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级---东明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明镇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东政发〔2023〕9号

发布日期:2023-03-01 浏览次数:144

各嘎查村、相关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现将《东明镇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按通知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2023年2月28日

 

  

 

东明镇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和李克强总理关于阿拉善左旗煤矿事故作出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全国、自治区、通辽市、奈曼旗关于安全生产文件要求,深刻吸取“2·22”阿拉善左旗新井煤业有限公司露天煤矿坍塌事故教训,坚决打好“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保安全”攻坚战,坚决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经镇党委、政府会议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

二、排查范围

全面排查整治各类风险隐患,突出高危行业领域和重点场所部位,重点做好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燃气安全、建筑施工、消防、森林草原防火、人员密集场所、春季防汛等领域安全检查,以及学校、医院、娱乐场所、车站等易导致群死群伤的人员密集场所,长时间未发生事故的企业,“小散远”等规模以下经营单位。

三、检查重点

(一)危险化学品安全。是否对危险化学品开展隐患排查;是否全面摸排危化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废弃处置和涉及危化品的火车站、物流、仓库、货运场站安全风险;是否对所有危化企业罐区、仓储区逐一登记造册;是否建立危险源数据库,进行分片包干、网格化管理。学校、医院、住宅小区和其他人员密集场所是否存在火灾、爆炸和有毒气体泄漏风险;是否开展各类爆炸物安全检查,是否对仓库布局、超量存放、流向登记、储存场所治安防范、爆破作业情况进行检查;是否严厉打击非法购买、销售、储存行为;是否对固体危险废物储存和处置企业超量存放进行检查;是否建立重大危险源包保责任制。

(二)道路交通安全。是否开展“三超、两非、一疲劳”(超员、超载、超速,非法改装、非法运营,疲劳驾驶)专项整治;是否严厉打击“大吨小标”、“昼伏夜出”等行为;是否建立“黑名单”制度,常态化精准查处;是否对农村牧区路段、公路危险路段实施挂牌督办;是否联合开展安全设施和交通秩序提升行动;是否开展违章违法专项整治;是否加大对酒驾醉驾无证驾驶和脱保、脱检车辆的查处力度;是否加强对学校、医院等周边区域的巡逻管控。

(三)燃气安全。是否对使用燃气的餐饮企业、商住综合体、老旧小区、学校医院、加气站和工程施工、燃气管道设施等重要部位开展全面排查;是否对燃气经营、使用、输配送和管线施工、器具产销等环节开展检查;是否严厉打击违规充装、非法储存和“黑气瓶”、“黑燃气”等违法行为;是否严厉查处工程违规转包分包,从业人员无证上岗、违规作业,燃气管网野蛮施工、擅自改造等违法行为。

(四)消防安全。是否持续推进冬春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是否对重点行业领域和高危场所开展检查;是否完善应急预案;是否加大执法力度,提高抽查比例;是否深化在建建筑、商业综合体、仓储物流等高风险场所综合治理;是否加强经营性自建房、群租房、“三合一”(生产、储存、住宿)等重点部位火灾防范;是否深入整治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堵塞消防通道等突出问题;是否开展各领域风险评估;是否抓好低设防区域火灾防范;是否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回头看”;是否加强嘎查村线路老化问题。

(五)建筑施工安全。是否全方位、全过程辨识生产工艺、设备设施、作业环境、管理体系等风险隐患;是否严厉查处违法分包转包和挂靠资质行为;是否采取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等措施;是否狠抓一批违法违规典型。是否存在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强令人员冒险作业及现场交叉作业等情况;是否对初判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是否完成安全性评定(鉴定);农村牧区房屋安全隐患整治是否按规定时限组织开展。

(六)森林草原防灭火。是否开展隐患排查,落实包片蹲点,在重要入口、林草场设立防火检查站;是否严厉打击野外违法用火行为;是否全力做好火情早期处置,加强全域全天值班值守;是否推进基础能力和专业队伍建设,加强重点地区防灭火物资储备库建设。

(七)防汛安全。是否密切关注天气变化。是否加大巡河力度,加密频次、消除盲区,实时掌握水情、工情,保持信息报送渠道畅通。是否坚持河道、堤坝、一起查,精准锁定风险段、风险区、风险点,第一时间排除隐患。特别是大台吉柏嘎查、小台吉柏嘎查,是否做好应急准备,按照要求前置抢险力量。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3年3月1日至3月10日)。各嘎查村、相关单位要迅速动员部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职责分工,立即开展工作。

(二)集中督查阶段(2023年3月10日至3月20日)。由镇政府副镇长(镇安全生产分管领导)带队深入辖区,对重点行业领域集中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督导检查工作,排查各类问题隐患,防范重大安全风险,进一步压实属地责任、行业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

(三)排查整治阶段(2023年3月20日至11月30日)。采取企业自检自查,镇政府相关工作人员全面排查,镇、村、行业督导检查的方式,把安全风险隐患问题查实、查准、查清,特别是要把可能造成群死群伤的重大事故风险隐患排查出来。对查出的问题隐患,能立即整改的必须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明确整改措施、责任人和整改时限。重大安全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要按照“一隐患一方案”的要求,落实整改措施,逐一销号,动态清零。

(四)总结提升阶段(2023年11月30日至12月30日)。各嘎查村、相关单位要对此次检查情况全面梳理,总结经验,评估成效,分析问题,强化攻坚,于2023年12月28日前将检查工作总结报镇平安建设办公室。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嘎查村、相关单位要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复杂性,必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主要负责人亲自研究部署、制定实施方案,落实安全责任,坚决克服一些行业领域长期不出大事故而滋生的麻痹思想、侥幸心理,始终以如履薄冰的警觉和态度,抓细抓实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各重点行业领域要针对事故规律特点开展专项督导检查,充分发挥督导作用,确保检查不走过场。各嘎查村、相关单位要结合“清零行动”情况,每周上报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统计数据,及时推动问题解决。镇平安建设办公室每月汇总各嘎查村,各行业大检查工作开展情况。

(二)落实主体责任。企业是安全生产责任主体,主要负责人要担当尽责,带头学习贯彻《安全生产法》等各项法律法规,带头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规范标准,亲自研究细化厂区、车间、班组、岗位检查内容,明确责任部门和具体责任人员,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逐条逐项建立台账,认真整改落实到位。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情况要由主要负责人签字后,在规定时限内报送镇平安建设办公室,重大安全风险隐患整改情况要及时报告。

(三)从严执法问责。各嘎查村、相关单位要按照“隐患即是事故”的要求,坚持立查立改、边查边改,把排查整改、执法查处、督查督办、追责问责贯穿排查整治全过程。对容易引发事故的严重违法行为,广泛发动群众举报,精准发现违法行为,精准实施打击,严肃进行惩处。对思想不重视、责任不落实、推进不得力、执法不严格等问题,采取通报、警示提醒等方式,严肃追责问责。

 

 

东明镇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督导检查组成员名单

 

 长:王峰余      镇党委书记

路凤海      镇党委副书记  政府镇长

副组长:斯呼乐      镇政府副镇长

刘海龙      镇人大主席

宝照日格图  镇党委副书记

单雅萍      镇纪委书记

       镇组织委员

李燕东      镇政府副镇长

李晓超      镇政府副镇长

       镇综合保障和技术推广中心主任

赵海庆      镇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王贺蒙      镇党群服务中心副主任

 员:  刘海明      镇平安建设办公室主任

白焱鑫      东明派出所所长

颜景川      东明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李玉龙      东明供电所所长

       东明消防站站长

杨立新      镇平安建设办公室职员

       镇平安建设办公室职员

李学华      东明派出所辅警

隋广龙    东明市场监督管理所职员

    石显富    东明供电所职员

    王顺达    镇综合行政执法局职员

    刘鹏飞    镇综合行政执法局职员

    刘思阳    镇综合行政执法局职员

    张玉超    东明消防站职员

各督导检查组要坚持明察暗访相结合要求,采取看、听、问、议等多种方式进行。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由牵头单位及时进行交办并负责跟踪督办,确保整改到位。督导检查组牵头单位要做好记录及资料收集整理工作,并汇总相关检查台账,并于带队检查后三个工作日内报镇平安建设办公室。

人:领     

联系电话:4589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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