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奈曼旗统筹整合涉农涉牧资金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3-06-09 浏览次数:84

为充分发挥涉农涉牧资金使用效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2023年脱贫旗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涉牧资金工作的通知>》(内财农〔2023240号)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合范围

2023计划整合资16737.4万元,具体包括:2023年中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衔接资金4913万元;2023年自治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衔接资金7143万元;2023年少数民族发展资金889.4万元;2023年欠发达地区国有林场资金160万元;2023年通辽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衔接资金1832万元;2023年旗级配套衔接资金1000万元整合涉农涉牧资金800万元。整合资金主要用途为:实施产业发展类项目19个,投入资金9772.99万元乡村建设行动类项目6个,投入资金6486.41万元巩固三保障成果类项目1个,投入资金78万元管理费项目1个,投入资金400万元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政府主导、统筹规划原则。充分发挥政府在统筹整合涉农涉牧资金中的主导作用,统筹后资金由政府统一安排投放到嘎查村。

(二)坚持多渠道整合、统筹使用原则。把各类涉农涉牧项目资金进行集中整合,发挥资金最大效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三)坚持因地制宜、重点突出原则。根据各嘎查村自然环境、生产生活条件、资源等情况,因地制宜确定建设重点,突出重点区域建设。

(四)坚持实事求是、量力而行原则。结合本级财政状况和嘎查村列出所需建设项目规模,确定年度建设项目资金额度,实行总量控制,量力而行。

(五)坚持分工负责、落实责任原则。在资金整合中,各部门要本着“各负其责、各尽其职、各记其功”的原则,切实负责,推动工作。

三、实施流程

(一)制定规划。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关部门按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及时调整完善相关专项规划,实现与“十四五”规划有效衔接。

(二)明确任务。围绕农业发展、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社会事业等方面,建立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项目任务清单,确定好重点衔接资金项目和年度建设任务,认真组织落实。在选择衔接资金项目时,要充分尊重群众意愿,优先安排群众参与积极性高、意愿强烈的衔接资金项目。

(三)整合资金。建立资金整合清单,资金统筹整合使用要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挂钩,按照衔接资金效益最大化原则配置资源,加快相关涉农资金安排进度,项目成熟一个资金到位一个,列入年度计划的建设任务务必在资金到位后年内完成,确保不出现资金滞留问题。

(四)规范流程。统筹整合使用的资金项目实行项目库管理,一律履行苏木乡镇场部门申报、前期论证、专家评审、政府审批、部门监管、统一验收、统一绩效考评程序。

(五)确定绩效。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作为衡量资金统筹整合的主要标准,明确项目安排和资金使用的绩效目标,利益联结机制,做到项目、资金、绩效、利益有机统一,协调推进。

四、重点项目

(一)产业发展项目

1.奈曼旗2023年度脱贫人口小额贷款贴息项目实施单位:乡村振兴局

资金来源:2023中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衔接资金742万元。

实施地点:15个苏木乡镇场

建设内容:为脱贫户、监测户发放年度小额贷款,贷款全额贴息。

绩效目标:一是经济效益。贷款户通过使用小额贷款发展养殖产业,年均增收1万元以上。二是社会效益。为脱贫户和监测户发放年度小额信贷,贷款全额贴息,通过发放小额信贷,推进脱贫户和监测户产业发展项目。三是利益联结。解决脱贫户和监测户发展产业项目资金短缺的问题,减轻脱贫户和监测户负担,增加经济收益。

完成时限:202312月。

2.奈曼旗2023年度到户产业发展项目(实施单位:乡村振兴局

资金来源:2023年中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衔接资金150万元2023年自治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衔接资金140万元

实施地点:15个苏木乡镇场

建设内容:193户未享受到户产业政策的,有劳动能力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人员意愿,每户补助不超过1.5万元,因地制宜、因户施策,用于发展特色种植、养殖等产业。

绩效目标:一是经济效益。项目建成后每户年均增收0.4万元以上。二是社会效益。产业扶贫是所有扶持政策中最重要、最关键、最管用的政策,是精准施策整个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通过产业扶持,增加农牧民收入。三是利益联结。通过发展特色产业项目,帮助脱贫户和监测户获得长期稳定的收入来源。

完成时限:202310月。

3.奈曼旗2023年度设施农业建设项目(实施单位:相关苏木乡镇

资金来源:2023年中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衔接资金1656万元2023年自治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衔接资金500万元。

实施地点:大沁他拉镇、八仙筒镇、新镇

建设内容:在大沁他拉镇昂乃村新建1000平方米智能温室大棚20栋及附属设施,投入资金1200万元哈沙图村建设智能温室大棚附属设施,投入资500万元八仙筒镇黎明村建设暖棚7栋及附属设施,投入资金254万元;新镇杏树洼村建育秧大棚4栋和春秋棚3栋及配套设施投入资金202万元。

绩效目标:一是经济效益。集体经济每年按照5%左右增加集体收入,2024年收取项目收益二是社会效益。项目资产收益可用于设立公益岗位、奖励补助和发展村级公益事业等方面;同时带动脱贫劳动力就近就业。三是利益联结。打造地域特色设施农业发展,形成产业链,增加收入。四是产权归属。产权归村集体所有。                                                                                

完成时限:202310月。

4.治安镇淖尔台村2023年度农产品加工储存库建设项目(实施单位:治安镇政府

资金来源:2023年自治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衔接资金273万元。

实施地点:治安镇淖尔台村

建设内容:项目总占地20亩。硬化水泥地面2000平方米,购买地磅1台,砖混结构的磅房30平方米,建设地基为砖混结构库房一座,地上为钢构结构600平方米,建设通用加工厂房及配套设施。其中,砖混结构厂房1700平方米,新建窖池48个,行吊1台,安装400千伏变压器1台。

绩效目标:一是经济效益。项目建成后,村集体年收益24.8万元2024年收取项目收益二是社会效益。通过集体经济收入二次分配。优先支持监测对象生产奖补、无劳动能力补助、突发困难补助等帮扶措施,统筹支持公益岗开发、智志双扶奖励、项目资产管护、小型公益设施建设和管护、产业滚动发展等;务工岗位增长。安排5个年收入1.2万元务工岗位,优先安排监测对象和脱贫户就近务工;积极推动特色产业发展。三是利益联结。本项目通过利益联结机制和产业带动引导农户发展经济,壮大集体产业,发展乡村振兴。四是资产归属。产权归村集体所有。                     

完成时限:202310月。

5.兴隆沼生态建设发展中心2023年度经济林建设项目实施单位:兴隆沼林场)

资金来源:2023年自治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衔接资金248万元。

实施地点:兴隆沼生态建设发展中心。 

建设内容:栽种500亩经济林,机电井及变压器配套、网围栏、微喷等配套设施。

绩效目标:一是经济效益建设本项目后每年可产鲜果150万斤,按2.5元每斤算本项目每年至少可为当地果农增加375万元以上的收入。二是社会效益本项目实施后,可提高当地果农发展水果产业积极性,切实提高果农收入,通过大量用工,可大力增加当地务工收入。是利益联结。企业承包每年上交20万元承包费,收益资金上缴奈曼旗获得扶贫开发有限公司。水果收购季节100人务工,按照至少半月计算,可为当地增加22万元务工收入。四是资产归属。产权归兴隆沼生态建设发展中心(事业单位)所有。

完成时限:202310月。

6.苇莲苏乡2023年度西二十家子村养殖小区续建项目(实施单位:苇莲苏乡政府

资金来源:2023中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衔接资金559万元。

实施地点:苇莲苏乡西二十家子村。 

建设内容:新建暖棚牛舍9栋,每栋长70米,宽12米。其中牛舍长50米,高5.5米;草料库长20米,高7.5米;料库内置长5米宽6米接犊室;新建活动场21000平方米,围栏约1500延长米;修建厂区8米宽砂石路5条,总长1.25公里;新建低压线路三条800米等配套设施。

绩效目标:一是经济效益。村集体每年收入31万元。项目建成后,可进一步扩大养殖规模,同时节约农户养殖成本,带动苇莲苏乡养殖业发展和农民增收。二是社会效益集中建设养殖小区,向科学、高效养殖规模发展,实现人畜分离,极大改善村居环境,同时增加务工就业,增加农牧民收入。三是利益联结。每年收入的70%为村集体收益,主要用于小型公益事业,如村内安装路灯、环境卫生整治、道路维护及应急和困难群众救助等,30%由乡政府统筹运用于监测对象、重大疾病、残疾群众救助和监测户产业帮扶等。四是资产归属。产权归村集体所有。

完成时限:202310月。

7.奈曼旗2023年度六号农场二分场吨包扩建项目(实施单位:六号农场管委会

资金来源:2023自治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衔接资金150万元。

实施地点:六号农场二分场 

建设内容:生产车间500平方米;成品库房800平方米,每平米1169元。

绩效目标:一是经济效益集体收入7.5万元左右。二是社会效益一是通过集体经济收入二次分配。优先支持监测对象生产奖补、无劳动能力补助、突发困难补助等帮扶措施,统筹支持公益岗开发、智志双扶奖励、项目资产管护、小型公益设施建设和管护、产业滚动发展等;二是务工岗位增长。安排20个年收入3万元务工岗位,优先安排监测对象和脱贫户就近务工。 三是运营方式。以公司+村集体的运营模式。四是风险防范。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集体资产登记,主动接受相关部门资产监管,完善经营管理,严格会计制度,确保村集体资产保值增值。

完成时限:202310月。                           

8.奈曼旗2022年度耕地储备库项目(实施单位:自然资源局)

资金来源:2023年整合涉农涉牧资金800万元。

实施地点大沁他拉镇东毛盖图等嘎查村

建设内容:东毛盖图嘎查、德隆地村、奈林塔拉嘎查、沙日勒吉台村、古柳村等嘎查村新建补充耕地平整土地换填种植土安装管灌井房机井及配套设施、架设高压线路低压线路、安装变压器、铺设田间砂石路。

绩效目标:一是经济效益项目实施后,村集体每亩收入300元。二是社会效益通过集体经济收入二次分配。优先支持监测对象生产奖补、无劳动能力补助、突发困难补助等帮扶措施,统筹支持公益岗开发、智志双扶奖励、项目资产管护、小型公益设施建设和管护、产业滚动发展等;优先安排监测对象和脱贫户就近务工本项目的实施增加了农牧民的收入,改善其生活水平壮大了集体经济增加了政府建设用地指标。使农牧民群众有了更多增收渠道,经济收入得到了显著的提高,为社会经济效益增长做出了相应的贡献三是利益联结。改善基础设施,提升土地利用价值,促进农民增收及农业生产发展的积极性。四是资产归属。产权归村集体所有。

完成时限:202310月。

9.奈曼旗2023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实施单位:农牧和科技局

资金来源:2023自治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衔接资金2520万元。

实施地点:大沁他拉镇等乡镇 

建设内容:统筹整合用于高标准农田项目。

绩效目标:一是经济效益减少化肥用量20%,增收效益,节约水资源。二是利益联结改善农田基础设施,每亩增加100-150斤粮食产量,增加收益。   

完成时限:202310月。

10.奈曼旗2023年度农业排灌项目(实施单位:乡村振兴局、奈曼旗获得扶贫开发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2023自治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衔接资金526.99万元,2023通辽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衔接资金426万元

实施地点:大沁他拉镇、固日班花苏木、八仙筒镇、新镇、治安镇、东明镇、白音他拉苏木、黄花塔拉苏木 

建设内容:大沁他拉镇、固日班花苏木、八仙筒镇、新镇、治安镇、东明镇、白音他拉苏木、黄花塔拉苏木等村有井无电小块农田,完善基础设施配套。

绩效目标:一是经济效益从而改善村级农业基础设施条件,保障浇灌用电,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增加农民收入,每亩增收300元。二是社会效益。改善基础设施,节省农民浇地时间,促进农民增收及农业生产发展的积极性。三利益联结改善农业生产基础设施,增加粮食产量,增加农民收入。四是资产归属形成的资产归村集体所有   

完成时限:202310月。

11.奈曼旗白音他拉苏木2023年度包头嘎查农田电力设施配套项目(实施单位:奈曼旗民族事务委员会

资金来源:2023少数民族发展资金130万元。

实施地点:白音他拉苏木包头嘎查散代小组 

建设内容:架设高压线路7460米,安装变压器7台,安装水泥杆156基。

绩效目标:一是经济效益项目建成后,每亩增产500斤,增加农户收入。二是社会效益解决群众困难,方便群众生产生活。三是利益联结改善基础设施,提升土地利用价值,促进农民增收及农业生产发展的积极性。   

完成时限:202310月。

12.奈曼旗2023年度健康饮茶,送茶入户项目(实施单位:奈曼旗民族事务委员会

资金来源:2023少数民族发展资金20万元。

实施地点:奈曼旗。

建设内容:健康饮茶,送茶入户,购买20万元低氟边销茶分给群众饮用。

绩效目标:一是社会效益困难群众饮用低氟边销茶项目二是利益联结。“健康饮茶”消费理念逐步培养和形成,各族群众能够喝上健康茶。

完成时限:202310月。

13.东明镇阿都勿苏嘎查养殖小区建设项目(实施单位:奈曼旗民族事务委员会

资金来源:2023少数民族发展资金86万元。

实施地点:东明镇阿都勿苏嘎查。

建设内容:建设4个280平米棚舍;安装100千伏安变压器一台;棚舍电气及附属设备;土地平整,回填土方。

绩效目标:一是经济效益可解决农牧户就业28人,增加村集体经济预计4.8万元,提高群众生产生活质量和收入,投产5年后养殖规模翻倍增加。二是利益联结。为人居环境整治建立基础,做到人畜分离,提高新农村生活环境质量,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有利于带动村民养殖积极性,同时解决村民扩大养殖没有场地问题。三是资产归属。形成的资产归村集体所有。

完成时限:202310月。

14.沙日浩来镇水泉嘎查果蔬大棚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实施单位:奈曼旗民族事务委员会

资金来源:2023少数民族发展资金22万元。

实施地点:沙日浩来镇水泉嘎查。

建设内容:安装电表5套;架设低压导线300米;设低压电缆150米;井一眼及配套设施

绩效目标:一是经济效益增加村集体经济,提高群众生产生活质量和收入。二是利益联结。提高群众生活水平,提升群众的满意度和幸福感。三是资产归属。形成的资产归村集体所有。

完成时限:202310月。

15.奈曼旗2023年度新镇国有机械林场保鲜冷藏库建设项目(实施单位:奈曼旗国有新镇林场

资金来源:2023欠发达国有林场资金160万元。

实施地点:新镇国有机械林场 

建设内容:土建工程:建设保鲜冷藏库475平方米(包括主体钢结构、聚氨酯双面彩钢板,库内钢筋混凝土地面,安装库体保温、气调门、冷库门等);硬化地面800平方米、场地平整2500平方米。设备购置及安装:购置冷冻、保鲜设备各2套、(包括压缩机组4台、配电柜、控制柜、制冷系统冷媒管、阀门仪表、制冷设备电线电缆、冷库照明、吸附式制氮机、二氧化碳脱除机、乙烯脱除机、超声波加湿器及自动化控制系统等)。其他配套设施:包括架设变压器(150千瓦)一台、铺设室外电缆90米、新建室外给水管网100米、新建水井及配套设施1套、购置输送机2台、建排污设施1套等其他配套设施。

绩效目标:一是经济效益项目建成后年收益20万元。二是社会效益项目建成后带动当地务工就业,增加收入。积极推动特色产业发展。三是利益联结该项收益主要用于逐步完善后续基础设施、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困难群众临时性救助、村级小型公益性事业等。

完成时限:202310月。

16.奈曼旗2023年度青龙山镇甘薯产业项目(实施单位:青龙山镇政府

资金来源:2023自治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衔接资金54万元。

实施地点:平房村 

建设内容:购买白钢灌3个、厂房及室内电力设施100平方米、设备更新及安装、废水排放池及管路铺设、地面硬化等附属设施。

绩效目标:一是经济效益收益率5%,可壮大村集体经济,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是社会效益按照项目投资金额的5%缴纳收益,壮大村集体经济三是资产归属:衔接资金形成的固定资产归村集体所有。

完成时限:202310月。

17.奈曼旗2023年度六号农场牧草膨化深加工项目(实施单位:六号农场

资金来源:2023自治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衔接资金70万元。

实施地点:六号农场 

建设内容:购买牧草深加工生产线设备(膨化机、打包机、粉碎揉搓机等),共计70万元。

绩效目标:一是经济效益本项目机械设备可膨化玉米秸秆和锦鸡儿作为牛羊饲草,具有易消化、提高饲料蛋白质作用,该项目建成后每天能够膨化25吨饲料,可满足3000头肉牛饲草需求,每天每头牛降低饲养精料成本5.00元,增加养殖户收入,有利于推动肉牛产业高质量发展。二是利益联结。项目建成后,可壮大养殖户养殖业发展,增加就业务工岗位,带动就业。三是资产归属。产权归国有六号农场所有。

完成时限:202310月。

18.奈曼旗2023年度肉牛冷配建设项目(实施单位:农牧和科技局

资金来源:2023自治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衔接资金300万元。

实施地点:相关苏木乡镇场 

建设内容:建设20个黄牛冷配点及配套设施,投入资金300万元。

绩效目标:一是经济效益黄牛冷配改良技术通过人工授精以及冻精技术,能够有效提高黄牛品种质量,生产出品质优良的黄牛。二是利益联结。利用先进科学技术对传统养殖业进行创新,已成为当今畜牧业的发展趋势,对于畜牧业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完成时限:202310月。

19.沙日浩来镇2023年度塘坝建设项目(实施单位:沙日浩来镇政府

资金来源:2023自治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衔接资金240万元。

实施地点:沙日浩来镇三家子村、金星嘎查 

建设内容续建三家子方塘,建设土方工程5000平方米,铺设干砌石、浆砌石2600平方米,铺设混凝土道路200米。牛其根塘坝及其配套设施建设,建设土方工程2.5万平方米,铺设干砌石、浆砌石1320平方米,建设混凝土工程350立方米,坝顶路面300平方米。

绩效目标:一是经济效益通过项目的建设,满足周边3200亩耕地灌溉用水需求,防止极端天气造成水土流失、土地冲毁现象,保障粮食生产安全,助力乡村振兴,预计每亩增加收入150元以上。二是社会效益:通过集体经济收入二次分配。优先支持监测对象生产奖补、无劳动能力补助、突发困难补助等帮扶措施,统筹支持公益岗开发、智志双扶奖励、项目资产管护、小型公益设施建设和管护、产业滚动发展等;务工岗位增长。安排5个年收入1.2万元务工岗位,优先安排监测对象和脱贫户就近务工;防洪,可极大的削减洪峰,保护下游安全。解决水资源逐年短缺的矛盾,充分合理利用宝贵的水利资源,科学管理、节约用水、合理分配。保护周边生态环境,防止极端天气造成水土流失,土地冲毁等现象。解决周边农户土地灌溉用水。三是利益联结:为促进农牧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加大农牧业产业结构调整力度,改善农牧民生产生活条件,确保农牧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并充分补充地下水资源,改善生态环境。因此经村委会研究决定,加大工程项目的管护力度,使之达到全旗的样板工程,真正使群众受益。

四是资产归属:产权归村集体所有。

完成时限:202310月。

(二)乡村建设行动项目

1.奈曼旗2023年度农牧户厕所改建项目(实施单位:乡村振兴局

资金来源:2023年自治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衔接资金659.01万元。

实施地点:大沁他拉镇、新镇、治安镇、义隆永镇、苇莲苏乡、白音他拉苏木、明仁苏木、黄花塔拉苏木。

建设内容:水厕每个建设标准3300元/户,在大沁他拉镇、新镇、治安镇、隆永镇、苇莲苏乡、白音他拉苏木、明仁苏木和黄花塔拉苏木改造水1997户。

绩效目标:一是社会效益有效促进乡村环境卫生整治,推进健康奈曼建设。二是利益联结。可以改善家庭和居住地区的环境卫生面貌。有效地预防疾病,提高农民健康水平。

完成时限:202310月。

2.奈曼旗2023年度村内道路硬化建设项目(实施单位:相关苏木乡镇场

资金来源:2023年中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衔接资金1728万元,2023年自治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衔接资金1427万元,2023年通辽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衔接资金1406万元。

实施地点:大沁他拉等乡镇。

建设内容:建设村内道路硬化约29.4公里及配套附属设施。

绩效目标:一是社会效益改善村内居民出行问题,提高村屯建设水平。二是利益联结。工程完工后,解决村内积水严重问题,可保障嘎查村全体村民及附近村民生产生活基本出行,减少安全隐患。

完成时限:202310月。

3.土城子乡七家子村2023年度安全饮水建设项目(实施单位:土城子乡政府

资金来源:2023自治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衔接资金35万元。

实施地点:土城子乡七家子村。

建设内容:新修建60立方米高位蓄水池一座,管材及管道铺设4500米,共计投入35万元。

绩效目标:一是经济效益。项目建成后,村集体可按用水量收取收费,增加村集体经济。二是社会效益。通过集体经济收入二次分配。优先支持监测对象生产奖补、无劳动能力补助、突发困难补助等帮扶措施,进行建设和管护村小型公益设施、产业滚动发展等;安排1个年收入约1万元左右的务工岗位,优先安排监测对象和脱贫户就近务工;保证七家子村自来水正常供应,保证饮水安全。三是利益联结。项目建设完成后,可为三个自然组,310户,1000口人提供安全用水,保障饮水安全。四是资产归属。产权归村集体所有。

完成时限:202310月。

4.奈曼旗2023年度乡镇国土空间规划(实施单位:自然资源局

资金来源:2023年旗级配套资金600万元。

实施地点:奈曼旗。

建设内容:在奈曼旗选取11个苏木乡镇(大镇、八仙筒、新镇、治安、东明、沙日浩来、义隆永、固日班花、明仁、土城子、苇莲苏),做乡镇国土空间规划。包括:三区三线划定;

产业发展规划;乡镇建设规划;乡镇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设施规划;乡镇建设设计引导。

绩效目标:一是社会效益该项目为实现乡村振兴的第一步,通过该项目的实施可合理利用各类资源,优化农村生活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推动实现乡村全面振兴。二是利益联结。通过村庄规划,发挥自身优势,强化主导产业支撑,支持农业、工贸、休闲服务等专业化村庄发展。

完成时限:202310月。

5.奈曼旗2023年度村内道路建设项目(实施单位:奈曼旗民族事务委员会

资金来源:2023少数民族发展资金565万元。

实施地点:孟和嘎查、陶勒盖图嘎查、哈日淖尔嘎查、巴彦塔拉嘎查、伊和达沁嘎查、乌兰额日格嘎查。

建设内容:孟和嘎查原土路面刮平夯实后新建4.5米宽25厘米厚山皮石路17000米,合计土方量为768.45立方米;陶勒盖图嘎查、哈日淖尔嘎查、巴彦塔拉嘎查、伊和达沁嘎查原土路面刮平夯实后新建3.5米宽25厘米厚砂石路共计8172.5米;乌兰额日格嘎查原土路面刮平夯实后新建3.5米宽25厘米厚砂石路19700米。

绩效目标:一是经济效益:改善交通条件,提高生活水平和生产收入。二是社会效益进一步优化农村公路路网、改善村民出行条件、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活力有着重要意义三是利益联结。项目完工后,可保障全体村民及附近村民生产生活基本出行,减少安全隐患,维持村内正常经济秩序。

完成时限:202310月。

6.治安镇西呼拉斯台嘎查2023年度农田电力配套设施项目(实施单位:奈曼旗民族事务委员会

资金来源:2023少数民族发展资金66.4万元。

实施地点:治安镇西呼拉斯台嘎查。

建设内容:架设高压线共计3000米,安装100千伏安变压器7台,及其他附属设施。

绩效目标:一是经济效益:降低种植户种植成本,提高产量,增加种植收入,亩增收可达300元。二是社会效益提高群众生活水平,提升群众的满意度和幸福感。三是利益联结:改善农业生产基础设施,增加粮食产量,增加农民收入。四是资产归属:形成的资产归村集体所有。

完成时限:202310月。

(三)巩固三保障成果类项目

奈曼旗2023年度雨露计划项目(实施单位:乡村振兴局

资金来源:2023年中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衔接资金78万元。

实施地点:15个苏木乡镇场。

建设内容:15个苏木乡镇场脱贫户家庭中有子女接受中等职业教育的困难家庭。。

绩效目标:一是社会效益。计划对260人进行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000元,从而提高补助人员素质及专业能力。二是利益联结。通过扶持、引导和培训,提高贫困人口素质,增强其就业和创业能力,把人口压力转化为资源优势,是加快贫困农民脱贫致富步伐的有效途径。提高素质、增强就业和创业能力为宗旨,帮助贫困地区青壮年农民解决在就业、创业中遇到的实际困难,最终达到发展生产、增加收入,最终促进贫困地区经济发展。

完成时限:202312月。

(四)项目管理费项目

奈曼旗2023年度衔接资金项目方案、图纸设计、预算、监理等管理费项目(实施单位:乡村振兴局

资金来源:2023年旗级配套资金400万元。

实施地点:15个苏木乡镇场。

建设内容:甲方聘请第三方,对项目涉及的方案、图纸设计、监理、绩效管理、资产登记等进行统一组织,乡镇分别签约合作实施。

绩效目标:一是社会效益。第三方提供专业化的咨询服务和管理,规范项目流程,及时解决项目过程出现的问题。二是利益联结。加强项目全过程管理,规范流程,有利于项目合规合法。

完成时限:202311月。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领导。涉农涉牧资金整合工作由旗政府统一部署实施,做好资金整合的组织、协调,工作制度、各项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编制等工作。

(二)规范运转。按照资金分配规范、使用范围明晰、管理监督严格、职责效能统一的要求,对现行涉农涉牧资金使用管理制度进行清理、修订和完善,并做好各项制度的衔接,为整合和统筹安排涉农涉牧资金提供制度支撑。各苏木乡镇场、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制度执行,不折不扣地执行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确保涉农涉牧资金整合和统筹安排取得实效。

(三)考评绩效。进一步完善涉农涉牧专项资金的绩效考评制度,对专项资金的安排分配、使用管理、项目效益等情况进行全面考评。按照“指标科学、操作简便、结果公正”的原则,进一步健全考评指标,将考评结果与下年度专项资金的分配相挂钩。对绩效好、监督措施到位的苏木乡镇场和部门,在安排涉农涉牧项目和分配涉农涉牧资金时给予适当倾斜;对绩效差、管理不到位的苏木乡镇场和部门,进行扣减。同时,对涉农涉牧资金使用管理好的苏木乡镇场和部门给予通报表扬,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对出现问题的苏木乡镇场和部门进行通报批评,责成提出整改措施并限期落实。

(四)阳光操作。推行和完善报账制、公示公告制、专家评审制等管理方式,促进实现资金分配依据科学、分配办法公开、分配程序规范、分配结果公正。建立健全项目的民主决策机制和群众参与机制,进一步提高涉农涉牧资金整合管理使用的公平性、公正性和透明度。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力度,提高涉农涉牧政策和项目资金申请的透明度,杜绝涉农涉牧资金无序申报、重复申报和骗取套取涉农涉牧资金的行为。

(五)加强监管。旗财政局、审计局要定期、不定期开展涉农涉牧资金整合使用专项检查和抽查,切实加强涉农涉牧资金日常监督检查。探索完善涉农涉牧资金整合使用检查方式,采取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监管,特别是要加强事前的监管力度。建立多层次、多方位、多形式的监督管理机制,切实做好涉农涉牧资金审计、检查和监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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