奈曼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奈曼旗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治理专项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1-30 浏览次数:158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全区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推进视频会议精神,扎实做好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依据《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房屋市政工程施工扬尘防治工作的通知》(内建质〔2023〕188号)要求,结合我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扬尘治理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认真落实自治区“五大任务”相关部署,扎实做好房屋市政工程扬尘污染治理,提高建筑工地文明施工管理水平和扬尘防治能力,切实保障良好的生态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治理专项攻坚行动,进一步压实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参建各方主体责任,强化企业自查自改,有效解决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现场扬尘突出问题,严格落实施工现场扬尘治理“六个100%”,建立健全施工现场扬尘治理长效机制,提高标准化水平,有效预防施工现场扬尘污染。

三、工作任务

(一)进一步压实建筑工地扬尘治理责任。完善房屋市政工程工地扬尘防治管理责任制,建设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足额计取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项目费,确保施工单位扬尘防治及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落实。暂时不能开工的工地,建设单位应做好裸露土地的覆盖、绿化或铺装;施工单位按要求编制施工现场扬尘防治专项方案,报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字,并严格落实;监理单位应将扬尘防治纳入工程监理细则,加强现场巡查,督促施工单位严格落实各项扬尘防治措施,对发现的施工扬尘问题,应当要求施工单位立即改正,施工单位拒不改正的,及时报告建设单位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

(二)进一步落实施工现场扬尘防治措施。城镇规划区内房屋市政工程全面落实扬尘防治“六个100%”(工地周边100%围挡,物料堆放100%覆盖,出入车辆100%冲洗,施工现场地面100%硬化,土方施工100%湿法作业,渣土车辆100%密闭运输)措施。严格房屋工程施工现场防尘降尘设施、装置等措施,施工现场必须采取封闭施工现场的围挡,市区主要路段的工地设置高度不小于2. 5米;一般路段的工地设置高度不小于1. 8米。落实建筑垃圾消纳控制措施,施工现场的施工垃圾和生活垃圾,应当设置密闭式垃圾站集中分类存放,及时清运出场。强化施工场地等防尘降尘管理,施工现场的主要出入口、主要道路及材料加工区、堆放区、生活区、办公区的地面应当按照规定作硬化处理,其他裸露的场地应当采取覆盖、固化、洒水、绿化等措施。严格施工现场建筑材料管理,对易产生扬尘的大堆物料,能洒水的应当按时洒水压尘,不能洒水的应当采取覆盖等措施,水泥和其他易飞扬的细颗粒建筑材料应当在库房或密闭容器内存放或采取覆盖等措施,严禁露天放置。完善土方开挖、拆除工程、市政工程扬尘防治手段,拆除建筑物、构筑物、土方开挖、土方回填等易产生粉尘的作业时,必须采用围挡隔离、喷淋、洒水、喷雾等降尘措施;市政工程应根据现场条件设立固定或活动的封闭围挡、警示标志,定时洒水喷雾降尘清扫,定时清理排水系统,施工泥浆采用密闭容器存放,不得排入市政管道,要配备施工车辆冲洗设备。

(三)提高建筑工地扬尘防治信息化水平鼓励使用先进的施工扬尘防治技术和设备,提升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智慧化、信息化监管水平。房屋市政工地按要求安装扬尘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设备,鼓励在主要出入口安装车辆冲洗监控系统,实现工地出入车辆“不带泥上路”,确保工地周围道路清洁。

(四)加强日常监督和专项执法检查。旗住建局将施工现场扬尘防治纳入日常监督和专项执法重点内容,结合安全生产标准化项目评选工作,定期开展巡查检查,加大对老旧小区改造、市政道路和房屋拆除等项目巡查检查力度,尤其将前期基坑土方开挖和后期附属工程及装饰阶段的扬尘防治列为重点管控时段,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实施清单管理,督促及时整改落实。对未履行施工扬尘防治责任、防治措施落实不到位、拒不整改的单位,坚决予以停工处理,依法依规实施行政处罚、认定建筑市场不良行为记录并公开曝光。

四、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2023年1230日)。旗内各在建项目要认真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制定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治理专项攻坚行动实施方案,认真部署落实,扎实开展专项工作。

(二)排查治理阶段(202411日至2024年930日)。住建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原则,全面开展施工现场扬尘治理工作,深入施工现场督促指导建筑工地扬尘隐患排查治理,对排查发现的问题,要立即整改。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4年101日至2024年1131日)。旗内各在建项目在认真组织开展扬尘治理工作的基础上,梳理总结扬尘治理经验、成效,健全完善建筑工地施工扬尘治理长效机制,切实巩固扬尘治理工作成效。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旗内各在建项目要高度重视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治理工作,加强扬尘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把各项扬尘治理工作责任到个人,强化各项制度措施落实,确保专项行动工作取得明显实效。

(二)强化企业自查自纠旗内各在建项目要定期组织施工现场扬尘治理工作自查,对自查发现的问题要明确整改负责人、验收负责人,制定自查自纠整改台账,留存影像资料

(三)加强宣传教育旗内各在建项目要积极开展宣传教育工作,施工人员要不断的学习扬尘治理的方法,组织学习宣传扬尘污染的防治知识,不断的提高全体员工的环保意识和素质。

 

信息来源:暂无来源
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