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解读--关于开展黄花塔拉苏木2023年 农业种植业保险承保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6-06 浏览次数:41

一、总体要求:2023年农业种植业保险参照《奈曼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奈曼旗2023年农业种植业保险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奈政办字[2023]50号)文件相关要求执行。

二、承办工作单位:2023年黄花塔拉苏木农业种植业保险保费补贴承办工作由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奈曼旗支公司承担。

三、嘎查村种植业保险投保期限:2023年6月5日至6月9日。

四、责任单位:种植业保险投保工作由嘎查(村)和苏木综合保障和技术推广中心农村牧区经济服务站完成。

五、工作要求:请各嘎查(村)根据文件精神、结合实际,认真做好2023年农业种植业保险承保工作。

 

解读人:吴晓光

职务:副苏木达

信息来源:黄花塔拉苏木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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