旗级---解读:关于印发《奈曼旗铁路沿线安全环境管理“双段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1-20 浏览次数:66

一、编制背景

为营造安全、整洁、有序的铁路运行环境,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国家铁路局 交通运输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关于铁路沿线安全环境管理“双段长”制实施指导意见》《内蒙古自治区铁路安全管理规定》《内蒙古自治区铁路沿线安全环境管理“双段长”制实施方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我旗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二、总体要求

建立覆盖奈曼旗境内铁路沿线路地“双段长”工作机制,按照“路地联动、各负其责、协调推进”的原则,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方针,构建政府领导、部门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铁路环境安全治理体系,对影响铁路安全的各类风险隐患实施分类管理、分级管控,实现全旗铁路沿线环境长效治理。

三、组织体系及工作职责

(一)成立奈曼旗铁路沿线环境安全综合治理“双段长”制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日常工作由旗交通运输局、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赤峰工务段、巴新铁路有限责任公司保障部组织落实。

(二)苏木乡镇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地方段长,与铁路对应工务段和车务站段属地线路车间主任、站长担任二级段长,确保铁路沿线安全环境巡查有序进行。

(三)由村长或社区主任与铁路工区工长,负责落实辖区内铁路沿线环境整治任务。

四、保障措施

各成员单位按照本方案的工作要求和职责分工,抓紧建立本区段本部门铁路沿线环境卫生安全管理长效机制,落实部门职责,协调联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确保“双段长”责任制真正落到实处。

解读机构:奈曼旗交通运输局

解读人:张国明

职务:党组书记、局长

联系电话:0475-4212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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