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量化方案

发布日期:2019-12-26 浏览次数:94


村集体资产量化方案

 

为做好农村集体资产股权量化及管理工作,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旗委、旗政府《关于印发奈曼旗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奈改办字)要求,结合我村实际制定此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民主决策。充分保障农民群众的民主权利,尊重农民群众的意愿。资产量化范围、股权设置办法须经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大会讨论决定。

(二)规范操作。把公开、公平、公正精神贯穿于股权量化的全过程,严格程序、依法操作,切实维护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

二、成员确认

根据旗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文件要求,对符合条件并履行相应村民义务的人员,确认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三、资产量化

资产量化办法由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并报镇政府批准。集体经营性资产减负债为负数,故将集体净资产(资产减负债)一次性全部折股量化到人;资源性资产除依法实行家庭承包经营的耕地外,其余的将土地面积或实物进行登记。对水利设施及电力、生产管理用房、防灾减灾设施设备等非生产服务性资产,明确管护权,落实管护责任,确保其正常运行和发挥效益;对非经营性资产(公益性资产),村可视情况而定,一般只登记产权(权属、名称等),制定保护性措施和正常运行管理办法。

四、组织实施

我村两委高度重视、严格程序、规范操作,认真组织开展资产量化工作。结合本村实际,严格按照成员确认、资产量化、股权设置、股权管理等步骤,序时推进、环环相扣,坚决杜绝“搞形式、走过场”,扎实有序做好股权量化工作,确保工作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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