奈曼旗民政局2023年工作总结及2024年工作安排

发布日期:2023-12-22 浏览次数:74

奈曼旗民政局2023年工作总结

2024年工作安排

 

2023年,全旗民政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二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旗委政府各项决策部署,深入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更好的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职责,攻坚克难,主动作为,积极推进民政各项工作取得高质量发展。

一、2023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社会救助体系不断完善,基本民生保障水平持续提升截止目前,全旗共有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20952户34925人,累计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12455万元。扎实开展人户分离低保家庭申请审批,共审批112户。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对信访反映问题及时核实处理,确保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坚持“逢救必核”工作理念,全面加强与房产、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的联动,着力解决本级实时信息共享部门偏少的问题,进一步提高家庭经济状况核对能力。深入开展低保扩围增效工作,有针对性的对重度一、二级和智力、精神三级残疾、重病患者、脱贫享受政策户、防止返贫监测户、未以家庭为单位“整户”纳入低保的家庭成员、困难职工以及无劳动能力家庭7类重点群体进行走访摸排,将符合低保、特困条件的困难群众及时纳入相应救助保障范围;将不符合低保、特困条件,因医疗、教育、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导致刚性支出较大的困难对象纳入支出型困难对象,及时录入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确保不漏一户、不落一人。

及时足额发放特困供养人员基本生活补贴和照料护理补贴1931.7万元,受助困难群众1976人;完成167户174人城乡特困供养对象的申请审批工作;同时积极开展新纳入人员抽查复核工作,共抽查复核62户,确保应保尽保、应纳尽纳;深入贯彻落实特困人员集中供养需求调查工作,对有集中供养意愿的分散供养人员以就近原则无条件安排集中供养,截止目前,共为12位老人办理集中供养手续。截止目前,通过“救急难”共受理审批临时救助2229人,发放救助资金492.35万元;同时,下拨苏木乡镇(场、街道)1385万元临时救助资金及备用金用于缓解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改善。扎实做好全旗各养老服务机构安全生产及疫情防控督查检查,积极联合相关部门开展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创新活动载体,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二)社会福利事业蓬勃发展,弱势群体生活得到有效保障扎实做好“三民”“精减退职”人员救助补贴资金发放工作,全面落实80岁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政策,健全完善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全年发放各类补贴津贴及助学金1437.36万元,惠及群众15649人。同时,深入推进养老服务体系标准化建设,着力提升公共养老服务水平,完成7家养老机构、22家养老服务设施、18个社区与医疗机构合作签约工作,医养结合率达到100%。合理规划养老服务资源,年内在原有3个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基础上,新建苏木乡镇养老服务设施7个、城市居家养老服务设施1个、村级养老服务设施65个,改造农村互助养老幸福院5个。加强养老服务专业人才建设,建立健全养老服务专业人才教育培训机制,支持引导专业学校办好养老服务与管理专业,扩大养老服务专业人才规模,积极组织养老机构人员参加奈曼旗第一届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竞赛活动,完成养老护理员、养老院院长、专兼职老年社会工作者培训100人次以上。着力提升智慧养老服务水平,全面对接通辽市智慧养老服务平台,畅通系统内居家养老、家庭医生、家政服务、助餐外卖、康复护理、适老化改造等服务,实现一体融合、线上线下对接。截止目前,已录入老年人信息8万条,完成全部老年人信息归档任务。积极组织养老服务机构开展等级评定及申报床位运营、一次性建设、责任保险补贴,奈曼旗3家养老机构申请床位运营补贴1749张次,补助资金22.46万元;申请责任保险补贴135人,补贴资金1.08万元;申请一次性建设补贴11.68万元。完成200户困难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和居家养老上门服务项目,并对60周岁以上的通辽籍老年人开展无清单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投保工作,全旗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养老为依托、机构养老为支撑的养老服务体系得到进一步完善。

健全完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体系建设,扎实做好困境儿童、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精细排查、精确认定、精准保障,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儿童纳入保障范围。完成全旗16个苏木乡镇(场、街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建设工作。积极开展“惠民生、解民忧、暖民心”困难群众关爱帮扶行动及“践行雷锋精神 助力探访关爱”志愿服务活动,关爱“一老一小”,同时做好社会散居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监护照料状况评估,并入户走访特殊困难老年人和困境儿童,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组织召开全旗儿童工作提能增效暨各嘎查村(居)儿童主任业务培训会议,充分发挥基层儿童主任、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儿童之家”等关爱服务场所作用,用情用力提升未成年人关爱服务实效。

牢固树立“项目为王”理念,结合现阶段及民政工作实际,积极推进奈曼旗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和奈曼旗第一敬老院新建项目及前期手续申报工作。

社会事务工作稳步推进,为民服务能力不断增强切实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全年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1340.27万元受助困难群众1.35万余人次积极开展“福康”“助康”工程,配合自治区康复辅助器具中心完成16人假肢安装工作。全面做好残疾人两项补贴应享未享人员比对及数据核查工作,严格审核审批程序,以“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实现救助申请人与救助部门、申请诉求和办理结果的高效对接。切实加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截止目前共救助21人。

扎实开展“三沿七区”范围内违建墓地专项整治工作,截止目前通过迁移平整、改造复绿等方式整治违建墓地869座。全旗今年火化遗体2156具,火化率100%;积极联合相关部门组成执法检查组对全旗殡葬用品市场进行3次清理整顿,制止违法土葬30起,处理争议纠纷26件,解答群众关于殡仪馆服务、收费等咨询百余次,从源头上杜绝土葬现象的发生。全面推行基本殡葬服务费用财政买单政策,对选择树葬、鲜花葬、草坪葬、海葬、湖葬、河葬等文明、环保、低碳方式处理骨灰或不保留骨灰等群众,给予一次性补助资金1000元,2023年我旗已有文明节俭生态安葬21例,发放生态葬奖励补助金2.1万元。扎实开展殡葬服务机构安葬(放)设施违规建设经营专项摸排,不断加强殡葬服务机构安全生产工作检查力度,切实提升服务能力。以“惠民、生态、绿色、文明”殡葬为主题,通过殡葬服务站、手机短信、电子屏幕、发放宣传单、挂条幅、张贴标语等方式加强殡葬改革宣传,树立文明祭扫新风尚,期间共印发宣传单2万余份,悬挂条幅200余条、张贴制式标语800条,解答人民群众咨询600余次。

统筹做好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截止目前,共办理结婚登记2057对,受理离婚登记申请1485对,正式办理离婚手续675对,补发婚姻登记证596对,查阅和出具婚姻档案396份,整理和完善档案3328份,免费发放婚姻宣传册2000本。完成了奈曼旗自建国以来10万余份婚姻登记档案数据的补录完善和电子化档案扫描工作。积极做好婚姻登记跨省通办业务,加强婚俗宣传,倡导和谐婚姻,开展婚姻登记颁证仪式,为600对新人进行了免费颁证,受理婚姻咨询辅导1276人次,挽救修复婚姻300对。

积极开展全旗各级边界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截止目前,全年共调处边界纠纷案件12宗,实地踏勘认界13次,及时化解矛盾,妥善解决纠纷,促进了边界地区的和谐稳定;根据通辽市民政局关于印发《通辽市行政区域界线界桩更换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配合完成全旗周边地区省、市、旗三级界线界桩更换设置,共更换界桩65颗;积极开展《地名管理条例》宣传工作,充分利用政务新媒体等平台,动员各嘎查村(社区)微信群广泛转发条例,同时印制4万份宣传手册分发到全旗373个嘎查村(社区),增大宣传的覆盖面、普及率。积极开展地名普查转化利用工作,完成奈曼旗城区三维电子地名图制作工作。

)基层治理工作不断夯实,治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向纵深推进。全面加强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健全完善基层民主管理制度,深入落实嘎查村重大事项“四议两公开”制度,严格执行嘎查村(社区)三务公开制度,督促嘎查村对三务公开栏信息及时、实时公开,促进嘎查村(社区)决策程序和办事过程公开化、透明化。完善村(居)务公开、村(居)民会议和村(居)民代表会议议事制度,切实保障村民群众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监督权。着力规范村级组织事务和机制牌子,积极推进制定《奈曼旗村级组织依法履行职责工作事项指导目录》和《奈曼旗村级组织依法协助工作事项指导目录》,明确村级组织职责范围、运行流程和工作内容,建立村级事务分流机制和准入机制,推进村级组织信息化建设,规范村级组织挂牌数量和标识,压减村级组织出具证明事项,通过一系列举措,进一步明确了村级小微权力边界,加快村级事务规范化建设步伐。把推进苏木乡镇社工站建设作为重中之重,积极做好社工站中期评估准备工作,扎实开展“推进‘五社联动’关爱‘一老一小’”2023年社会工作主题宣传活动,并走进社区慰问困境老人和困境儿童,推动建立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服务队伍及社会公益慈善资源“五社”联动机制。全面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积极组织社会工作人员培训,提高社会工作专业化水平,2023年共组织全旗68人参加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考试,通过15人,目前全旗共有持证社工53人。全力做好基层治理创新试点工作,积极打造大沁他拉街道富康社区、新兴社区基层治理创新试点,深化拓展富康社区“四微工作法”和新兴社区廉洁文化建设;同时上报“北疆示范社区”2个和“城乡社区服务能力提升行动”的社区3个。积极推进村级议事协商,强化制度保障,制定下发了《关于做好村级议事协商工作的实施方案》,明确建立健全村级议事协商委员会制度。截至目前,全旗355个嘎查村、18个社区均成立了村(居)民议事协商委员会,共开展村民议事协商43次。充分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的作用,建立协商成果采纳、落实和反馈机制,确保协商成果落到实处。切实做好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组织开展“政府开放日”活动,重新梳理民政局权责清单和“两优”清单,共优化内部事项2项,优化外部事项19项。进一步加强社会组织日常化管理,制定下发了《关于做好2022年度社会组织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明确年检对象、年检时间、年检内容以及具体方法步骤和注意事项,并在全旗社会组织群由专人提供咨询服务,截至目前,已完成网上年检71家,线下提交纸质材料50家。组织开展辖区内社会组织“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检查,助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

)民政综合能力建设水平不断提升,高质量发展步伐更加坚定。深入学习贯彻全区优化营商环境会议精神,召开2023年全旗民政工作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及全旗民政系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推进会,进一步提升民政党员干部为民服务水平。全面加强民政系统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紧密围绕机关工作实际、上级党组织要求以及党员干部自身需求,制定周密详尽的学习计划,对学习进度、内容等作出明确规划,推动党建与中心工作深度融合。建立学习强国APP学习机制,每周通报学习强国积分排名情况,民政局党支部学习积分一直位于旗直系统党委(党组)前列。严格落实“监督执纪+”平台的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主体责任,并充分利用微信平台开展廉政宣传教育,确保廉政文化建设取得实效。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推动机关全体干部职工自觉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二、存在的困难和不足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正视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不足:一是社会组织、社区治理、养老服务、殡葬管理等方面的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还有待于进一步健全或理顺;二是养老服务领域社会化、市场化程度不高,外部活力有待于进一步激发;三是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养老机构有效供给、养老护理人才严重不足,养老服务资源缺乏;四是重点工作任务完成质量不高,部分干部职工本领恐慌、工作作风不硬,站位不高、眼界不宽、观念落后。这些困难和不足,都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尽快加以改进和提高。

2024年工作安排

(一)聚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织密兜牢基本民生保障网。履行好基本民生保障职责,是民政部门义不容辞的职责和使命。在保持近年来困难群众保障工作取得较好成效的基础上,2024年要重点抓好件事。一要保障困难群众救助资金按时发放。民政各项救助资金是困难群众的“救命钱”,能否按时足额发放事关困难群众基本生活能否得到有效保障。自治区人民政府、通辽市人民政府已将此项工作列为对旗县政府年度目标考核指标,要强化为民服务意识,积极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确保各项资金及时发放到位。二要全面推进分层分类城乡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保持现有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政策稳定持续,织密兜牢丧失劳动能力人口基本生活保障底线,全力保障好农村牧区低收入边缘人口基本生活。进一步健全完善事权下放监管制度,着力加强对全旗各苏木乡镇(场)低保对象的备案管理。严格落实“五年过渡期”和“四个不摘”要求,健全防返贫动态监测和精准帮扶机制,依托苏木乡镇社工站、村级组织和社会救助协理员,在防致贫返贫方面对重点对象进行分类帮扶。三要进一步做好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和临时救助申请审批工作。以提升特困人员供养率为目标,积极开展特困供养入户调查及宣传工作,着力解决特困人员遇到的实际困难,切实增强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在充分发挥临时救助“救急难”作用的基础上,进一步做好简化审批程序、缩短办理时限、先行救助档案规范、大额救助审批等工作,为全面织密扎牢兜底保障网夯实基础。

(二)聚焦完善社会福利保障体系,扎实做好特殊困难群体关爱帮扶。全力推动养老服务提质增效,持续加强对养老服务机构的管理,不断改善基础设施,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床位补贴申报、养老机构备案管理、等级评定等工作。坚持抓好“一老一小”等特殊困难群体关爱保护服务工作,加大对未成年人保护的宣传力度和困境儿童帮扶工作。推进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主动发现机制,落实各项目申报工作。

(三)聚焦人民群众关切和期待,努力提升社会事务工作水平。社会事务工作与人民群众生活息息向关,要持续加强服务供给,尽快补齐工作短板,努力提升服务质量,切实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盼向往。一是全面加强残疾人权益保障工作。精准落实“福康”“助康”工程,进一步做好残疾人信息系统和档案管理工作二是着力提升流浪乞讨救助管理服务质量。进一步加强对流浪乞讨救助管理工作的政策宣传和部门协同联动,不断提升寻亲、落户安置等工作的服务水平和效率。全力做好托养机构、定点医疗机构安全、服务等方面的监督检查,强化街面日常巡查,确保流浪乞讨人员无长时间滞留。三是加强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扎实做好婚姻登记“跨省通办”,开展好婚姻家庭辅导,传播健康婚姻知识,弘扬家庭美德,维护平等、文明、和谐的婚姻关系。四是进一步规范区划地名管理,积极排查全旗各级边界地区安全隐患,着力解决各类边界纠纷案件稳妥开展乡村著名行动。大力推进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成果转化利用工作,开展城区门牌号信息采集录入及地名触摸屏设置,并对城区主要街路设置地名指示标志。继续巩固地名普查成果,完善国家地名信息库。持续深化殡葬改革,加大对殡葬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以杜绝土葬为重点,扎实推进殡葬惠民工作,强化宣传引导,倡导广大人民群众文明丧葬、移风易俗,树立良好的社会主义丧葬观。

(四)聚焦夯实社区治理服务水平持续提升社区治理效能扎实推进基层治理创新,指导社区积极开展创新活动,大力推进基层民主。加强基层廉洁文化建设以村规民约为抓手,创新社会治理机制,使村规民约成为基层群众共同制订、共同遵守的自治性行为规范扎实开展规范村级组织工作事务、机制牌子工作, 减轻村级组织工作负担,引导村委会关注民生服务居民贴近群众需求开展服务,努力提高自治能力同时指导嘎查村社区广泛开展民主协商,充分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的作用,建立协商成果采纳、落实和反馈机制,确保协商成果落到实处。把苏木乡镇社工站项目作为重中之重,积极整合资源,协调推进,确保项目顺利完成。同时将相关经验在全旗推广,指导其他苏木乡镇社工站有计划、有步骤的开展社会工作服务,不断拓展服务内容,提高社会工作专业化水平。进一步加强社会组织日常化管理,积极引导社会组织参与基层治理和平安建设

)聚焦夯实民政事业基础,注重统筹安全与发展。我们要充分认识当前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要统筹做好全旗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生产及日常工作管理,通过安全生产月、5.12防灾减灾日、119消防日等活动,运用集中宣讲、新媒体平台、发放宣传单、现场咨询等多种形式,多渠道开展安全生产知识宣传。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积极联合多部门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有效作出整改,不断筑牢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生产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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