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秋冬季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9-18 浏览次数:100

林草字〔2023142    

 

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六号农场管委会,各国有林场、中心、圃,水库:

    奈曼旗9月15日进入森林草原防火期,10月1日进入防火戒严期。同时,全旗秋季农业生产即将进入高峰期,农事生产活动频繁、野外植被长势旺盛、各种不可预见的火险隐患显著增多,给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带来巨大压力。为确保我旗秋冬季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安全有序开展,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生态安全,最大限度减少森林草原火灾发生,现就有关工作提出如下意见,望遵照执行。

一、精心部署,明确责任。

森林草原防火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实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结合落实林长制压实第一责任人森林草原火灾防控责任,建立健全乡镇防灭火责任落实机制,构建完善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责任体系。各地各相关单位要提高认识,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把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作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根据当前农牧业生产工作,进行专门研究和周密部署,确保组织领导到位、思想发动到位、因险施策到位、各项准备到位。

二、坚持把预防放在首位,严格控制野外火源,巡护到位。

各地各相关单位要明确本辖区内的重点防火区域,确定防火责任人进行重点地块重点看护,防火期内护林员要对所负责的区域进行全天巡护,禁止在森林草原防火区内进行一切违规野外用火行为;加强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并及时进行检修维护;要加强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等特殊人群管控,责成监护人履行好监护责任;做好林火阻隔建设工作和林间杂草林缘可燃物清理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有效预防森林草原火灾的发生;要尽快进行森林草原防火安全检查,通往林地和草原的防火道路进行维护,消除火灾及道路隐患。

三、广泛宣传,提升广大人民群众防火意识。

各地各相关单位要组织人员深入基层重点防火区开展宣传活动,充分利用网络、移动通信平台,电视台、广播、报社等渠道播放刊登防火公告、宣传标语;组织各级防火部门工作人员在林牧区村屯悬挂宣传标语,制作、更新防火宣传牌,使防火宣传进社区、进企业、进校园,举办防火知识讲座,加强对青少年学生教育,不断扩宽防火宣传教育覆盖面。

四、突出抓好重点地区、重点时段森林草原火灾管控工作。

“中秋”“国庆节”等关键时段实行重兵出动、增岗加哨、严防死守;青龙山镇、青龙山国有林场、兴隆沼生态建设发展中心、孟家段水库(内蒙古奈曼孟家段国家湿地公园管护中心)、重点生态项目区等是我旗防火的核心和重中之重,必须切实加强火源管理,电力部门注意林地内高低压输电线路、设备老化等引发的火灾,各地必须引起高度重视,通过采取落实责任主体、严查细管等措施,坚决遏制森林草原火灾发生。

五、做好早期火扑救工作,注意扑火安全。

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出动和安全高效处理,全面提高扑救火队伍实战能力和应急处置突发森林草原火灾的能力。真正做到“打早、打小、打了”,要及时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应急演练,全面提高扑救火队伍实战能力和应急处置突发森林草原火灾能力,扑救森林草原火灾时,确保人员安全。

六、严格制度,确保火情讯息畅通。

各地各相关单位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值宿和主要领导带班制度,保持值班电话畅通,值班人员要全面掌握本地区林情、社情和火情动态,坚持做到有火必报、报扑同步、处置得当,确保火情发生迅速出击、快速反应。

奈曼旗林草局报警电话:4212278

 

                  

                                                                           2023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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