奈政字〔2023〕67号
奈曼旗人民政府
关于2023年统筹整合涉农涉牧资金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六号农场管委会,旗政府有关委办局:
根据2023年衔接资金到位和项目建设实际情况,经旗政府研究,报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现将《2023年奈曼旗统
筹整合涉农涉牧资金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2023年4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3年奈曼旗统筹整合涉农涉牧资金
实 施 方 案
为充分发挥涉农涉牧资金使用效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2023年脱贫旗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涉牧资金工作的通知>》(内财农〔2023〕240号)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合范围
2023年,计划整合资金18048.4万元,具体包括:2023年中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衔接资金4913万元;2023年自治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衔接资金6803万元;2023年少数民族发展资金781.4万元;2023年欠发达地区国有林场资金160万元;2023年通辽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衔接资金1773万元;2023年旗级配套衔接资金1000万元;整合涉农涉牧资金2618万元。整合资金主要用途为:实施产业发展类项目17个,投入资金11443.99万元;乡村建设行动类项目6个,投入资金6126.41万元;巩固三保障成果类项目1个,投入资金78万元;管理费项目1个,投入资金400万元。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政府主导、统筹规划原则。充分发挥政府在统筹整合涉农涉牧资金中的主导作用,统筹后资金由旗政府统一安排投放到嘎查村。
(二)坚持多渠道整合、统筹使用原则。把各类涉农涉牧项目资金进行集中整合,发挥资金最大效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三)坚持因地制宜、重点突出原则。根据各嘎查村自然环境、生产生活条件、资源等情况,因地制宜确定建设重点,突出重点区域建设。
(四)坚持实事求是、量力而行原则。结合本级财政状况和嘎查村列出所需建设项目规模,确定年度建设项目资金额度,实行总量控制,量力而行。
(五)坚持分工负责、落实责任原则。在资金整合中,各部门要本着“各负其责、各尽其职、各记其功”的原则,切实负责,推动工作。
三、实施流程
(一)制定规划。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关部门按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及时调整完善相关专项规划,实现与“十四五”规划有效衔接。
(二)明确任务。围绕农业发展、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社会事业等方面,建立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项目任务清单,确定好重点衔接资金项目和年度建设任务,认真组织落实。在选择衔接资金项目时,要充分尊重群众意愿,优先安排群众参与积极性高、意愿强烈的衔接资金项目。
(三)整合资金。建立资金整合清单,资金统筹整合使用要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挂钩,按照衔接资金效益最大化原则配置资源,加快相关涉农资金安排进度,项目成熟一个资金到位一个,列入年度计划的建设任务务必在资金到位后年内完成,确保不出现资金滞留问题。
(四)规范流程。统筹整合使用的资金项目实行项目库管理,一律履行苏木乡镇场(部门)申报、前期论证、专家评审、政府审批、部门监管、统一验收、统一绩效考评程序。
(五)确定绩效。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作为衡量资金统筹整合的主要标准,明确项目安排和资金使用的绩效目标,利益联结机制,做到项目、资金、绩效、利益有机统一,协调推进。
四、重点项目
(一)产业发展类项目
1.奈曼旗2023年度脱贫人口小额贷款贴息项目(实施单位:乡村振兴局)
资金来源:2023年中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衔接资金742万元。
实施地点:15个苏木乡镇场。
建设内容:为脱贫户、监测户发放年度小额贷款,贷款全额贴息。
绩效目标:一是经济效益。贷款户通过使用小额贷款发展养殖产业,年均增收1万元以上。二是社会效益。为脱贫户和监测户发放年度小额信贷,贷款全额贴息,通过发放小额信贷,推进脱贫户和监测户产业发展项目。三是利益联结。解决脱贫户和监测户发展产业项目资金短缺的问题,减轻脱贫户和监测户负担,增加经济收益。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
2.奈曼旗2023年度到户产业发展项目(实施单位:乡村振兴局)
资金来源:2023年中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衔接资金150万元。2023年通辽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衔接资金150万元。
实施地点:15个苏木乡镇场。
建设内容:为200户未享受到户产业政策的,有劳动能力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人员意愿,每户补助不超过1.5万元,因地制宜、因户施策,用于发展特色种植、养殖等产业。
绩效目标:一是经济效益。项目建成后每户年均增收0.4万元以上。二是社会效益。产业扶贫是所有扶持政策中最重要、最关键、最管用的政策,是精准施策整个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通过产业扶持,增加农牧民收入。三是利益联结。通过发展特色产业项目,帮助脱贫户和监测户获得长期稳定的收入来源。
完成时限:2023年10月。
3.奈曼旗2023年度设施农业建设项目(实施单位:相关苏木乡镇)
资金来源:2023年中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衔接资金1656万元,自治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衔接资金500万元,。
实施地点:大沁他拉镇、八仙筒镇、新镇。
建设内容:在大沁他拉镇昂乃村新建1000平方米智能温室大棚20栋及附属设施,投入资金1200万元,哈沙图村建设智能温室大棚附属设施,总投资500万元;八仙筒镇黎明村建设暖棚7栋及附属设施,投入资金254万元;新镇杏树洼村建育秧大棚4栋和春秋棚3栋及配套设施投入资金202万元。
绩效目标:一是经济效益。集体经济每年按照5%左右增加集体收入。二是社会效益。项目资产收益可用于设立公益岗位、奖励补助和发展村级公益事业等方面;同时带动脱贫劳动力就近就业。三是利益联结。打造地域特色设施农业发展,形成产业链,增加收入。四是产权归属。产权归村集体所有。
完成时限:2023年10月。
4.治安镇淖尔台村2023年度农产品加工储存库建设项目(实施单位:治安镇政府)
资金来源:2023年自治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衔接资金273万元。
实施地点:治安镇淖尔台村。
建设内容:项目总占地20亩。硬化水泥地面2000平方米,,购买地磅1台,砖混结构的磅房30平方米,建设地基为砖混结构库房一座,地上为钢构结构600平方米,建设通用加工厂房及配套设施。其中,砖混结构厂房1700平方米,新建窖池48个,行吊1台,安装400千伏变压器1台。
绩效目标:一是经济效益。项目建成后,村集体年收益24.8万元。二是社会效益。通过集体经济收入二次分配。优先支持监测对象生产奖补、无劳动能力补助、突发困难补助等帮扶措施,统筹支持公益岗开发、智志双扶奖励、项目资产管护、小型公益设施建设和管护、产业滚动发展等;务工岗位增长。安排5个年收入1.2万元务工岗位,优先安排监测对象和脱贫户就近务工;积极推动特色产业发展。三是利益联结。本项目通过利益联结机制和产业带动引导农户发展经济,壮大集体产业,发展乡村振兴。四是资产归属。产权归村集体所有。
完成时限:2023年10月。
5.兴隆沼生态建设发展中心2023年度经济林建设项目(实施单位:兴隆沼林场)
资金来源:2023年自治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衔接资金248万元。
实施地点:兴隆沼生态建设发展中心。
建设内容:栽种500亩经济林,机电井及变压器配套、网围栏、微喷等配套设施。
绩效目标:一是经济效益。 建设本项目后,每年可产鲜果150万斤,按2.5元每斤算本项目每年至少可为当地果农增加375万元以上的收入。二是社会效益。本项目实施后,可提高当地果农发展水果产业积极性,切实提高果农收入,通过大量用工,可大力增加当地务工收入。三是利益联结。企业承包每年上交20万元承包费,收益资金上缴奈曼旗获得扶贫开发有限公司。水果收购季节100人务工,按照至少半月计算,可为当地增加22万元务工收入。四是资产归属。产权归兴隆沼生态建设发展中心所有。
完成时限:2023年10月。
6.苇莲苏乡2023年度西二十家子村养殖小区续建项目(实施单位:苇莲苏乡政府)
资金来源:2023年中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衔接资金559万元。
实施地点:苇莲苏乡西二十家子村。
建设内容:新建暖棚牛舍9栋,每栋长70米,宽12米。其中牛舍长50米,高5.5米;草料库长20米,高7.5米;料库内置长5米宽6米接犊室;新建活动场21000平方米,围栏约1500延长米;修建厂区8米宽砂石路5条,总长1.25公里;新建低压线路三条800米等配套设施。
绩效目标:一是经济效益。村集体每年收入31万元。项目建成后,可进一步扩大养殖规模,同时节约农户养殖成本,带动苇莲苏乡养殖业发展和农民增收。二是社会效益。集中建设养殖小区,向科学、高效养殖规模发展,实现人畜分离,极大改善村居环境,同时增加务工就业,增加农牧民收入。三是利益联结。每年收入的70%为村集体收益,主要用于小型公益事业,如村内安装路灯、环境卫生整治、道路维护及应急和困难群众救助等,30%由乡政府统筹运用于监测对象、重大疾病、残疾群众救助和监测户产业帮扶等。四是资产归属。产权归村集体所有。
完成时限:2023年10月。
7.奈曼旗2023年度六号农场二分场吨包扩建项目(实施单位:六号农场管委会)
资金来源:2023年自治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衔接资金150万元。
实施地点:六号农场二分场.
建设内容:生产车间500平方米;成品库房800平方米,每平米1169元。
绩效目标:一是经济效益。集体收入7.5万元/年左右。二是社会效益。一是通过集体经济收入二次分配。优先支持监测对象生产奖补、无劳动能力补助、突发困难补助等帮扶措施,统筹支持公益岗开发、智志双扶奖励、项目资产管护、小型公益设施建设和管护、产业滚动发展等;二是务工岗位增长。安排20个年收入3万元务工岗位,优先安排监测对象和脱贫户就近务工。 三是运营方式。以公司+村集体的运营模式。四是风险防范。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集体资产登记,主动接受相关部门资产监管,完善经营管理,严格会计制度,确保村集体资产保值增值。
完成时限:2023年10月。
8.奈曼旗2022年度耕地储备库项目(实施单位:自然资源局)
资金来源:2023年整合涉农涉牧资金2618万元。
实施地点:大沁他拉镇东毛盖图等嘎查村。
建设内容:东毛盖图嘎查、德隆地村、奈林塔拉嘎查、沙日勒吉台村、古柳村等嘎查村新建补充耕地4921.07亩,平整土地262.45万立方米,换填种植土49.21万立方米,安装管灌9.84万米,井房31座,机井及配套实施31套,高压线路12.318公里,低压线路16.424公里,变压器16台,田间砂石路16.424公里。
绩效目标:一是经济效益。项目实施后,村集体收入按300元每亩计算,村集体累计收入147.6万元每年。二是社会效益。通过集体经济收入二次分配。优先支持监测对象生产奖补、无劳动能力补助、突发困难补助等帮扶措施,统筹支持公益岗开发、智志双扶奖励、项目资产管护、小型公益设施建设和管护、产业滚动发展等;安排5个年收入1.2万元务工岗位,优先安排监测对象和脱贫户就近务工。本项目的实施增加了农牧民的收入,改善其生活水平,壮大了集体经济,增加了政府建设用地指标。使农牧民群众有了更多增收渠道,经济收入得到了显著的提高,为社会经济效益增长做出了相应的贡献。三是利益联结。改善基础设施,提升土地利用价值,促进农民增收及农业生产发展的积极性。四是资产归属。产权归村集体所有。
完成时限:2023年10月。
9.奈曼旗2023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实施单位:农牧和科技局)
资金来源:2023年自治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衔接资金2520万元。
实施地点:大沁他拉镇等乡镇。
建设内容:统筹整合用于高标准农田项目。
绩效目标:一是经济效益。减少化肥用量20%,增收效益,节约水资源。二是利益联结。改善农田基础设施,每亩增加100-150斤粮食产量,增加收益。
完成时限:2023年10月。
10.奈曼旗2023年度农业排灌项目(实施单位:乡村振兴局、奈曼旗获得扶贫开发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2023年自治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衔接资金526.99万元,2023年通辽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衔接资金377万元。
实施地点:大沁他拉镇、固日班花苏木、八仙筒镇、新镇、治安镇、东明镇、白音他拉苏木、黄花塔拉苏木。
建设内容:大沁他拉镇、固日班花苏木、八仙筒镇、新镇、治安镇、东明镇、白音他拉苏木、黄花塔拉苏木等村有井无电小块农田,完善基础设施配套。
绩效目标:一是经济效益。从而改善村级农业基础设施条件,保障浇灌用电,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增加农民收入,每亩增收300元。二是社会效益。改善基础设施,节省农民浇地时间,促进农民增收及农业生产发展的积极性。三是利益联结。改善农业生产基础设施,增加粮食产量,增加农民收入。四是资产归属。形成的资产归村集体所有
完成时限:2023年10月。
11.奈曼旗白音他拉苏木2023年度包头嘎查农田电力设施配套项目(实施单位:奈曼旗民族事务委员会)
资金来源:2023年少数民族发展资金130万元。
实施地点:白音他拉苏木包头嘎查散代小组。
建设内容:架设高压线路7460米,安装变压器7台,安装水泥杆156基。
绩效目标:一是经济效益。项目建成后,每亩增产500斤,增加农户收入。二是社会效益。解决群众困难,方便群众生产生活。三是利益联结。改善基础设施,提升土地利用价值,促进农民增收及农业生产发展的积极性。
完成时限:2023年10月。
12.奈曼旗2023年度健康饮茶,送茶入户项目(实施单位:奈曼旗民族事务委员会)
资金来源:2023年少数民族发展资金20万元。
实施地点:奈曼旗。
建设内容:健康饮茶,送茶入户,购买20万元低氟边销茶分给群众饮用。
绩效目标:一是社会效益。困难群众饮用低氟边销茶项目。二是利益联结。“健康饮茶”消费理念逐步培养和形成,各族群众能够喝上健康茶。
完成时限:2023年10月。
13.奈曼旗2023年度新镇国有机械林场保鲜冷藏库建设项目(实施单位:奈曼旗国有新镇林场)
资金来源:2023年欠发达国有林场资金160万元。
实施地点:新镇国有机械林场。
建设内容:土建工程:建设保鲜冷藏库475平方米(包括主体钢结构、聚氨酯双面彩钢板,库内钢筋混凝土地面,安装库体保温、气调门、冷库门等);硬化地面800平方米、场地平整2500平方米。设备购置及安装:购置冷冻、保鲜设备各2套、(包括压缩机组4台、配电柜、控制柜、制冷系统冷媒管、阀门仪表、制冷设备电线电缆、冷库照明、吸附式制氮机、二氧化碳脱除机、乙烯脱除机、超声波加湿器及自动化控制系统等)。其他配套设施:包括架设变压器(150千瓦)一台、铺设室外电缆90米、新建室外给水管网100米、新建水井及配套设施1套、购置输送机2台、建排污设施1套等其他配套设施。
绩效目标:一是经济效益。项目建成后年收益20万元。二是社会效益。项目建成后带动当地务工就业,增加收入。积极推动特色产业发展。三是利益联结。该项收益主要用于逐步完善后续基础设施、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困难群众临时性救助、村级小型公益性事业等。
完成时限:2023年10月。
14.奈曼旗2023年度青龙山镇甘薯产业项目(实施单位:青龙山镇政府)
资金来源:2023年自治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衔接资金54万元。
实施地点:平房村。
建设内容:购买白钢灌3个、厂房及室内电力设施100平方米、设备更新及安装、废水排放池及管路铺设、地面硬化等附属设施。
绩效目标:一是经济效益。收益率5%,可壮大村集体经济,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二是社会效益。按照项目投资金额的5%缴纳收益,壮大村集体经济。三是资产归属:衔接资金形成的固定资产归村集体所有。
完成时限:2023年10月。
15.奈曼旗2023年度六号农场牧草膨化深加工项目(实施单位:六号农场)
资金来源:2023年自治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衔接资金70万元。
实施地点:六号农场。
建设内容:购买牧草深加工生产线设备(膨化机、打包机、粉碎揉搓机等),共计70万元。
绩效目标:一是经济效益。本项目机械设备可膨化玉米秸秆和锦鸡儿作为牛羊饲草,具有易消化、提高饲料蛋白质作用,该项目建成后每天能够膨化25吨饲料,可满足3000头肉牛饲草需求,每天每头牛降低饲养精料成本5.00元,增加养殖户收入,有利于推动肉牛产业高质量发展。二是利益联结。项目建成后,可壮大养殖户养殖业发展,增加就业务工岗位,带动就业。三是资产归属。产权归国有六号农场所有。
完成时限:2023年10月。
16.奈曼旗2023年度肉牛冷配建设项目(实施单位:农牧和科技局)
资金来源:2023年自治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衔接资金300万元。
实施地点:六号农场。
建设内容:建设20个黄牛冷配点及配套设施,投入资金300万元。
绩效目标:一是经济效益。黄牛冷配改良技术通过人工授精以及冻精技术,能够有效提高黄牛品种质量,生产出品质优良的黄牛。二是利益联结。利用先进科学技术对传统养殖业进行创新,已成为当今畜牧业的发展趋势,对于畜牧业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完成时限:2023年10月。
17.沙日浩来镇2023年度塘坝建设项目(实施单位:沙日浩来镇政府)
资金来源:2023年自治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衔接资金240万元。
实施地点:沙日浩来镇三家子村、金星嘎查。
建设内容:续建三家子方塘,建设土方工程5000平方米,铺设干砌石、浆砌石2600平方米,铺设混凝土道路200米。牛其根塘坝及其配套设施建设,建设土方工程2.5万平方米,铺设干砌石、浆砌石1320平方米,建设混凝土工程350立方米,坝顶路面300平方米。
绩效目标:一是经济效益。通过项目的建设,满足周边3200亩耕地灌溉用水需求,防止极端天气造成水土流失、土地冲毁现象,保障粮食生产安全,助力乡村振兴,预计每亩增加收入150元以上。二是社会效益:通过集体经济收入二次分配。优先支持监测对象生产奖补、无劳动能力补助、突发困难补助等帮扶措施,统筹支持公益岗开发、智志双扶奖励、项目资产管护、小型公益设施建设和管护、产业滚动发展等;务工岗位增长。安排5个年收入1.2万元务工岗位,优先安排监测对象和脱贫户就近务工;防洪,可极大的削减洪峰,保护下游安全。解决水资源逐年短缺的矛盾,充分合理利用宝贵的水利资源,科学管理、节约用水、合理分配。保护周边生态环境,防止极端天气造成水土流失,土地冲毁等现象。解决周边农户土地灌溉用水。三是利益联结:为促进农牧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加大农牧业产业结构调整力度,改善农牧民生产生活条件,确保农牧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并充分补充地下水资源,改善生态环境。因此经村委会研究决定,加大工程项目的管护力度,使之达到全旗的样板工程,真正使群众受益。
四是资产归属:产权归村集体所有。
完成时限:2023年10月。
(二)乡村建设行动类项目
1.奈曼旗2023年度农牧户厕所改建项目(实施单位:乡村振兴局)
资金来源:2023年自治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衔接资金659.01万元。
实施地点:大沁他拉镇、新镇、治安镇、义隆永镇、苇莲苏乡、白音他拉苏木、明仁苏木、黄花塔拉苏木。
建设内容:水厕每个建设标准3300元/户,在大沁他拉镇、新镇、治安镇、义隆永镇、苇莲苏乡、白音他拉苏木、明仁苏木和黄花塔拉苏木改造水厕1997户。
绩效目标:一是社会效益。有效促进乡村环境卫生整治,推进健康奈曼建设。二是利益联结。可以改善家庭和居住地区的环境卫生面貌。有效地预防疾病,提高农民健康水平。
完成时限:2023年10月。
2.奈曼旗2023年度村内道路硬化建设项目(实施单位:相关苏木乡镇场)
资金来源:2023年中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衔接资金1728万元,自治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衔接资金1227万元,通辽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衔接资金1246万元。
实施地点:大沁他拉等乡镇。
建设内容:建设村内道路硬化约22.5公里及配套附属设施。
绩效目标:一是社会效益。改善村内居民出行问题,提高村屯建设水平。二是利益联结。工程完工后,解决村内积水严重问题,可保障嘎查村全体村民及附近村民生产生活基本出行,减少安全隐患。
完成时限:2023年10月。
3.土城子乡七家子村2023年度安全饮水建设项目(实施单位:土城子乡政府)
资金来源:2023年自治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衔接资金35万元。
实施地点:土城子乡七家子村。
建设内容:新修建60立方米高位蓄水池一座,管材及管道铺设4500米,共计投入35万元。
绩效目标:一是经济效益。项目建成后,村集体可按用水量收取收费,增加村集体经济。二是社会效益。通过集体经济收入二次分配。优先支持监测对象生产奖补、无劳动能力补助、突发困难补助等帮扶措施,进行建设和管护村小型公益设施、产业滚动发展等;安排1个年收入约1万元左右的务工岗位,优先安排监测对象和脱贫户就近务工;保证七家子村自来水正常供应,保证饮水安全。三是利益联结。项目建设完成后,可为三个自然组,310户,1000口人提供安全用水,保障饮水安全。四是资产归属。产权归村集体所有。
完成时限:2023年10月。
4.奈曼旗2023年度乡镇国土空间规划(实施单位:自然资源局)
资金来源:2023年旗级配套资金600万元。
实施地点:奈曼旗。
建设内容:在奈曼旗选取11个苏木乡镇(大镇、八仙筒、新镇、治安、东明、沙日浩来、义隆永、固日班花、明仁、土城子、苇莲苏),做乡镇国土空间规划。包括:三区三线划定;
产业发展规划;乡镇建设规划;乡镇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设施规划;乡镇建设设计引导。
绩效目标:一是社会效益。该项目为实现乡村振兴的第一步,通过该项目的实施可合理利用各类资源,优化农村生活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推动实现乡村全面振兴。二是利益联结。通过村庄规划,发挥自身优势,强化主导产业支撑,支持农业、工贸、休闲服务等专业化村庄发展。
完成时限:2023年10月。
5.奈曼旗2023年度村内道路建设项目(实施单位:奈曼旗民族事务委员会)
资金来源:2023年少数民族发展资金565万元。
实施地点:孟和嘎查、陶勒盖图嘎查、哈日淖尔嘎查、巴彦塔拉嘎查、伊和达沁嘎查、乌兰额日格嘎查。
建设内容:孟和嘎查原土路面刮平夯实后新建4.5米宽25厘米厚山皮石路17000米,合计土方量为768.45立方米;陶勒盖图嘎查、哈日淖尔嘎查、巴彦塔拉嘎查、伊和达沁嘎查原土路面刮平夯实后新建3.5米宽25厘米厚砂石路共计8172.5米;乌兰额日格嘎查原土路面刮平夯实后新建3.5米宽25厘米厚砂石路19700米。
绩效目标:一是经济效益:改善交通条件,提高生活水平和生产收入。二是社会效益。进一步优化农村公路路网、改善村民出行条件、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活力有着重要意义。三是利益联结。项目完工后,可保障全体村民及附近村民生产生活基本出行,减少安全隐患,维持村内正常经济秩序。
完成时限:2023年10月。
5.奈曼旗2023年度村内道路建设项目(实施单位:奈曼旗民族事务委员会)
资金来源:2023年少数民族发展资金565万元。
实施地点:孟和嘎查、陶勒盖图嘎查、哈日淖尔嘎查、巴彦塔拉嘎查、伊和达沁嘎查、乌兰额日格嘎查。
建设内容:孟和嘎查原土路面刮平夯实后新建4.5米宽25厘米厚山皮石路17000米,合计土方量为768.45立方米;陶勒盖图嘎查、哈日淖尔嘎查、巴彦塔拉嘎查、伊和达沁嘎查原土路面刮平夯实后新建3.5米宽25厘米厚砂石路共计8172.5米;乌兰额日格嘎查原土路面刮平夯实后新建3.5米宽25厘米厚砂石路19700米。
绩效目标:一是经济效益:改善交通条件,提高生活水平和生产收入。二是社会效益。进一步优化农村公路路网、改善村民出行条件、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活力有着重要意义。三是利益联结。项目完工后,可保障全体村民及附近村民生产生活基本出行,减少安全隐患,维持村内正常经济秩序。
完成时限:2023年10月。
6.治安镇西呼拉斯台嘎查2023年度农田电力配套设施项目(实施单位:奈曼旗民族事务委员会)
资金来源:2023年少数民族发展资金66.4万元。
实施地点:西呼拉斯台嘎查。
建设内容:架设高压线共计3000米,安装100kVA 变压器7台,及其他附属设施。
绩效目标:一是经济效益:降低种植户种植成本,提高产量,增加种植收入,亩增收可达300元。二是社会效益:提高群众生活水平,提升群众的满意度和幸福感。三是利益联结:改善农业生产基础设施,增加粮食产量,增加农民收入。四是资产归属:形成的资产归村集体所有。
完成时限:2023年10月。
(三)巩固三保障成果类项目
奈曼旗2023年度雨露计划项目(实施单位:乡村振兴局)
资金来源:2023年中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衔接资金78万元。
实施地点:15个苏木乡镇场。
建设内容:15个苏木乡镇场脱贫户家庭中有子女接受中等职业教育的困难家庭。。
绩效目标:一是社会效益。计划对260人进行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000元,从而提高补助人员素质及专业能力。二是利益联结。通过扶持、引导和培训,提高贫困人口素质,增强其就业和创业能力,把人口压力转化为资源优势,是加快贫困农民脱贫致富步伐的有效途径。提高素质、增强就业和创业能力为宗旨,帮助贫困地区青壮年农民解决在就业、创业中遇到的实际困难,最终达到发展生产、增加收入,最终促进贫困地区经济发展。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
(四)项目管理费项目
奈曼旗2023年度衔接资金项目方案、图纸设计、预算、监理等管理费项目(实施单位:乡村振兴局)
资金来源:2023年旗级配套资金400万元。
实施地点:15个苏木乡镇场。
建设内容:甲方聘请第三方,对项目涉及的方案、图纸设计、监理、绩效管理、资产登记等进行统一组织,乡镇分别签约合作实施。
绩效目标:一是社会效益。第三方提供专业化的咨询服务和管理,规范项目流程,及时解决项目过程出现的问题。二是利益联结。加强项目全过程管理,规范流程,有利于项目合规合法。
完成时限:2023年11月。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领导。涉农涉牧资金整合工作由旗政府统一部署实施,做好资金整合的组织、协调,工作制度、各项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编制等工作。
(二)规范运转。按照资金分配规范、使用范围明晰、管理监督严格、职责效能统一的要求,对现行涉农涉牧资金使用管理制度进行清理、修订和完善,并做好各项制度的衔接,为整合和统筹安排涉农涉牧资金提供制度支撑。各苏木乡镇场、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制度执行,不折不扣地执行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确保涉农涉牧资金整合和统筹安排取得实效。
(三)考评绩效。进一步完善涉农涉牧专项资金的绩效考评制度,对专项资金的安排分配、使用管理、项目效益等情况进行全面考评。按照“指标科学、操作简便、结果公正”的原则,进一步健全考评指标,将考评结果与下年度专项资金的分配相挂钩。对绩效好、监督措施到位的苏木乡镇场和部门,在安排涉农涉牧项目和分配涉农涉牧资金时给予适当倾斜;对绩效差、管理不到位的苏木乡镇场和部门,进行扣减。同时,对涉农涉牧资金使用管理好的苏木乡镇场和部门给予通报表扬,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对出现问题的苏木乡镇场和部门进行通报批评,责成提出整改措施并限期落实。
(四)阳光操作。推行和完善报账制、公示公告制、专家评审制等管理方式,促进实现资金分配依据科学、分配办法公开、分配程序规范、分配结果公正。建立健全项目的民主决策机制和群众参与机制,进一步提高涉农涉牧资金整合管理使用的公平性、公正性和透明度。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力度,提高涉农涉牧政策和项目资金申请的透明度,杜绝涉农涉牧资金无序申报、重复申报和骗取套取涉农涉牧资金的行为。
(五)加强监管。旗财政局、审计局要定期、不定期开展涉农涉牧资金整合使用专项检查和抽查,切实加强涉农涉牧资金日常监督检查。探索完善涉农涉牧资金整合使用检查方式,采取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监管,特别是要加强事前的监管力度。建立多层次、多方位、多形式的监督管理机制,切实做好涉农涉牧资金审计、检查和监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