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考录用---奈曼旗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协管人员公开招聘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3-04-15 浏览次数:86
奈曼旗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协管人员公开招聘实施方案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党委 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及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城市管理执法协管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内建督〔2020〕201号)的有关规定,经奈曼旗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结合大沁他拉镇主城区实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管理执法协管人员(以下简称协管人员),特制定本招聘简章。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坚持从严从细、公开公正、平等自愿、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协管人员共24名,全部为从事协助一线执法工作。

三、招聘条件及要求

(一)应聘协管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

2.必须具有通辽市奈曼旗户籍,户籍取得时间为2023年1月1日前或生源地系奈曼旗户籍人员。

3.年龄要求:年满十八周岁且首次受聘时年龄不超过三十五周岁(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学历要求:

协管岗位应具有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退役士兵应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要的身心素质,身体和心理健康,无残疾、无纹身、无明显伤疤、烟烫、无口吃、无重听、无吸毒史、无传染性疾病等,男性身高要求1.70米及以上,女性身高要求1.60米及以上。

6.自愿从事城市管理执法协管工作,政治素质过硬,政治立场坚定,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分配;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较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7.此次招聘的人员须服从用人单位统一调配。

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下列人员:(1)退役军人;(2)见义勇为人员;(3)政法类院校毕业生;(4)离校2年及以上尚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5)国家和自治区规定优先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或者有吸毒史的;

3.因违规违纪被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开除、辞退的;

4.曾参加过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5.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6.其他不适合从事城市管理执法辅助工作的。

(三)相关要求

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对招聘的协管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由奈曼旗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与协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一旦签订合同要求在本单位服务期限为五年,无特殊理由不能离职,劳动合同五年一签。(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聘用)。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可续签劳动合同,不合格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发布招聘信息、报名与资格审查、考试、体检面试、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 4 月 15 日10:00— 4 月 19日24:00

2.报名网站链接:http://xahs.ikaowu.com/

考生需使用电脑浏览器进行报名,确保顺利完成报名表格填写和提交。

3.应聘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每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应聘人员报名时需提供材料如下:

1)本人有效居民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户口簿原件及本人页复印件1份;

3)学历、学位专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自行下载打印);

5)个人征信报告(本人携带身份证到中国人民银行开具);

6)《退伍证》(仅退伍军人需携带)原件及复印件1份;

7)离校2年及以上尚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截止到报名前需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申请人填写《奈曼旗就业困难人员申请认定审批表》,由社区提交、街道初审、就业服务中心审批,进行困难认定);

8)近期同版一寸蓝底免冠彩色照片8张;

9)报名费:报名人员需缴纳报名费20元,笔试考务费50元,共计70元人民币(内蒙古计委财政厅〔2002〕877号文件)。

报名结束后,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包括考生的年龄、学历、户籍、岗位条件、个人征信等相关方面的审查。通过资格审查人员方可进入考试环节,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考生在 2023年 4 月 16 日— 4 月 20日  时间段内可自行登陆报名网站查看资格审核结果,资格审核通过后即可在报名网站【缴费】窗口进行考试缴费。笔试缴费时间截止时间:2023年4月20日24点。

(二)考试与面试

1.笔试:笔试时间及地点等详见准考证。

1)笔试科目:《综合基础知识》,卷面满分100分,主要测试应聘人员适应岗位应具备的知识水平和基本能力。笔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2)笔试一律用汉文答卷。

3)笔试分值占总成绩的25%

2.面试

1)按笔试结果,面试人数与各岗位招聘计划人数3:1的比例进入面试;不足3:1的,按实有应聘人数全部进入面试。

2)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面试满分100分,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3)面试分值占总成绩的75%

4)面试费50元人民币。

3.考试总成绩计算:考试总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四)体检与考察

1.体检

按照报考岗位与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如同一岗位进入体检范围的人员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同时进入体检环节。体检工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在指定医院规定时间内进行体检,体检费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有关规定进行。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取消聘用资格。并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确保满额招录。

2.考察

考察内容主要为应聘人员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及主要社会关系等内容。应聘人员考察政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公示与聘用

1.根据考试总成绩和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有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

2.用人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为五年。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聘用手续或到岗工作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3、人员待遇为,每月工资3000元,含五险(工伤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失业保险)。

五、纪律监督

1.招聘城市管理执法协管人员严格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政策规定的条件标准和工作程序进行,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招聘城市管理执法协管人员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各界监督。对提供虚假材料的报考人员和违反工作纪律的参考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

2.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对发生因考生联系电话变更、关机、停机、呼叫转移或不接电话等造成无法联系的情形,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本方案由奈曼旗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公开招聘城市管理执法协管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奈曼旗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公开招聘城市管理执法协管人员领导小组

2023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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