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奈曼旗促进中医药(蒙医药)传承创新特色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3-05-03 浏览次数:49

一、制定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医药(蒙医药)传承创新特色发展若干政策措施,根据《通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通辽市贯彻落实促进中医药(蒙医药)传承创新特色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工作方案的通知》(通政办字2022〕115号)精神,遵循中医药(蒙医药)发展规律,坚持深化改革创新,统筹谋划推进中医药(蒙医药)服务、人才、产业、文化、传承创新、开放发展、深化改革等工作,推动中医药(蒙医药)高质量发展,结合我旗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主要任务

(一)提升中医药(蒙医药)服务能力

1.健全中医药(蒙医药)服务体系。(责任单位:旗卫健委、发改委)

2.充分发挥中医药(蒙医药)特色优势。(责任单位:旗卫健委,残联)

3.促进中医药(蒙医药)高质量发展。(责任单位:旗人社局、医保局、卫健委)

(二)加强中医药(蒙医药)人才队伍建设

1.加大人才引进招聘力度。(责任单位:旗人社局、卫健委)

2.通过多种渠道人才加强培养。(责任单位:旗卫健委)

3.调动人才积极性。(责任单位:旗人社局、卫健委)

(三)推动中医药(蒙医药)传承创新

1.加强中医药(蒙医药)古籍挖掘整理。(责任单位:旗文旅局、卫健委)

2.加强临床研究。(责任单位:旗市场监督管理局、财政局、卫健委)

3.推进学术经验继承。(责任单位:旗卫健委、财政局)

4.鼓励申报承担科研课题。(责任单位:旗农科局、财政局、卫健委)

5.支持建设科研机构。(责任单位:旗农科局、财政局、卫健委)

(四)促进中医药(蒙医药)健康产业发展

1.促进中医药(蒙医药)养生保健、产品供给和健康旅游。(责任单位:旗卫健委、教体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文旅局)

2.促进中医药(蒙医药)老年健康服务。(责任单位:旗民政局、卫健委)

3.推进中医药(蒙医药)文化建设和开放发展。(责任单位:旗委宣传部,旗文旅局、卫健委)

三、保障措施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协作配合,推进各项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二)各单位要按照实施方案要求,明确工作目标,落实主体责任。

(三)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新媒体、移动终端等多种形式,讲好中医药(蒙医药)故事,传播好中医药(蒙医药)文化精髓。

 

四、预期目标

推动我旗中医药(蒙医药)高质量发展

 

 

 

 

 

 

 

 

解读机构:奈曼旗卫生健康委员会

解读人:张威

职务:主任

联系电话:0475-2809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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