奈曼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党组 关于2018年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分工意见

发布日期:2018-09-05 浏览次数:108

奈曼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党组

关于2018年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分工意见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和市委、旗委关于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现就旗政府办公室党组意识形态责任分工通知如下。

一、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

党组对旗政府办公室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的重要内容,列入年度工作重点,纳入重要议事议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与党的建设工作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督促检查。

(一)把握正确方向导向。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内蒙古代表团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通辽市和旗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守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统一领导,在行政管理、行业管理中体现意识形态工作要求,维护意识形态安全,领导和组织对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的处置,加强对各类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做好知识分子团结引导服务工作,切实形成政府办公室党组统一领导、党支部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

(三)加强领导小组和干部职工意识形态能力建设,突出抓好理想信念、中国梦、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教育,提高整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增强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始终保持政治定力。扎实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每年至少安排12天以上集中学习;贯彻执行《关于规范外请报告人来我旗授课的管理办法》。

(四)每半年向旗委专题汇报1次意识形态工作。班子成员应当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

(五)切实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政府办公室党组书记亲自抓,确定专人负责本机关的互联网管理工作,并积极配合旗网信办及有关部门加强对互联网的管理,建立健全管用防并举、方方面面齐动手的制度体制。严格执行《关于加强网络意识形态管理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的意见》及网络舆情处置规范等文件。

(六)建立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检查考核制度,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实绩考核制度,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本机关实绩考核。

(七)严格意识形态责任追究。对意识形态工作落实不到位、出现重大工作失误的,严格追究责任,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八)确保党组意识形态原则在政府办公室得到坚决贯彻落实,保证政府办公室不发生意识形态事故,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二、党组成员意识形态工作责任

政府办公室党组书记是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要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带头批评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带动和督促政府办公室党组其他成员履行意识形态工作“一岗双责”。

政府办公室党组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对职责范围内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

 

附件:旗政府办公室党组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018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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