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法院”双向联动 合力共建”好枫景”

发布日期:2023-12-05 浏览次数:143

为充分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打造“南有枫桥、北有通辽”品牌、推动奈曼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高效开展诉源治理工作,持续增强政协和人民法院的沟通联络、协同配合,让更多政协委员参与到矛盾源头预防、纠纷前端化解工作,补充法院解纷力量,推动基层治理工作不断释放新效能,服务辖区经济社会稳定发展。12月5日,奈曼旗“政协+法院”民商事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启动仪式在奈曼旗人民法院举行。旗政协党组书记、主席李延辉,旗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红霞,旗政协副主席李婉钰,旗政协相关部门负责人及部分委员代表,旗法院班子成员、相关部门环节正副职参加了此次会议。

会议宣读了自治区《关于全面推进民商事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同时,为10名政协委员颁发人民调解员聘书。

奈曼旗政协党组书记、主席李廷辉指出,今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局之年,也是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枫桥经验”60周年和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20周年。“政协+法院”矛盾纠纷调处室的成立,是我们共同期盼的大事、好事,对构建有机衔接、协调联动、高效便捷的多元化解矛盾解纷有着重要意义,可以让政协力量有效推动法院工作。旗政协及相关委员会对这项工作高度重视,大力支持配合旗人民法院开展民商事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加强对接,积极开展工作,高标准严要求选派高素质政协委员组成调解队伍,将“法理、事理、情理“结合起来运用到调解纠纷之中,不仅能够充实基层解纷力量,还可以推动政协协商与基层协商有效衔接、拓宽民商事纠纷化解,为政协民主协调、法院诉源治理有效赋能,推动主题教育走深走实、见到实效,共同助力筑牢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

奈曼旗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红霞强调,建立“政协+法院”民商事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是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打造“南有枫桥、北有通辽”品牌、推动奈曼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创新举措。构建“政协+法院”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的生动实践,是满足人民群众多元解纷需求的有益创新。长期以来,旗政协充分发挥民主监督作用,为法院审判执行工作提出了很多宝贵意见和建议。对我们严格、公正、高效履行宪法法律职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方面起到了极其重要的推动作用。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政协+法院”联动机制虽刚起步,但我们的基本框架已经形成。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强化“政协+法院”的联动协同,通过构建“党委领导、府院联动、社会协同、分层过滤、诉讼兜底”的“和合无讼”诉源治理模式,从共建共治共享的高度出发,与政协形成诉源治理工作合力,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共同书写新时代奈曼高质量发展的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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