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苏木森林草原资源的保护和管理工作,根据《奈曼旗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管护员选聘工作实施方案》的精神要求,结合全苏木生态建设和森林草原资源管护的实际情况,决定在全苏木列入当地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范围,尚未脱贫或已认定脱贫但按规定仍继续享受相关扶贫政策的贫困人口中选聘生态草原管护员5名。
一、选聘资格条件和名额
1.已列入2023年度当地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范围,并且居住在当地。
2.身体健康,能胜任野外巡护工作,遵守法纪,责任心强。
3.少数民族家庭、贫困程度较深家庭符合条件的优先选聘。
4.原则上年龄不能超过60周岁,超过60周岁龄人员自行解决人身意外险问题并承担相应后果。
二、选聘程序及方式
1、申报。
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员根据自身条件和意愿,向当地村委会申报,提交相关资料(建档立卡贫困户证明、健康体检证明、二寸照片2张)。
2、审核、考察。
根据申报材料和选聘条件,苏木政府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由旗林业和草原局及相关人员采取谈话、查阅材料及实地调查走访等方式进行考察。
3、评定。
苏木政府组成评审组,结合当地草原资源情况,对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打分排序。本着“脱贫、择优、公开”的原则,研究确定拟聘的生态草原管护员。
4、公示。
对拟聘的生态草原管护员名单在嘎查村的醒目位置进行张榜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天。
5、聘用。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经林业和草原局会同旗财政局、乡村振兴局汇总后,由苏木政府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报旗林业和草原局备案。
三、管护任务及报酬
1、管护任务:由嘎查村和旗林业和草原局指定管护范围,人均管护草原面积不低于3000亩。
2、补助标准:每年安排管护薪酬10000元,不享受社会、工伤及其他社会福利。
四、生态草原管护员的主要职责
1、学习宣传林业和草原法律、法规、政策;
2、对管护区内的森林、草原、湿地、沙化土地等资源进行日常巡护,对管护区内发生的森林和草原火情、火灾、有害生物危害情况,乱砍滥伐林木、乱垦滥牧草原、乱捕滥猎野生动物、乱采滥挖野生植物、滥垦滥牧等破坏资源以及毁坏宣传牌、标志牌、界桩、界碑、围栏等管护设施的行为,要及时报告,能制止的应当及时予以制止。
3、接受、服从各级主管部门对管护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做好管护记录,定期向苏木政府和旗林业和草原局汇报工作。
4、做好管护劳务协议规定的其他工作和临时交办的任务。
五、报名地点及报名时间
报名地点:本嘎查村委会。联系人:嘎查村支部书记。
报名时间:2023年9月1日至2023年9月2日。
奈曼旗白音他拉苏木人民政府
2023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