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居民请注意!2024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缴费9月1日开始了!
01缴费时限及待遇享受
集中征缴期自2023年9月1日开始至2024年2月29日结束,享受待遇时间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错过集中缴费期的居民,不再允许补缴。
02缴费标准
2024年度通辽市城乡居民个人缴费标准:400元。
1.在校学生、未成年居民(包括新生儿)、成年居民及在我市居住的非本市户籍人员,个人缴费400元。
2.全额资助人群:特困人员、孤儿(含事实无抚养儿童),个人不缴费。
3.定额资助人群: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优抚对象、伤残程度为1-2级的成年人和持证未成年残疾人、低保边缘家庭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纳入防止返贫监测范围的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和突发严重困难户,定额资助标准180元,个人缴费220元。
03新增参保惠民政策
1.连续参保缴费倾斜政策。自2022年参保缴费开始计算,连续参保3年(含3年)以上不足5年且符合正常参保缴费状态的,在定点医疗机构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提高1%;连续参保5年(含5年)以上且符合正常参保缴费状态的,在定点医疗机构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提高2%(大病保险、按床日付费、血液透析、日间手术、门诊慢特病等所有报销方式、报销比例有特殊规定的,不在连续参保缴费倾斜政策提高范围之内)。
2.城乡居民门诊统筹。2024年一季度开始,城乡居民参保人员在基层医疗机构发生的普通门诊符合医疗费用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减轻参保群众门诊费用负担,具体保障标准和相关细则按照上级部门安排另行下发。
3.在校的学生(大、中、小学生)因意外伤害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由大病医疗保险金按照75%比例予以支付,不设起付标准,最高不超过2000元。在校学生、未成年居民、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居民、特困供养人员,在各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起付标准降低50%。
04缴费方式
(一)微信缴费
方法一:搜索“内蒙古税务社保缴费”小程序,进行申报缴纳社保(医保)费、开具缴费凭证。
方法二:通过“我-支付-城市服务-社保-内蒙古社保缴费”路径进行社保(医保)费申报缴纳、缴费凭证开具。
(二)支付宝缴费
通过“市民中心-社保-内蒙古社保缴费”路径进行社保(医保)费申报缴纳、缴费凭证开具。
(三)蒙速办缴费
方法一:通过蒙速办首页“社保医保缴费”,进行社保(医保)费申报缴纳、缴费凭证开具。
方法二:搜索“内蒙古税务社保缴费”,进行申报缴纳社保(医保)费、开具缴费凭证。
方法三:通过“服务-五险一金-内蒙古社保缴费”路径进行社保(医保)费申报缴纳、缴费凭证开具。
(四)电子税务局缴费
登录网址:https://etax.neimenggu.chinatax.gov.cn,选择自然人业务,进行社保(医保)费申报缴纳、缴费凭证开具。
(五)办税服务厅
在通辽市范围内任意办税服务厅进行社保(医保)费申报缴纳、缴费凭证开具。
05咨询电话
奈曼旗医疗保障局:0475—4228553 0475—4221846
奈曼旗税务局:0475—42124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