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管理,提高奖励资金使用效益,调动养殖户的积极性,促进我旗生猪(牛羊)产业发展,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监管办法》(内财贸规〔2022〕1号)和《通辽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中央直接奖励部分)预算的通知》(通财贸〔2022〕938号)《关于下达2023年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预算的通知》(通财贸〔2023〕299号)相关规定,结合我旗实际,经旗财政局、旗农牧和科技局现场考核后研究决定,制定《奈曼旗2023年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使用方案》如下:
一、奖励资金总额
奈曼旗2023年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下达预算共计1082万元。
二、资金安排使用
(一)484万元用于大沁他拉镇昂乃养殖小区扩建一、二期工程及2018优势特色绿色农畜产品养牛小区产业项目。
(二)100万元用于内蒙古奈曼牧原农牧有限公司防疫建设项目。
(三)344万元用于华明农牧业有限公司防疫物资项目。
(四)134万元用于康泰养殖专业合作社棚舍改造项目。
(五)20万元用于阿勿大木牛场草棚、暖棚、凉棚新建扩建项目。
三、奖励资金的拨付与监管
(一)专款专用,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流程拨付资金。
(二)奖励资金严禁用于违规购买、更新小汽车,不得用于新建办公楼、培训中心、楼堂馆所,不得搞劳民伤财、不切实际的“政绩工程”、“形象工程”。
(三)奖励资金的使用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内财监〔2019〕1343号)、《内蒙古自治区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监管办法》(内财贸规〔2022〕1号)有关要求,加强对奖励资金监督及绩效管理,切实提高奖励资金的使用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