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奈曼旗政务服务“云窗口”帮办代办业务受理档案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2023-09-28 浏览次数:83

一、背景目标

为全面落实《通辽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关于复制推广扎鲁特旗“云窗口”远程帮办代办创新亮点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有效推动政务服务提质增效,奈曼旗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在全旗范围复制推广“云窗口”远程帮办代办工作模式,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二、主要内容

业务受理档案材料收取、保存、传递、归档等事项制定制度

1.苏木乡镇场(街道)、试点嘎查村(社区)根据帮办代办事项一次性告知书,收取相关材料

2.试点嘎查村(社区)办理业务所需的纸质材料由所属苏木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统一封存、收取。

3.苏木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每月10号前将受理事项的纸质材料报送至奈曼旗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相关股室,并做好交接手续。

4.旗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相关股室对苏木乡镇场(街道)送来的纸质材料进行审查,合格后装订成册并归档。

三、工作要求

1.各苏木乡镇场(街道)便民服务中心要根据工作需要配备固定的档案管理人员,负责档案的整理、保管、交接工作。

2.档案管理人员要做好档案资料的保密工作,非工作人员不得翻阅与工作内容无关的档案资料。

3.档案管理人员如出现工作变动或离职时,及时做好档案交接工作,严禁擅自带走或销毁。

 

 

解读机构:奈曼旗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

解读人:曹献贺

职务:主任

联系电话:0475-4224506  

 

信息来源:奈曼旗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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