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初以来,奈曼旗统计局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旗委政府中心工作和统计重点工作,严格按照上级统计部门统一要求,履职尽责,守正创新,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和统计服务水平为主题,为全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一、2023年度工作开展情况
(一)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
今年以来,全旗经济运行总体平稳。2023年前三季度,全旗地区生产总值完成87.83亿元,按不变价格计算,同比增长4.8%;全旗限额以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148个,完成投资55.31亿元,位居全市第二位,同比增长38%;全旗36户规上工业企业,累计完成工业总产值39.61亿元,同比下降16.81%,累计完成增加值增速4.2%;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累计完成20.02亿元,同比增长2.1%,总量和增速分列全市第四、第五位。
(二)提升统计业务水平
年初以来,旗统计局坚持强化统计数据质量管理,夯实源头数据质量,加强统计法治建设,先后荣获“内蒙古自治区实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先进集体”、“奈曼旗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一是抓好调查对象业务提升,动态化开展培训指导,除年度报定期培训外,组织工业、服务业等专业每季度开展季度填报培训,并根据市旗两级执法检查情况组织专题问题反馈及培训;针对新升规入库、统计人员变动的调查对象,由相关专业制发工作提醒函,并上门指导、一对一培训,确保数据填报准确。二是抓好专业人水平提升,积极组织各专业业务人员参加上级学习培训,累计参训10余次;根据本年局机关新入职人员多的特点,创新开展“跟岗学习活动”,组织各专业年轻干部到市局对应专业跟岗学习,提升本领。三是抓好统计数据质量提升,代表通辽市接受自治区局工业、固投等专业核查,特别是固定资产投资专业被国家局随机抽选,合格率100%,得到自治区统计局和通辽市统计局的一致认可。四是抓好参谋助手作用提升,旗统计局根据11个统计专业、18个子专业各项统计数据,促进数据“活起来、会说话”。截止目前,累计撰写统计分析6篇、统计专报4篇,及时向旗委、政府反映全旗经济运行中苗头性、趋势性问题,有针对性的提出对策建议,为旗委、政府加强经济调度管理和发展决策提供了科学参考;主动做好统计资料发布,积极回应社会关切问题,依托“奈曼统计微讯”公众号制发信息40余条,高质量完成《奈曼旗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和《统计年鉴》编印。五是抓好升规纳统效率提升,按照“规划一批、培育一批、纳统一批”的思路,主动对接税务、工信、招商、发改等部门,重点监测工业、住宿餐饮、药品零售和粮食批发纳统边缘企业,动态掌握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施工进度,确保应纳尽纳、应统尽统、颗粒归仓。截止目前,我旗新入库纳统规上工业企业3家,固定资产投资项目41个(其中房地产项目5个)。
(三)加强统计法治建设
一是紧紧围绕统计监督职能,按照专项治理行动相关要求,认真开展局内各专业自查自纠工作,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及重点指标开展核查,完成对全旗所有“四上”单位的数据质量核查工作。二是严肃开展统计执法,在市局协助下完成我旗10家企业(投资项目)执法工作,联合旗工信局、税务局完成双随机执法工作,以严格执法保障源头数据真实准确。三是加强统计法治宣传教育,组织开展“9.20”统计开放日、政府部门开放日等活动,全力营造全社会统计法治氛围;抓牢抓实调查对象依法报数,由局长组成统计法律知识宣讲组,到旗工业园区进行座谈交流,并印发《统计违法案例剖析》,推动以案释法;紧紧抓住“关键少数”,将统计法律法规纳入旗委党校主体班次,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统计法治意识。
(四)夯实统计基层基础
旗统计局严格按照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统计局《苏木乡镇(街道办事处)、旗县级、部门、园区和企业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标准(2022修订版)》文件要求,积极组织新镇、青龙山镇参评自治区第六批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乡镇,其中新镇被评为全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八有八化”规范化苏木乡镇;推动园区、部门等统计规范化建设,指导各地区部门按照标准要求,完善基层基础各项内容,并将相关工作纳入年度考核指标;细化完善乡镇农林牧渔业统计台账和村卡乡卡过录表,广泛普及电子化报表,切实落实苏木乡镇场(街道)统计工作规范化考核管理办法,强化对乡镇统计人员管理,建立稳定的基层统计队伍,全旗农牧业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全部实现达标,切实发挥乡镇统计的职能作用。
(五)扎实开展经济普查
为全面做好新一轮经济普查工作,按照上三级普查机构的安排部署,按时组建完成奈曼旗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指导各苏木乡镇场街道组建工作机构,明确各工作组职责、制定2023年主要工作安排;全面启动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单位清查工作,精心谋划选聘“两员”663人,截至目前,已清查单位6472个,个体户13844户;完成全旗16个苏木乡镇场、街道办主要畜禽监测摸底调查工作;完成我旗7家投入产出调查单位电子台账季度填报等工作。
(六)深入推动党的建设
一是深入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的重要指示精神及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主线,扎实推进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组织开展集中学习24次,党员大会7次,讲党课3次,警示教育3次,集中观看视频6次,研讨会3次,积极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到包联小区开展人居环境整治行动。二是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督促和落实,每半年召开1次党风廉政建设会议,专题研究安排部署工作,制定党组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强化“一把手”党风廉政“主体责任”,落实分管领导“一岗双责”工作机制,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三是紧紧把牢意识形态阵地安全,每半年召开1次意识形态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各项工作,签订承诺书,明确主体责任,召开意识形态分析研判会议,认真分析形势问题,对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化解,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引导党员干部树立正确思想理念,全年未发生违反政治纪律规矩、发表传播不正当言论情况。
二、存在问题
今年以来,全旗统计工作成效显著,但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基层统计力量薄弱。基层党委政府对统计工作重视程度不足,基层统计人员变动大,主管领导调整频繁,从业人员专业化、年轻化水平偏低,办公设备设施老旧落后。二是统计产品精品不多。统计分析角度不够全面、透彻,未能深挖问题根源,为旗委、旗政府科学决策提供依据还不够及时、全面,精准服务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统计执法力量亟待加强。旗统计局目前已无统计执法证人员,主要原因是旗县统计局大部分是事业编制,受到身份限制,满足考证资格条件的人员少。四是普查工作开展过程中仍面临一些困难。部分成员单位协作意识不强,配合统计部门提供基础数据、协调行业经营主体填报等作用发挥不到位,导致部分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无法及时准确登记填报。
三、2024年工作计划
(一)在法治建设上迈上新台阶
一是增强法治立统意识。健全统计数据监管责任体系,切实保障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严格依法独立行使统计调查、统计报告、统计监督职权;严格落实专项治理行动各项任务。二是广泛开展普法宣传。在全旗范围内持续深化《统计法》和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贯彻宣传。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调查对象等的普法工作,深入推进统计法律法规“七进”,努力营造依法统计的良好氛围。三是严格落实数据质量管控。突出重点领域和重点指标,加强各专业数据查询、审核把关,规范数据上报流程,不断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四是强化统计监督,推进部门协调联动。紧扣高质量发展要求,推动依法治统,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强化履行数据质量管控责任,提升服务旗委政府科学决策和高质量发展的能力。
(二)在统计服务上展现新作为
一是加强经济运行监测分析。紧紧围绕旗委政府中心工作和自治区、市统计工作目标,统筹发挥统计调查、统计分析、统计监督三大职能,加大统计分析力度,扎实推进统计监测工作,及时完成全旗月度、季度经济运行监测以及年度统计资料的汇编工作。二是不断拓宽统计服务领域。不断改进完善统计工作,准确把握经济运行走势,及时反映经济运行中的各种问题,为各级党政领导决策提供有价值的参考依据。三是深入开展基层基础建设工作。继续总结梳理各苏木乡镇、部门、园区在日常工作和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对规范化建设标兵乡镇全面进行“回头看”,以点带面,典型推动,进一步巩固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成果。四是聚焦重点领域开展统计研究。针对旗委政府决策、重点区域、主导产业、高质量发展等热点问题开展重点研究,不断夯实统计工作基础。
(三)在经济普查上取得新成效
不断开展“五经普”宣传引导,促进广大经营主体深入了解经济普查意义和内容,提高配合度、填报率,确保每一个单位上报的指标数据合理、真实、有效。把普查数据质量控制贯穿于经济普查的各时期、各阶段、各环节,通过互审复审、横比纵比、查遗补漏审核评估等多种方法,牢牢把控数据质量这条普查生命线,为宏观决策提供真实、可靠的统计数据。
(四)在机关党建上抓出新成绩
一是深入开展主题教育。按要求认真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将其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切实做到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二是优化机关党建工作。丰富党建活动平台,增强基层党组织活力。加强统计职业道德教育,积极营造阳光、健康、向上的统计文化。推动党建与统计工作深度融合、持续增强党建活力,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努力把党的政治优势转化为统计工作全面协调充分发展的强大动力,为全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统计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