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 2023 年“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平、公正,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抽查时间
2023年8月至9月。
二、抽查对象及抽取比例或数量
1、全旗融资担保公司,抽查比例为100%;
2、全旗小额贷款公司,抽查比例为100%。
三、抽查实施部门
本次抽查由奈曼旗区域经济合作与金融服务局牵头实施检查。
四、抽查人员
奈曼旗区域经济合作与金融服务局执法人员 2人。
五、抽查事项
一是检查旗内地方金融组织在经营过程中,是否存在非法集资、吸收公众存款、恶意收贷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二是针对合规经营及变更事项备案进行检查。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统一认识。“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内容,是监管方式和理念的创新,请各检查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筹划,精心组织,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各项抽查检查任务。
(二) 统筹协调,保障到位。本次“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涉及金融监管多项业务,检查单位要严格按照工作要求,加强内部沟通协调,密切协作,强化组织保障,形成工作合力,有序科学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三)公开透明,规范执法。本次抽查的全过程做到公正公开透明,从抽查计划和任务的制定、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的抽取匹配、现场检查及检查结果等全程留痕。执法人员出示执法证件,秉公执法,执法检查注意留存影像资料。严格后续处理工作,抽查检查中发现市场主体存在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应列入“黑名单”、经营异常名录以及应予以行政处罚等情形的,不得用责令改正、行政指导代替。发现违法行为符合立案条件的,要坚决立案查处。
七、其他事项
(一)在完成检查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将检查结果录入协同监管平台,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内蒙古 )向社会公示。
(二) 联系人: 何哈斯格日乐,联系电话: 4224588
附件: 奈曼旗区域经济合作与金融服务局 2023 年部门内“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
奈曼旗区域经济合作与金融服务局
2023 年 8月21日
附件
奈曼旗区域经济合作与金融服务局2023部门内“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表
报送单位:奈曼旗区域经济合作与金融服务局
序号 |
行政执 法主体 |
行政执法 检查内容 |
检查 范围 |
对应权 力事项 |
行政执法 检查依据 |
检查 方式 |
计划检查 时间 |
计划检查 频次 |
备注 |
1 |
奈曼旗区域经济合作与金融服务局 |
公司治理情况、规范经营情况、违反禁止性规定情况、监管配合情况 |
全旗融资担保公司 |
行政监 督检查 |
【地方性法规】《内蒙古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公告第三十九号公布,自2020年12月1日起施行)第十九条 |
双随机、一公开 |
2023年全年 |
一次 |
|
2 |
奈曼旗区域经济合作与金融服务局 |
重大违规、业务经营、内控合规、监管响应等问题 |
全旗小贷公司 |
行政监 督检查 |
【地方性法规】《内蒙古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公告第三十九号公布,自2020年12月1日起施行)第十九条 |
双随机、一公开 |
2023年全年 |
一次 |
|
联系人:何哈斯格日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