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老年人补贴名称:高龄补贴
二、设定和实施依据: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72号),第三十条:对生活长期不能自理、经济困难的老年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其失能程度等情况给予护理补贴。第三十三条:国家建立和完善老年人福利制度,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老年人的实际需要,增加老年人的社会福利。国家鼓励地方建立八十周岁以上低收入老年人高龄津贴制度。第三十七条:对经济困难的老年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逐步给予养老服务补贴。
一、老年人补贴名称:经济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
二、设定和实施依据:
《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1年版)》、《内蒙古自治区养老服务条例》和《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民政厅关于下达经济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资金的通知》(内财社〔2022]906号)。
三、补贴对象:
享受城乡低保的70-79周岁老年人。保障对象的认定资格,以当地当月低保金实际发放清册为准。
四、补贴标准及发放方式:
每人每月50元。补助资金通过财政“一卡通”发放,发放时间为每月10日前。
五、申请材料:无需申请
六、办理流程:各苏木乡镇场、街道每月从低保金发放清册中,调取能够享受此项补贴待遇人员信息,建立发放清册。
七、行使层级: 旗县级、乡镇级
八、到现场次数: 无
九、办理部门:奈曼旗民政局社会福利股
十、办理时间:8:30-12:00 14:30-17:30(法定工作日除外)
十一、地点:奈曼旗民政局
十二、咨询电话:0475-4212685
三、受理条件:
具有奈曼旗户籍,年满80周岁老人。
四、申请材料:无需申请
五、办理流程:受理--审核--发放
六、行使层级: 旗县级、乡镇级
七、到现场次数: 无
八、办理部门:奈曼旗民政局社会福利股、各苏木乡镇场政务服务中心民政窗口、街道(各社区民政窗口)
九、办理时间:8:30-12:00 14:30-17:30(法定工作日除外)
十、咨询电话:0475-12345,0475-46179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