奈曼旗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奈曼旗创建全国绿色食品原料玉米标准化生产基地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5-19 浏览次数:88

                                                                                    奈政字〔2023〕103号

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六号农场管委会,旗政府有关委办局:

经研究,现将《奈曼旗创建全国绿色食品原料玉米标准化生产基地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2023年5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奈曼旗创建全国绿色食品原料玉米标准化

生产基地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全面推进建设国家重要农畜产品生产基地,加快奈曼旗农业绿色高质量发展步伐,按照通辽市农牧局《关于转发<关于启动畜牧业绿色食品标准化基地试点的通知>》(内农牧质发〔2022〕37号)要求,结合我旗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利用全旗土地资源优势和位于北纬黄金玉米带的地域气候特点,进一步推动玉米种植产业提质增效,坚持“政府推进、乡镇主导、部门指导、企业参与、农户为主”原则,以推进玉米生产基地规模化布局、标准化生产、产业化经营为重点,推进农业标准化和品牌化有机结合,促进农户与龙头企业(合作社)有效对接,全面提升全旗绿色食品原料玉米标准化生产水平,不断增强农业竞争力,持续助力乡村振兴。

二、建设目标

以发展绿色农业为主攻方向,通过创建绿色食品原料玉米标准化生产基地,全面执行玉米绿色食品标准化生产和全程质量控制,全部达到绿色食品标准,实现标准化、产业化、市场化发展。基地玉米种植覆盖大沁他拉、八仙筒、新镇、治安、东明、苇莲苏、明仁、六号农场等8个苏木乡镇(场)244个嘎查村(分场),力争年总产量达到90万吨以上。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2023年4—6月)

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组建基地建设办公室和技术服务、质量安全监管队伍,出台创建方案,开展业务培训,细化工作任务,压实主体责任,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3年7—11月)

1.确定生产基地。各苏木乡镇(场)要按照绿色食品原料玉米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要求,选择生产基地嘎查村(分场)和集中连片的玉米种植地块,并将地块落实到户。同时,要绘制详细的基地分布图和地块分布图,对地块进行统一编号,在基地及各生产单元显要位置树立基地标识牌,标明基地名称、范围、面积、建设单位、栽培品种、主要技术措施等内容。

2.签订对接协议。一是每个创建苏木乡镇(场)至少要确定1家种植专业合作社,与种植户代表签订委托协议,对接龙头企业,签订玉米收购合同书,按照合同约定指导种植户按标生产,形成“龙头企业+合作社+基地+农户”的生产经营管理模式。二是按照《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与管理办法》要求,结合便民店原则,建立农业投入品专供点,与对接企业(合作社)签订种子、化肥、农药等玉米种植所需农资购买协议,保障供应农资质量优良、价格公正、及时充足。

3.健全管理机制。由旗农牧和科技局牵头,各苏木乡镇(场)组织实施,建立旗、苏木乡镇(场)、嘎查村(分场)、种植户生产管理和技术推广服务体系。一是制订发放《绿色食品玉米生产者使用手册》和《绿色食品原料玉米标准化生产基地田间生产管理记录表》,在基地范围内设置试验田,组织开展绿色食品生产资料、绿色防控技术等相关试验,收集数据比对分析,推广普及效果良好的绿色食品生产资料和防控技术,指导各基地农户建立绿色玉米基地生产农事操作和生产资料档案。二是建立“统一优良品种、统一生产操作规程、统一投入品供应和使用、统一田间管理、统一收获”的“五统一”生产管理制度。三是建立基地生产投入品管理制度,从源头把好农药等投入品使用关。建立基地生产投入品公告制度,定期公布基地允许使用、禁用或限用的农业投入品目录。四是建立生产管理档案制度和质量可追溯制度,各苏木乡镇(场)建立统一的农户档案,档案内容包括基地名称、地块编号、农户姓名、作物品种及种植面积等,并报送至旗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存档备查。五是建立基地环境保护制度,加强水、路、林、田综合治理,不断改善和提高基地生产条件、环境质量。开展基地环境保护,严禁在基地方圆5公里和上风向20公里范围内建设有污染的工矿企业。基地施用的农家肥必须经高温发酵,确保无害。

4.推进标准生产。一是坚持绿色生产理念,积极推行使用赤眼蜂等绿色防控手段,鼓励采取配方施肥,倡导使用高效低毒农药,制作《绿色玉米生产技术操作规程挂图》,发放到基地每位农户手中。二是加强技术指导和服务,旗乡两级农业技术推广部门要充分发挥技术优势,做好对基地的技术指导服务工作,实行标准化生产,不断加强我旗绿色食品原料玉米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与管理。三是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队伍,及时督促基地对接企业及农户,执行绿色玉米生产操作规程,定期或不定期对基地环境、生产过程、农业投入品使用、产品质量、市场及生产档案进行监督抽查,做好督促整改落实等工作。

5.发挥示范带动。一是按照10%左右的示范比例,确定大镇、八仙筒为示范镇,在每个示范镇中选定8—10个示范嘎查村,每个示范嘎查村选定8—10户示范户开展基地示范试验,划定试验示范田,组织开展绿色食品生产资料、绿色防控技术等相关试验,收集数据比对分析,对效果良好的绿色食品生产资料和防控技术加以推广普及。制作示范图版、标注基地位置名称、技术管理规范、技术示范成员名单等信息。二是依托已有绿色食品工作基础,积极支持、指导基地对接企业开展绿色食品产品申报工作,充分发挥典型带动示范作用。

(三)组织申报材料(2023年12月)

旗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各苏木乡镇(场)基地创建工作进行自查,对自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对上级业务部门提出的整改建议及时做好整改落实,整改完成后向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上报基地建设申请材料,审核通过后进入创建期。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大资金投入。成立由旗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相关部门和各相关苏木乡镇(场)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奈曼旗绿色食品原料玉米标准化生产基地领导小组,统筹协调解决基地创建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旗农牧和科技局,负责综合协调、指导、督促各成员单位开展相关工作。各苏木乡镇(场)也要成立相应组织领导机构,统一指导和协调辖区生产基地建设工作,明确专人负责生产基地创建工作。同时,强化资金保障,将基地创建工作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确保基地创建工作顺利开展。

(二)广泛宣传动员,营造良好氛围。各相关部门、各相关苏木乡镇(场)要充分利用电视、微信等新媒体和印发宣传单、张贴标语、悬挂横幅等形式,开展基地建设与管理的宣传活动,提高广大干部群众对原料基地建设的重视程度,营造广泛参与、共同创建的良好氛围。

(三)加强协同配合,强化监督考核。一是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同自治区农牧厅、通辽市农牧局沟通联系,及时将创建过程中存在的困难、问题和建议逐级向上反馈。二是要做好各相关部门、基地创建苏木乡镇(场)的沟通协调,对基地创建工作进行定期、不定期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确保基地创建稳步推进。三是制订奖惩措施及考核办法,强化考核结果应用,对考核结果先进部门及苏木乡镇(场)进行通报表扬,对工作推进不力、未完成任务目标的进行约谈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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