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党委 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关于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防范各类重大安全事故发生的纪检监察建议的整改方案>的通知》(内党发电〔2023〕1号)要求,深刻汲取阿拉善新井煤矿“2·22”特别重大事故教训,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堵塞制度和管理漏洞,有效防范商贸领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按照奈曼旗委、政府和通辽市商务局要求,结合我旗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实际情况,从即日起至2024年2月底,在全旗商务领域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百日攻坚”工作(以下简称“百日攻坚”工作),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对内蒙古重要指示精神,强化安全生产责任,提高统筹发展和安全能力,聚焦安全培训、责任落实、综合评估、安全文化理念、队伍建设和数字赋能等方面,以“时时放心不下”责任感深入开展“拉网式、地毯式”的安全生产“百日攻坚”工作,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体制机制,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坚决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以抓落实的韧劲推动实现高质量发展与高水平安全的动态平衡,为我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稳定安全保障。
二、重点工作任务
(一)将安全生工作列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开展1次安全生产专题学习。(党建办负责,市场秩序股配合。整改时限2023年11月底完成,长期坚持)
(二)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工作重要论述纳入全局宣传工作重点。(综合办公室牵头、市场秩序股配合。整改时限:2023年11月底前完成,长期坚持)
(三)旗区域经济合作与金融服务局主要负责人带头上台讲安全。(综合办公室牵头,市场秩序股配合。整改时限:2023年11月底前完成,长期坚持)
(四)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及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法律法规标准等方面开展商贸领域应急管理培训。(市场秩序股牵头,办公室、党建办分工负责。整改时限:2024年2月底前完成,长期坚持)
(五)组织商贸流通企业“三类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市场秩序股负责。整改时限:2023年12月底前完成,长期坚持)
(六)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观看《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片。(党建办牵头、市场秩序股配合。整改时限:2023年11月底前完成,长期坚持)
(七)把安全生产纳入主题教育。深刻吸取各地事故教训、并与主题教育紧密结合起来。(党建办牵头、各业务股室配合。整改时限:2024年1月底)
(八)开展商务领域“身边案例、身边事”警示教育活动,切实做到“以案为鉴、警钟长鸣”,开展1次专题研讨。(市场秩序股牵头,党建办配合。整改时限:2023年11月底前完成,长期坚持)
(九)配合旗安委会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整治,联动整改问题,确保取得实效。(市场秩序股负责。整改时限:2023年12月底前完成,长期坚持)
(十)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加大商务领域安全生产监管力度。(市场秩序股牵头,各业务股室按职责分工负责。整改时限:2023年11月底前完成,长期坚持)
(十一)按照《通辽市醇基燃料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通安委办字〔2022〕59号)文件要求,配合安委会成员单位依法整治餐饮场所醇基燃料的安全隐患问题,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市场秩序股负责。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十二)按照《奈曼旗燃气领域综合治理行动方案》(奈安委办字〔2023〕47号)要求,配合住建局等部门排查餐饮场所燃气安全隐患问题,防范安全事故发生。(市场秩序股负责。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十三)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全旗电动自行车全链条管控的实施方案》和《关于进一步推动电动自行车使用领域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奈防安办字〔2023〕7号)要求,配合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排查电动自行车及充电设施销售、使用、管理等安全隐患问题,防范安全事故发生。(市场秩序股。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三、工作步骤
本次“百日攻坚”工作从2023年11月1日至2024年2月底,分4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动员阶段(2023年11月1日至11月5日)。组织召开“百日攻坚”工作部署会议。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3年11月6日至11月10日)。结合商务领域工作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职责分工,迅速动员部署。
(三)“百日攻坚”整治阶段(2023年11月11日至2024年2月10日)。集中3个月时间,把商务领域问题隐患查实、查准、查清,对查出的问题隐患,能立即整改的必须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明确整改措施、责任人和时限要求。
(四)总结提升阶段(2024年2月11日至2月29日)。对“百日攻坚”情况全面梳理,总结经验,分析问题,强化攻坚,形成经验做法,于2024年2月15日前将“百日攻坚”工作总结报通辽市商务局市场体系建设科。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严格按照《奈曼旗有关部门安全生产职责分工》(奈政字〔2022〕120号)要求,严查严管、严防死守,抓紧抓实抓细监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要主动加强与奈曼旗安委办沟通联系,争取支持和帮助,做到对本辖区安全生产心中有数,对存在的主要问题心中有数,切实抓好商务领域安全生产责任措施落实,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全力保障安全生产形势稳定。要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复杂性,抓细抓实“百日攻坚”工作。主要负责人要亲自带队开展督导检查,充分发挥专家作用,确保及时发现问题隐患,推动问题销号。
(二)严实工作作风。要加强督导检查,克服思想麻痹和懈怠厌战情绪,积极主动作为,调动各方力量形成工作合力,以最高标准、最严要求、最实作风推动各项安全措施落实,真正把问题解决在萌芽之时、成灾之前,坚决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
(三)广泛宣传发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纸等各种媒体,广泛宣传安全生产知识。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的作用,及时纠正安全生产违法违规问题,全力营造人人关心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共同努力以优异的安全生产工作成效完成“百日攻坚”任务。
联系人:刘建励
电话(传真):15124408991
奈曼旗区域经济合作与金融服务局
2023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