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上半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 主体责任情况工作汇报

发布日期:2018-09-05 浏览次数:151

2018上半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

主体责任情况工作汇报

 

中共奈曼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党组

(2018年7月)

 

2018年度上半年,在旗委、旗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旗纪委的倾力指导下,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全面贯彻市委、旗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的总体部署,有力地推动了旗政府办公室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现将2018年度上半年旗政府办公室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统筹谋划部署,强力推动主体责任落地生根。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党要领导党、全面从严治党,旗政府办公室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层层压紧压实责任,强力推动责任由思想认识到实践落地。

1.严格落实党组会议制度。制定了党组书记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书,明确了书记承担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廉政风险防控等具体内容,定期召开党组会议并把履行主体责任作为政治纪律和党的建设重要内容,提高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落实党风廉政的各项任务和要求,确保工作任务落实到实处。

2.强化责任压实。坚持定责、定时、定人、定标准的原则,逐级签订责任状。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分别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和“一岗双责”责任状。切实做到人人有责任区、个个肩上有担子、事事都有负责人,形成了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局面,进一步强化了班子成员廉政自律意识。

3.修订完善两个清单,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党组成员分别结合自身实际,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进行完善,并在工作过程中随时对照检查。

4.协助派驻我办纪检组工作。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邀请纪检组负责人参加办公室党组会议、民主生活会等重要会议,重大事项决策前征求纪检组的意见和建议,围绕党风廉政建设阶段性任务,不定期开展工作纪律督查、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等工作,确保了纪检组有序开展工作。

(二)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考核细则。制定旗政府办公室党风廉政建设考核细则。严格执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追究制度。政府办党组召开4次会议研究部署落实主体责任。科级以上人员全部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按季度数字报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履行情况,常态化开展政治巡察工作并建立领导机构。对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进行责任分解。严格执行督查、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考核问责2次。党组书记“四个亲自”问题办理达到12次,与班子成员谈话达到50%,讲授1次廉政党课。领导班子成员对各股室队内听取工作汇报或部属4次,开展监督检查2次,讲授廉政党课1次。进一步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严格监督执纪问责相关工作方案,检查报告,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制度落实情况监督检查。

(三)坚持把纪律建设摆在首要位置

1.旗政府办公室领导班子带头逢会学纪、会前学法,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党组成员进行党纪政纪知识考试和法律知识培训,增强党组领导和党组成员的法律意识。

2.制定“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实施细则,明确了“三重一大”的基本原则、事项范围、主要程序、保障措施相关内容,坚持由党组会议集体研究决定重大事项,并邀请驻政府办公室纪检组负责人参加。

3.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了《党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原文,切实提高党员干部政治意识和纪律意识,促使全体党员干部进一步牢固树立廉洁自律意识。

4.认真筹备开好领导干部专题民主生活会,党组领导干部依次作对照检查发言,其他党组成员对其开展批评,旗委有关部门出席会议同志对民主生活会进行点评,最后党组领导总结会议情况。

5.认真开展警示教育,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参加警示教育培训,反思发生在身边的旗内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例,教育和警示全体党员干部,要时时刻刻用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查找差距与不足并认真整改。

二、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简要安排

对照“两学一做”要求和旗委、旗政府工作部署,办公室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例如:党风廉政教育内容和载体还不够丰富,对干部的经常性教育还不够深入,党风廉政建设和中心工作的契合度有待提高,在制度执行和监督问责上还有不到位的现象等等。下一步工作中,办公室党组将严格按照“两学一做”要求,一以贯之地落实好旗委、旗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各项部署,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抓紧抓实。

(一)坚持学习教育。坚持“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把学习教育形式进一步搞活,搞出特色,认真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学习有关政策法规以及业务知识,加强干部队伍自身建设,通过开展学习讨论等活动,不断提高政治思想水平,增强服务意识、工作能力和抵御不正之风的能力。

(二)明确具体责任。在实际工作中,严格遵守“责任清单”制度,做到谁的责任谁负责,并对责任量化分解,做到标准统一、任务明确、制度健全、落实到位。明确党员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具体责任,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避免职责不清、任务不明的现象,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常抓不懈。

(三)强化监督检查。认真落实民主集中制、民主生活会、个人事项报告等制度,有针对性的开展集中检查和重点抽查工作,及时对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同志进行提醒、约谈,促使每一位党员干部清醒认识自己工作的特殊性。加强对干部职工遵守工作制度、考勤制度、财务制度等方面的日常监督,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严肃查处顶风违纪行为,促使党员干部坚持做到懂规矩、守纪律,不断提高制度执行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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