问题,要求各苏木乡镇场全面梳理规范镇、村、户三级各类资料,做到逻辑清晰,要素齐全,档案材料与防返贫系统数据信息准确一致、真实完整。

3、脱贫户及监测对象收入情况摸底。国家和自治区高度重视脱贫人口增收情况,并将脱贫人口增收列入2023年度年底考核评估重要内容。今年以来,受旱灾、洪涝灾害以及牛羊价格走低的双重影响,脱贫、监测人口收入情况面临下降风险,要求各乡镇做好动员部署,组织乡村干部、驻村工作队、帮扶责任人及网格员,了解掌握脱贫人口受灾和牛羊价格下降影响情况,及时采取针对性帮扶措施,确保脱贫人口持续增收。

三、进度安排

(一)组织开展培训(8月18日前完成)。要求各苏木乡镇场开展第三季度集中排查培训,确保负责此项工作人员培训全覆盖。

(二)开展集中排查(8月27日前完成)。组织乡镇工作人员、驻村工作队、村两委及网格员等集中排查工作人员对重点人群进行入户摸排,确保不漏一户不落一人。排查结束后,将第三季度动态调整名单、新识别和风险消除监测对象名单以及对应程序上报至旗乡村振兴局,本季度村级公示开始时间为8月27日。

(三)信息采集录入(9月8日前完成)。按照程序要求,在旗级公示结束(9月5日)后,各苏木乡镇场进行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新识别、风险消除监测对象信息录入以及动态管理工作。

(四)提交总结报告。信息录入工作结束后,各苏木乡镇场需以红头文件形式向旗乡村振兴局报送第三季度集中排查工作报告,报告时间为村级公示期的最后一天(8月31日)。

四、工作要求

(一)落实领导责任。各苏木乡镇场作为实施主体,要精心组织部署,有序推进落实,切实做到“早发现、早介入、早帮扶”,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排查工作。

(二)确保工作质量。严格按照工作要求,实事求是开展监测帮扶,及时将发现的困难群众纳入监测范围,对于风险消除不稳定或重新出现致贫返贫风险的监测对象,及时进行风险再标注;对收入持续稳定、“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持续巩固、返贫致贫风险已经消除,且监测时间超过6个月的监测对象,按程序标注“风险消除”。做好摸排发现问题整改工作,对帮扶措施落实不及时、针对性不强的,及时进行整改。

(三)实行调度指导。旗乡村振兴局将对各苏木乡镇场摸排工作进行现场调度指导,实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督促各苏木乡镇严格按照要求开展监测帮扶工作,确保监测帮扶工作取得成效。

 

 

奈曼旗乡村振兴局    

2023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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