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奈曼旗强化就业优先政策  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

发布日期:2023-05-28 浏览次数:54

[访谈时间] 2023年5月28日

[访谈嘉宾] 奈曼旗人力资源和就业服务中心 主任 王廷文

[主要内容] 奈曼旗以深化落实就业优先战略部署为目标,建立健全市场就业、灵活就业、自主创业、技能提升等就业优先政策体系;引导农村劳动力有序外出就业,支持企业吸纳就业、鼓励灵活就业;实施就业服务提质增效行动,健全覆盖全民、贯穿全程、辐射全域、便捷高效的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体系,促进我旗就业创业工作高质量发展。

 

[主持人]今天我们邀请到奈曼旗人力资源和就业服务中心主任王廷文做客旗政府门户网站在线访谈栏目,王主任您好!

[王廷文]主持人好,各位网友大家好!

 

[主持人]就业是民生之本,是人民群众改善生活的基本前提和基本途径,请问目前奈曼旗在就业方面的重点有哪些?

[王廷文]就业是最大的民生。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强化就业优先政策,健全就业促进机制,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明确了“实施就业优先战略”的本质要求和目标任务,深刻阐述了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方向路径,对我们做好公共就业服务工作具有重要指导意义。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深化落实就业优先战略部署;实施重点群体就业保障行动,实施困难群体精准帮扶计划,完善就业困难人员即时援助制度,托底安置就业困难人员。一是就业困难群体方面;二是社会保险补贴政策落实方面;三是乡村公益性岗位和城镇公益性岗位开发。

[主持人]什么范围内的就业人员属于就业困难人员?

[王廷文]就业困难人员是指在城镇常住人员中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且有就业愿望并已进行失业登记的下列6类人员。

(一)大龄失业人员。指在常住地连续居住6个月以上且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1年以上的女性年满40周岁、男性满50周岁及以上失业人员。

(二)残疾人员。指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

(三)零就业家庭成员。指同一家庭户口内有2名及2名以上共同生活成员,并且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要求的家庭成员均进行失业登记,且无经营性、投资性收入的城镇居民家庭人员。

(四)失地农牧民。指依法被旗县级以上政府实施统一征地后,完全失去原承包耕地或草场,女性年满40周岁、男性满50周岁及以上的农牧民。正在享受的征地补偿月标准高于当地失业保险金标准的人员不在此类人员范围。

(五)长期失业人员。指正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且连续失业登记1年以上女满35周岁、男满45周岁的失业人员;

(六) 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指离校2年及以上从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高校毕业生主要指从全日制高等院校毕业的学生)。

[主持人]我旗就业困难人员的认定程序有哪些?

[王廷文](一)自愿申请。符合上述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向常住地的社区公共就业服务平台[未设立社区的向苏木乡镇(街道)公共就业服务平台]提交申请,填写《内蒙古自治区就业困难人员申请认定审批表》,并提供本人身份证件(或社会保障卡或《就业创业证》)(非本地户籍人员需提供居住证明),同时,按照范围和认定标准,不同类别人员还需分别提供以下要件:

1.残疾人员提供残疾人联合会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2.失地农牧民需提供土地征用相关证明材料;

3.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证等证明材料。

4.长期失业人员提供民政部门核发的最低生活保障证明。

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也可采取“劳动者书面承诺” “部门信息核查”的方式受理。零就业家庭成员证明材料和社会保险缴费证明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内部获取。

(二)受理审核。社区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受理后,要对《内蒙古自治区就业困难人员申请认定审批表》填写内容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予以查验,由专职人员调查核实,符合条件的人员,在“自治区劳动就业核心业务子系统”的“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申请”模块中录入相关情况,签署意见加盖印章,提出认定申请,上报苏木乡镇(街道)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对不符合认定条件的,在《内蒙古自治区就业困难人员申请认定审批表》上注明原因,并告知申请人。

(三)审核公示。苏木乡镇(街道)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对申请材料进行复核,在辖区内公示3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符合条件的签署初步认定意见加盖印章后汇总上报旗县(市、区)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对不符合认定条件的,在《内蒙古自治区就业困难人员申请认定审批表》上注明原因,并告知申请人。

(四)审核确认。旗县(市、区)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对申请材料审核认定,经审核认定符合条件的,在“自治区劳动就业核心业务子系统”中“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审批”模块中进行审核认定,在《内蒙古自治区就业困难人员申请认定审批表》上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在《就业创业证》上注明就业困难人员类型和批准时间。复审未通过的,在《内蒙古自治区就业困难人员申请认定审批表》上注明原因,系统中退回,并由初审的社区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及时告知申请人。

(五)办理时限。社区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应在受理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苏木乡镇(街道)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和旗县(市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

[主持人] 对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实现灵活就业后人员缴纳的社会保险补贴政策有哪些?

[王廷文]1、对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实现灵活就业后人员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基本医疗保险指的是灵活就业医疗保险),给予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实行“先缴后补”,补贴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2/3。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

2、灵活就业的离校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安灵活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2/3,补贴旗县最多不超过2年。

3、小微企业招用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不包括高校毕业生个人应缴纳的部分)最长不超过一年。

[主持人]乡村公益性岗位方面,我旗将有哪些新的举措?

[王廷文]为更好推动我旗脱贫人口利用公益性岗位实现稳岗就业,以优先安置符合条件的脱贫人口特别是其中的弱劳力和半劳力为主要群体,强化就业优先政策,落实政府兜底安置就业职责,大幅提升公益性岗位规模,促进充分就业、有效增收,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2023年全旗范围内预计开发乡村公益岗1000个左右。

[主持人]开发城镇公益性岗位的作用是什么?

[王廷文]公益性岗位是用于安置就业困难人员的常规手段、通过市场渠道难以实现就业的特殊困难群体的专门岗位,具有托底线、救急难、临时性的属性。开发公益性岗位,是托底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的重要途径。

[主持人]公益性岗位补贴政策有哪些?

[王廷文] 1、社会保险补贴方面: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按其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就业困难人员个人缴费的部分。2、岗位补贴方面: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的人员范围为就业困难人员,对公益性岗位安置的就业困难人员给予岗位补贴,补贴标准参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执行,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时年龄为准)。

[主持人]好的,感谢王主任为我们作的详细解答,就业是经济的“晴雨表”,是社会的“稳定器”,也是民生的“压舱石”,关系到老百姓的生计和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希望我们广大群众在好政策的帮助下,能提振信心,增强技能,通过辛勤劳动,致富增收。这一期的在线访谈节目就到这里结束,同时也感谢各位网友的关注,下期再见!

[王廷文]奈曼旗人力资源和就业服务中心将进一步强化政策宣传、挖掘就业岗位,落实就业扶持政策,不断提升就业服务水平,打造优越的就业创业环境,全面助力乡村振兴!主持人再见!各位网友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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