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市生态环境局奈曼旗分局2023年工作总结及2024年工作计划

发布日期:2023-11-01 浏览次数:68

2023年,旗生态环境局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精神,协同推进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经济高质量发展,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取得实效,强力推进环保督察整改,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积极维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加快实施污染治理项目,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各项目标任务均稳步推进。现将一年来的工作开展情况和2024年工作计划报告如下。

一、2023年工作开展情况

)真抓实干,全面推进污染防治工作

大气污染防治方面。协同旗消防大队、农科局、林草局、乡镇综合执法局推进秸秆禁烧管控,确保禁烧工作落到实处,实现全域禁烧;对仁中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及全旗区域内55家加油站开展挥发性有机物监测与修复和油品储运销环节油气回收系统的检查工作,55家企业均已安装油气回收装置,其中2家已安装在线监测设施。针对PM2.5上升趋势,及时向旗委政府报告并提出意见。2家供热企业在线监测安装和联网问题基本得到解决。水污染防治方面。协同八仙筒镇政府完成12个行政村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严格落实河长制,加强河道管护,加大巡河力度,常态化开展“清四乱”工作,确保地表水好Ⅲ类水体,达到国家考核要求。噪声污染防治方面。已完成《奈曼旗城市声环境质量监测点位布设方案》编制工作。积极争取水生态环境修复项目。申请到位固日班花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资金339.48 万元,已开展招投标;奈曼旗六号农场管网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已编制完成,待入库中;编制完成并印发了《奈曼旗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

(二)突出重点,认真履行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职能

辐射安全违法行为专项检查。按照全市2023年辐射安全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要求,5家医疗机构涉及利用核技术,中联水泥涉及使用Ⅳ类放射源。6家单位均制定辐射安全管理办法辐射安全和防护设施均能正常运行,基本能够确保辐射安全。“双随机一公开”按照工作要求,局制定印发了2023年“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确定了22项随机抽查事项清单、128家污染源日常监管企业以及2名执法检查人员的名录库。按照抽查比例要求我局在协同监管平台抽查企业26家,其中重点监管企业10家。经现场检查,26家企业均已办理环境保护相关审批手续,污染防治设施能够正常运行,未发现环境违法行为。我局与旗商务局、旗市场监督管理局、旗应急管理局分别开展了跨部门联合检查,被检查的3家单位未发现环境违法行为环境信访处理。截至目前,共受理群众信访93件,其中包括2023年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转办案件5件,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转办信访48全国生态环境信访投诉举报管理平台7网络舆情2件来电来访31目前已办结87件,正在办理6件,已办结工单满意率100%。行政处罚。我局严格按照要求开展环境执法大练兵等各类环保专项执法行动,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坚持处罚和教育相结合,执法与服务并举,严格执行执法程序,公正执法。截止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400余人次,检查企业110家次,发现环境违法行为4件,已全部立案查处,其中因情节轻微免于行政处罚1件,共罚款金额22万元。尾矿库污染隐患排查我旗7家尾矿库企业被自治区列入尾矿库分类分级环境监管清单,为及时完成整改,我今年共开展了3次专项排查,9月下旬向煊大矿业等7家企业下达了《关于尾矿库闭库销号前开展相关工作的通知》目前,大三家子铁矿通过回填矿坑等方式基本完成废石场治理区整治工作,尾矿库已复垦,计划年底前完成废石场验收工作;中蒙矿业正在组织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验收工作,计划年底前完成排污许可管理。我旗共105家排污单位申领了排污许可证,全部提交了年度排污许可证报告。通过非现场检查,未发现排污许可执行存在违法行为。危废单位管理情况评测。按照市生态环境局要求,我局对照工业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规范化管理指标,对我旗涉及危险废物的22家单位开展了现场检查评测。经现场对危废存储、台账记录、联单执行等12项内容考核,共发现问题42项,在我局工作人员的指导下均已完成即知即改,22家单位全部达标。开展非现场检查。利用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测系统、重点污染源视频监控系统实现执法过程线上办理,2023年共推送企业端“事前预警”4107条、管理端“事中调度”508条、执法端“事后督办”28,反馈率、办结率及5日内核实率均为100%环保督察整改。2023年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查期间,旗生态环境局牵头办理转办信访案件5件。目前已办结并销号1件,4件正在推进办结销号中

(三)科学监测,为环境保护决策提供依据

城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2023年1月1日-2023年10月27日,有效监测天数为297天,优良天数248天,优良天数比例为83.5%,扣除大风扬沙天气后为88.8%。首要污染物为(O3)臭氧,PM2.5平均为19μg/m³。水环境质量监测。完成了我旗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考核的农村万人千吨饮用水水源地及农田灌溉水质监测,同时开展了对大镇城区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处理前水质)一水厂、三水厂、工业园区周边村屯地下潜水、地表水、化工园区观测井抽测地下水、垃圾填埋场观测井地下水水质监测以及科尔沁草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生态保护修复成效监测等。

(四)优化环境,做好环评审批和排污许可证发放申领

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主动开展“服务上门”着重解决项目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多次深入我旗2家排污许可限期整改企业(奈曼旗新镇国富粮食购销部奈曼旗茂泰粮食购销有限责任公司)进行现场指导服务。我旗重点项目为69个,现已完成66个。对未完成的3个建设项目进行全方面跟踪服务。做好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证的核发工作,完成我旗67家企业排污许可证审核。积极督促我旗排污企业申领排污许可证,全面实行排污许可制,督促排污许可企业按时完成许可证延续工作。截至目前,完成20家企业排污许可证延续,51家企业排污许可变更,3家企业排污许可重新申请,6家企业首次申请。严把建设项目环境准入关的同时,将所有行政许可事项办结时限均缩短至法定时限一半以内。截止目前共计完成环评审批14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20家

(五)强化监管,做好自然生态创建工作

按照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开展2023年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破坏问题工作部署,针对下发我旗的2023年生态保护红线4处疑似生态破坏问题图斑遥感监测点位,开展了审批手续征集和数据填报审核等工作。初步拟定在我旗开展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创建工作

(六)有效宣传,构建全民参与环境保护大格局

6月5日世界环境日我局干部职工分别走进五福堂社区、人民广场、恒玻玻璃纤维制品有限公司、奈曼旗宏基水泥有限公司、蒙小,向市民、企业员工及学生们播放环保宣传、解读环保相关法律法规、环保知识互动等。此次活动播放宣传片12部(次),知识互动7次,悬挂宣传标语条幅15条,参与社会宣传达1500人(次)。

8月15日首个全国生态日,主题是“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我局联合奈曼旗生态文明促进会、消防大队三个部门共同开展全国生态日宣传活动,宣传生态环境保护理念、新环保法等,同时发放全国生态宣传品,此次活动共发放宣传折页500份,文件包200个。

(七)党建引领,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

一是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及党内法规等。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有关规定,认真严肃组织开展党支部换届选举。全体党员干部先7次到包联社区组织开展志愿服务活动。二是研究制定2023年度意识形态工作计划,将意识形态工作和网络意识形态纳入局党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及时传达学习上级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召开意识形态分析研判会。结合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组织开展了“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 筑牢全民反邪教防线”主题宣传活动。三是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纳入理论中心组重要学习内容,牢固树立各民族谁也离不开谁的思想。四是把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贯穿于生态环境业务工作和党员干部教育监督的全过程,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制定2023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组织开展了“年轻干部廉洁教育”活动和年轻干部“承诺践诺”活动,党支部书记与年轻干部集体谈心谈话,并签订廉洁自律承诺书,同时查找廉政风险点。党支部书记为单位全体年轻干部讲廉政党课3次。

二、亮点工作

一是借助通辽市第一届生态环境监测专业技术大比武比赛的机会,组织参赛人员赴通辽市泰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参观学习,就数据分析、质量管理等方面与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了深入的交流探讨,助推环境质量监测技能再提升。二是我局邀请律师参加局党组(扩大)会议,专题研究决定对2家未批先建的企事业单位不予行政处罚。三是局领导带领工作人员深入企业法人代表家中,服务上门,解答企业业主的疑问和后顾之忧,完成了2家企业排污许可证问题限期整改。

三、扎实做好2024年重点工作

)持续推进“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健全完善“双随机、一公开”日常监管制度,积极配合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联合检查。优化检查对象和执法人员数据库,将“双随机”作为生态环境执法的基本手段和方式,统筹制定抽查检查计划,切实减少多头、重复检查。

(二)推进尾矿库污染隐患问题销号。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尾矿库环境监管清单动态调整方案(试行)的通知》要求,我局将加大推进尾矿库整改进度。按照动态调整方案,计划将我旗6家长期停产的尾矿库铁矿企业移出自治区环境监管清单,并按照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要求完成整改销号。

(三)加大环境隐患排查力度,加强危险废物管理以涉危险废物企业及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等为重点进行全面排查,确定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单位名单。进一步规范危险废物的收集、转移、处置工作,加强对医疗废水治理监管力度,确保医疗废水得到安全有效处理。

(四)继续开展环境监测。积极开展环境空气质量监测、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水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以及执法监测和信访监测等工作。同时做好我旗县域生态考核工作。

(五)扎实推进大气、水、土壤及农村环境污染防治工作。积极组织农村生活污水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推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高质量完成环境统计工作。

(六)抓好党的建设工作。严格落实“一岗双责”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强化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深度融合,推动支部全面进步、全面过硬。抓好意识形态和网络意识形态领域分析研判,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总之,2023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在班子人员配备、执法队伍建设等方面还存在问题和困难,需要我们去解决。今后,我们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解决突出问题,努力完成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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