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春季征兵重要须知

发布日期:2023-12-01 浏览次数:88

一、报名时间。上半年报名时间:2023年12月1日至2024年1月20日。
二、年龄要求。男青年为当年年满18至22周岁,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符合毕业条件的毕业班学生放宽至24周岁。
三、报名方法。登录“全国征兵网”(http://www.gfbzb.gov.cn),点击“应征报名(男兵)”,按要求填写个人信息,完成应征报名。大学生(含在校生、毕业生) 报名成功后,自行下载打印《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符合国家学费资助条件的,同时下载打印《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分别交所在高校征兵和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审核。
四、参军优待政策。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军士、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等学校学生实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费减免。全日制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20000元。
退役士兵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①士官服现役满12年的;②服现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③因战致残被评为5级至8级残疾等级的。
义务兵入伍优抚政策。义务兵服现役期间除享有现役军人的待遇外,还享有以下待遇:①义务兵服现役期间,其家庭由当地人民政府发给优待金,每年按照不高于自治区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水平发放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发放两次(2023年奈曼旗是24800元)。到新疆、西藏等艰苦边远地区服役的义务兵,按照当年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的3倍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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