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4年危房改造户核实情况说明
兴隆庄村1户:
孙庆林,五保户,四十多岁,智力有点问题。现住房为4间砖木结构,房屋主体、地基无安全隐患只有棚顶有漏雨情况,可进行翻瓦修缮,经与本人和亲属协商,决定撤回申请。
和平村3户:
1、张靓超:本次申报的危房未居住,街里有住房,名下有租赁设备公司,不符合政策。和平村里有3间砖房,此处房子因长时间无人居住以坍塌,住房有保障。
2、刘春玲:已出嫁户口未迁出,其丈夫名下有房产,本次申请的危房未居住,不符合政策。用来申请改建的房子为3间砖木结构的房子,以有7、8年时间无人居住。
3、王和:户口簿5口人,老两口享受低保,现住房存在安全隐患,可初步判定为D危房,符合政策。自己有强烈的改造意愿决定按要求新建,可以上报。
英特嘎查1户:
李那木斯来,2口人,一般户,现住房为3间砖房,房屋地基、主体未达到D级危房,由于建造时间长窗户、门漏风情况可进行更换窗户、门,不符合政策,自己撤回申请。
包日呼吉尔嘎查2户:
1、白贺什都冷:一般户,2口人,现住房为4间砖房未达到D级危房,只有后道厦子与大房连接处有裂缝,本人也不愿意建新拆旧,撤回申请。
2、陈撒仁特日格尔:一般户,三口人其媳妇属于财政供养人员有固定收入,陈本人长期在鄂尔多斯市打工,每年只有春节偶尔回来再其亲戚家住,本次申请的危房已有10几年无人居住。
孟和嘎查1户:
李乌力吉木仁,一般户,与其父母在一起居住,户口单立,属于无房户,不符合政策,不能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