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待检查机构:
现将《2023年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业联合检查“双 随机、 一公开”抽查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予以配
合。
奈曼旗区域经济合作与金融服务局
2023年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业部门
联合随机抽查工作方案
按照自治区相关工作部署及《奈曼旗2023年度部门联 合“双随机、 一公开”抽查计划》要求,为进一步规范我旗 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业市场秩序,结合实际,制定本
方案。
一、抽查时间
2023年8月至9月。
二、 抽查对象
全旗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
三、 抽查实施部门
本次抽查工作由奈曼旗区域经济合作与金融服局发起,奈曼
旗市场监督管理局、通辽市生态环境局奈曼分局配合。
四、 抽查人员
部门联合抽查人员6人,具体为:奈曼旗区域经济合作 与金融服局检查人员2人、奈曼旗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
2 人、通辽市生态环境局奈曼分局2人。
五、 抽查事项
(一)旗区域经济合作与金融服务局检查事项:
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管理等相关检查事项
(二)旗市场监督管理局抽查事项:
年度报告公示信息检查、即时公示信息检查、营业执照
(登记证)规范使用情况检查、名称规范使用情况检查、经
营(驻在)期限检查、营业(业务)范围中无须审批的经营
(业务)项目检查、住所(经营场所)或驻在场所检查、法 定代表人(负责人)在职情况检查、法定代表人自然人股东
身份真实性检查。
(三)通辽市生态环境局奈曼分局抽查事项
“双随机、 一公开”事项检查
六 、工作要求
(一)各检查单位要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密切配
合。被抽取的检查人员,无故不得请假。
(二)对市场主体实施检查时,检查人员同时到场,出
示执法证件,对所有检查的项目一次完成。
(三)抽查结果公示。抽查工作结束后,按照“谁抽查、 谁负责、谁录入”的原则,由负责抽查的执法人员,按照规 定将被抽查企业的检查结果统一录入“双随机”监管工作平 台,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内蒙古)向社会公
示,抽查结果录入工作务必于9月30日之前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