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销售)注销
申请材料
1.《食品经营注销许可申请书》;2.《食品经营许可证》正、副本;3.与注销《食品经营许可证》有关的其他材料。
办理地点
奈曼旗政务服务大厅3楼市场准入2-6号窗口
承诺期限
1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地点
奈曼旗青龙山路东,辽河大街北蒙东5G智慧综合产业园内奈曼旗政务服务大厅
咨询电话:0475-42245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