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相对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
张宪伟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决定日期:
2023年5 月31日
处罚事由:
生产安全事故责任类违法
违反的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五项、第六项 的规定
处罚依据: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 的规定
处罚结果:
处人民币8624.3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缴纳情况:
2023年7月11日已缴纳
处罚机关:
奈曼旗应急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