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促进重点群体就业行动(2022-2025年)实施方案的解读

发布日期:2023-09-03 浏览次数:58

 

背景依据——为全面贯彻落实“十四五”就业促进规划,以实施优化营商环境“内蒙古就业扩容提质工程”为牵引,全力促进重点群体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现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主要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做好“稳就业”“保居民就业”的决策部署,强化统筹协调,凝聚工作合力,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切实做好重点群体就业创业服务工作。通过组织实施促进重点群体就业行动,扶持重点群体就业,切实兜牢民生保障底线。2022-2025年,高校毕业生实现就业或落实就业去向52万人以上,农村牧区劳动力转移就业1200万人次以上,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20万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20万人,确保城镇零就业家庭实现动态“清零”;开展各类重点群体专场招聘服务活动不少于200场,力争有劳动能力和就业创业意愿的重点群体100%享受到就业创业服务。

 

名词解释——什么是重点群体——包括高校毕业生、脱贫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下同)、农牧民工、退役军人、登记失业人员、

残疾人、零就业家庭成员、就业困难人员以及符合就业创业政策补贴条件的对象群体。

主要内容:

全面实施“十项服务计划”,建立健全覆盖就业创业全过程的帮扶机制,分类指导,精准施策,使重点群体都能得到相应就业政策和服务帮扶,兜牢重点群体底线,稳定就业局势。

(一)实施重点群体信息实名服务计划。

(二)实施“四送四进”就业服务计划。

(三)实施高校毕业就业拓展计划。

(四)实施农牧民工转移就业促进计划。

(五)实施就业困难人员稳定就业计划。

(六)实施脱贫人口就业帮扶计划。

(七)实施失业人员跟踪帮扶计划。

(八)实施纾困解难就业帮扶计划。

(九)实施重点群体创业服务计划。

(十)实施企业用工服务保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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