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奈曼住建系统调整安全生产工作 领导小组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2-03 浏览次数:121

局机关各股室、各二级单位:

为全面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有效防止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结合我局人员变动情况,调整住建系统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一、奈曼住建系统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长:刘亚刚  党组书记、系统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田爱军  党组成员、副书记、工会主席

        郑立东  党组成员、副局长

        周秀勇  党组成员、副局长

王立永  党组成员、副局长

   党组成员、房产事务服务中心主任

 员:孙立军  城乡建设管理股股长

 

        丁建军  房产股股长

        马作辉  村镇股股长

        王学明  工程建设管理股股长   

            解全党  工程质量安全技术服务中心主任

            周永生  住建事务服务中心主任           

二、各成员股室安全生产责任分解

(一)房产事务服务中心

1、贯彻实施国家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旗委旗政府有关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指示。

2、受上级主管局委托,召开安全生产工作有关会议,研究和协调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3、组织并参加建设系统安全生产重要工作,重大活动。

4、督促检查监管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责令有关单位限期整改重大安全隐患。

5、监控安全生产专项目标、控制指标运行情况,加强督促检查。

6、督促单位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安全生产监管能力和水平。

7、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时,按规定启动相关工作应急救援预案。

(二)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技术服务中心

1、承担辖区内已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并取得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的房屋建筑、市政工程、室内装饰装修安全监督执法检查和施工安全监督管理的技术服务工作;

2、参与旗级建设工程安全事故调查并提供技术支撑;

3、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住房和城乡建设事务服务中心

协调解决物业服务活动中的各类矛盾;为业主委员会组建提供指导服务;为物业服务企业备案工作提供服务;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规范使用提供服务;为燃气经营企业和燃气用户提供相关业务指导服务;为供热企业生产经营提供技术指导好服务;为用热户在使用中存在的问题提供有关技术指导服务;为供热规划建设管网、热源等工作提供技术指导服务;承担供热新能源、新技术、新工艺的推广使用;协调辖区内燃气使用方面投诉处理工作;协调供用热双方矛盾,维护供用热双方的合法权益;协调做好燃气设施建设工程建设单位竣工验收备案工作;协助燃气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四)城乡建设管理股股长

指导全旗城镇地下综合管廊、道路桥梁管理工作及燃气、集中供热、垃圾处理、公共照明、城市停车场、市容环境卫生、公共卫生间的建设和运行安全管理。

(五)房产股

1、承担管理全旗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和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定期组织并参加系统安全重要会议,督促监管单位安全生产工作。

2、负责指导全旗保障性住房建设,督促相关单位完善保障性住房质量安全生产的对策,加强工程建设质量控制。

(六)村镇股

1、对申请农村牧区危房改造的自建户、帮建户危房改造工程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检查。

2、联合相关部门对涉及农村牧区生活垃圾收运体系的工程责任主体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3、针对农村牧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协同项目责任主体制定安全生产制度。

(七)工程建设管理股

1、对依法办理施工许可证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督促工程建设各责任主体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2、指导工程建设各责任主体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

3、督促建筑业企业加大安全生产投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4、组织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生产检查和“双随机一公开”检查。

三、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刘亚刚全面负责全旗住建系统安全生产工作,领导住建局安全生产工作;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协助组长对住建系统安全生产工作实行具体领导,对各自分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各股室、各二级单位承担行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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